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一七章 花木兰真正的结局
“MDZZ,我现在怎么查度娘百科?”李辉指着身后的大燕山叫道:“你他喵的去给我找个基站来,让我的手机有信号啊,要4G网的哦。”
三十二公公汗道:“别急,老奴现在就讲给你听啊。花木兰解甲归田之后,女扮男装的事情终于被世人所知,这件事传入了朝廷,被当时的皇帝,也就是北魏太武帝拓跋焘知道了,太武帝很欣赏她替父从军的精神,就给她封了个尚书郎的大官儿,但是花木兰只想过平静安宁的日子,于是辞宫不受,回归故里……”
“到这里还算正常的发展嘛。”李辉、花兰、王世子三人都凝神静听,三人都知道,问题的关键就要来了。
三十二公公摇头晃脑地道:“问题就出在这个太武帝拓跋焘身上了,花木兰婉拒官职之时,正巧被这个拓跋焘给看到了,他只看了花木兰一眼,就惊为天人……咳……也就是一见钟情了。”
这话一出口,李辉和花兰两人同时脸露诡异的神色,然后两人的眼光一起转向了王世子。
王世子也不是傻子,一瞬间就明白过来,他伸手指着自己的鼻子:“MDZZ,我是北魏太武帝拓跋焘转世?”
“没错!”三十二公公继续道:“拓跋焘看上花木兰之后,便下旨召她入宫,想要将她纳为妃子。但花木兰心中已有李徽,那时候李徽当然已经战死了,但花木兰已经决定为李徽守一辈子的寡,听到拓跋焘的圣旨之后,她不愿意进宫为妃,但皇帝的圣旨岂是说不遵就不遵的?抗旨之人只有死路一条,还会连累家人亲族,在受到各方面的压力之下,她只好……”
听到这里,众人心中都有数了,尤其是花兰,她最清楚自己是什么个性,脸色一沉:“她拔剑自刎了?”
“正是!”三十二公公闭上了眼睛,叹道:“这就是花木兰真正的结局,世人大多数都不知道这一段被封印的真相,只知道花木兰是个巾帼英雄,却不知道她其实死得很惨。”
“我去年买了个表啊!”李辉突然转身,一脚踢向王世子的脸。
没想到这一脚居然没踢中,原来在李辉出脚之前,王世子已经抢先一步,一个耳光抽在自己脸上,这一巴掌抽得极重,他自己被自己抽得头晕脑涨,一跤摔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倒是让李辉的脚踢了个空。
“我他妈的真是个大蠢货!”王世子趴在地上大骂道:“居然逼死了花小姐,不……这他喵的根本就不是爱。”
看他这样,李辉倒是不好意思再下手了,沉着脸道:“换句话来说,我们虽然救了李徽一命,但我们并没有救得了花木兰,她还是会被王经理的前世给看上,然后那家伙就下旨想要召花木兰进宫为妃。在李徽死了的情况下花木兰都不愿意进宫,更不要提李徽还活着了,她肯定不愿意嫁给拓跋焘。但她和李徽只不过是两个区区大头兵,根本无力与皇权抗衡,最后的结果,两人只怕还是得一起共赴黄泉。”
“我操,那还等什么?”王世子刷地一下跳了起来,举起了手上的激光瞄准弩:“走,咱们去干死拓跋焘这个二逼!敢害死花小姐,我要他后悔投胎成了人,弄死他!弄死他那二货,要他这逗逼永生不得超生。”
众人一起大汗,都用诡异的眼光看着他:“喂喂,王经理,你要他永生不得超生,那你还会存在吗?”
王世子:“……”
李辉摇了摇头道:“总之,我们赶紧去花木兰的家吧,已经拖了一个多月,天知道事情进展到哪一步了,现在得赶紧了。”
三十二公公对着李辉恭敬地揖了一个躬:“老奴现在没有法力,只是一介凡人,而且宿命的事情只有当事人才能插手,请恕老奴无法再帮您了,老奴就在这里恭候佳音。”
李辉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我还会在别的时空里遇上你吧?”
三十二公公道:“老奴永生永世,都是您的最忠心的属下,无论您去到哪一个时空,老奴永远在您的身边。”
李辉不由得问道:“现代呢?”
三十二公公脸上露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现代也在!”
李辉哈哈一声大笑,并没有问他在现代时他是谁,而是轻轻一拍马屁股,纵马跑了出去,王世子也赶紧跟上,三人两骑,向着商丘县飞速而去。
……
数日之后,小小的商丘县城里,来了三名风尘仆仆的骑士,看这三名骑士身上穿着北魏士兵的军服,当地人便以为这又是三个解甲归田的战士。
此时北方战事刚平,无数老兵解甲归田,陆陆续续地从不同的战场上归来,归乡时间有先有后,倒也不算什么奇怪的事情,比较让人意外的是,这三人明明都回归故里了,罩在头上的头盔却依旧不肯取下,让人看不清他们本来的面容。
这三人当然就是李辉、花兰、王世子了,凭借着花兰脑中那些模糊不清的记忆碎片,再加上一路向人询问,三人总算是找到了商丘县城。一进了县城,李辉立即找到了情报机构,好吧,古代情报机构简直是无孔不入,不论是繁华的大城市还是没落的小城市,只要有城市,就一定有情报机构的存在。这东西极大地方便了穿越者打探情报,实在是居家旅行,穿越泡妞之必备机构。
李辉在来的路上早就扒了王世子西装上的金领夹来换钱,现在倒也不算穷逼,在情报机构里扔出一大把钱来,叫了两个当红的姑娘:“你们知道一户姓花的人家住哪里吗?”
“哇,客人好大的手笔。”两个红姑娘开心地收下了钱:“花家现在是咱们商丘县的名门啦,花家的大姑娘花木兰,伪装成男人替父从军,回来之后就出名啦,十里八乡都在传她的故事,皇上也说要给她封一个大官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