上部 第14章(第2/2页)
所以,他打定主意,尽量不要跟大盗邻居搭话,任由对方在隔壁咆哮也好,调笑也罢,冷嘲热讽也罢,均不理不睬,只当他清风过耳。
可惜,他每天都要掂着小全儿带给他的酒,亲自走到两牢栅栏相联出,将瓶盖拔了,抵住那人的嘴唇,帮助他如饮琼汁一样猛灌一通,然后,再把自己的胳膊伸过去,让那人捏住手腕运功驱寒。大盗邻居并不食言,说好将四天的份量改成两天,两天后萧墨存果然感觉体内那股怪诞的寒气已经消失殆尽,再无踪影。他也信守自己的承诺,让小全儿紧着给牢里送酒,每次都是“胭脂红”,喝得那人满头的乱发都皱到一块去了。
如此过了三天以后,萧墨存暗地里观察他的大盗邻居,发觉不知从何时开始,那个原本坐起来都要靠着墙壁借力的男人,竟然能毫不费力在牢里走来走去。也不知喝酒到底是不是管用,还是那人内力深厚,原先那点外伤,根本不在话下。萧墨存心里觉得相当诧异,以现代医学的观念,那人一眼望过去的外伤,应该不是能在短短几天内就痊愈的,况且,还有细菌感染、引发并发症等等现实问题,但在这神奇的身怀武功的大盗面前,这些几乎都不成问题。那么,这个人既然如此本事滔天,言谈中又思维慎密,平日行径更是疑心颇重,到底是因为什么,才让自己身陷囹圄的?
到了第四个晚上,小全儿照例提了食盒并酒过来。萧墨存与他聊了两句,打发他走后,拿着酒瓶子,忽然觉得大盗先生,虽然鄙陋之处多多,但也不算什么奸猾无耻之流,况且,若有天能够出去,恐怕与此人便再无相见之日,实在没必要总对他冷面相待。他念及此处,走过去温言道:“最后一次酒了,你过来喝了吧。”
那人一言不发,踱着方步,慢慢走了过来,如果不是刑具及身,倒要让人以为是巡阅千军万马的大将军一样。萧墨存更加坚定了关于此人并非一普通大盗的信念,只是人均有隐私,却也没有兴致去打探。他拔开瓶盖,递了过去,淡淡道:“抱歉,还是胭脂红。”
那人微屈了身子,仍旧捧住萧墨存的手,就着他的姿势仰头喝酒。这一次,萧墨存喂得很慢,速度拿捏得正好,没有让他喝得太急,也没让他喝得太慢。那人喝得也不急,似乎极为受用这一过程。片刻之后,一瓶酒告罄,萧墨存正想抽回手,却被那人牢牢握住,他一个拿捏不稳,酒瓶子咣当一声,掉到地上,裂成数片。
“这,我不是……”那人忙松开手,难得语焉不详起来。萧墨存轻轻叹了口气,反手以现代人握手的姿势握住了他架在木枷上的左手,微微一笑,道:“在我的家乡,对初次见面的朋友,人们是这样表达问候和尊重的。”
“是吗?可算真有意思。”那人重重地回握了他的手,刻意摇了摇,道:“你那是什么家乡,我从未听说过。”
萧墨存被他孩子气的行为弄得笑意加深,道:“我的家乡,是很远的地方了,唉,你别握太紧咯,如果是对对方有敌意,才会在握手的时候故意难为别人。对,也不用全握,其实五指相碰即可,也不可握太久,一下就要分开。”
那人松开他的手,兴致勃勃地道:“有趣有趣,再来,教我教我。”
萧墨存点点头,仍旧将手放入他的掌中,但那人又一次重重地相握,萧墨存纠正道:“不是这样,轻一点,五指相碰即可了。”
那人怏怏地松开手,道:“再来一次可好?”
萧墨存摇头轻笑,再一次将手放入那人的掌中。这一次,那人动作极为轻盈,布有老茧的手指如对待上等玉器一样小心翼翼地覆盖过来,直到将他整个手掌都捧在自己掌心,轻轻摩挲了几下。
萧墨存只觉心头一跳,这动作委实有些亲密暧昧,他咳嗽了一下,正想示意那人放手,却听到那人嘶哑的声音道:“两只手,握你一只手,这在你们家乡,代表什么?”
“没,没有代表什么。”萧墨存莫名感觉脸上有些发烧,应付着道:“大概,代表对方很看重与他握手的人,很热情吧。”
“呵呵,正合我意。”那人大笑起来,锐利的视线盯在萧墨存脸上,道:“我叫沈慕锐,很想结交你这个朋友。你呢,你叫什么?”
我叫什么呢?或者说,我是谁呢?萧墨存只觉一瞬间,思维有些迷茫起来,他呆了半响,直到手被沈慕锐大力晃动,才回过神来,用力抽回了手,淡淡笑道:“谢谢你,你是这里,第一个说想要结交我的人。我在这里的名字,叫萧墨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