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尤利西斯》在巴黎

我第一次遇到乔伊斯,是在一九二〇年夏天,那是我的书店开张营业的第一年。

那是一个闷热的星期天的下午,阿德里安娜要去诗人安德烈·史毕尔(Andre Spire)[1]家参加一个聚会,她一定要我陪她同去,她向我保证说史毕尔见到我会非常高兴,但是我还是不想去,因为我虽然很崇拜史毕尔的诗歌,但是我并不认识他本人。但是一如往常,阿德里安娜还是赢了,我们一起前往奈伊里镇(Neuilly),当时史毕尔夫妇住在那个小镇上。

他们住在布隆涅森林街(rue du Bois de Boulogne)三十四号那栋房子二楼的公寓里,我还能记得那周围如荫的绿树。史毕尔长得有些像诗人布莱克,留着部《圣经》时代的大胡子和浓密的头发,他热诚地和我这个不请自来的客人打招呼,并把我拉到一边,小声对我耳语道:“爱尔兰作家詹姆斯·乔伊斯也来了。”

我非常崇拜詹姆斯·乔伊斯,他也在场的消息太出乎我的意料,我害怕得几乎要立即逃走。但是史毕尔告诉我说是庞德夫妇把乔伊斯夫妇带来的,我能从开着的门中看到埃兹拉,我和庞德夫妇认识,所以,就进了屋。

埃兹拉果然在里面,四肢伸展着坐在一把扶手椅上。我后来曾为《信使文学期刊》(Mercure de France)写过一篇文章,说庞德那天穿着件蓝色衬衫,正能配上他的蓝眼睛,但是庞德立即给我写了回信,说他的眼睛根本就不是蓝色的,所以,在此我要把蓝眼睛的那句话给收回。

我看见了庞德夫人,就上前去和她说话。她正在和一位长得很漂亮的年轻女人聊天,她向我介绍说这是乔伊斯夫人,然后她就走开了,留下我们俩自己说话。

乔伊斯夫人身材高挑,不胖也不瘦。她很有魅力,红色的鬈发配着红色的眼睫毛,双目炯炯有神,她的爱尔兰口音抑扬顿挫,还有一种爱尔兰人特有的高贵。我们能用英文交谈,这让她很高兴,因为对于别人的法语谈话,她一句话都听不懂。如果大家都讲意大利语,那就不一样了,乔伊斯一家曾经在意大利的里雅斯特港(Trieste)住过,他们都会说意大利语,甚至有时在家里也用意大利语交流。

我们的交谈被史毕尔给打断了,他来邀请我们在一张长长的餐桌前入座,那天的晚餐是美味的冷菜。我们边吃边喝,我注意到其中一位客人滴酒未沾。史毕尔多次试图往他的酒杯里斟酒,但是都被拒绝了,最后,他索性把酒杯给倒过来放在桌子上,这也就省去了所有的麻烦。这个客人就是詹姆斯·乔伊斯。后来,庞德把所有的酒瓶子在他面前的桌子上一字摆开,这让他的脸涨得通红。[2]

晚餐之后,阿德里安娜和哲学家朱利安·班达(Julien Benda)[3]开始讨论班达最近发表的关于当代最顶尖的几位作家的评论,他们的周围很快聚集了一批人,大家手上端着咖啡杯,有兴趣地倾听着他们的讨论。受到班达直接攻击的作家有瓦莱里、纪德、克洛岱尔,还有一些其他人。

我将阿德里安娜留在那里,让她为她的朋友们辩护,我来到一个小房间里,这里的书籍堆到了天花板,窝在角落里的两个书架之间的,是乔伊斯。

我用颤抖的声音问:“您就是伟大的詹姆斯·乔伊斯么?”

“对,我是詹姆斯·乔伊斯。”他回答。

我们握了握手,更确切地说,他把他软绵绵,没有骨头的手放进我的硬邦邦的小爪子里边 —— 如果你也能称之为握手的话。

他中等身材,很瘦,有些驼背,但是举止优雅。他的手很引人注目,它们很窄,左手的中指和无名指上,戴着镶在厚厚的底座上的宝石戒指。他的眼睛是深蓝色的,非常漂亮,闪着天才特有的光芒。我也注意到他的右眼睛看上去有点不正常,右边的眼镜片比左边的稍厚些。他的头发很浓密,深褐色,卷曲着,额头上的发际线很高,头发从发际线往后梳,盖过高高的头颅骨。在我认识的人当中,他看上去最为敏感。他的皮肤很白,有些雀斑,而且泛着红晕。他的下巴上留着山羊胡子,他的鼻子的形状很好,嘴唇很薄而且线条分明,我想,他年轻时肯定是一个很帅的小伙子。

乔伊斯的声音很甜美,音质如同一位男高音,让人陶醉。他的吐字非常清晰,有些字的发音完全是爱尔兰口音,例如“书籍”(book)、 “看”(look)以及一些以th开头的字,而且他的声音也是爱尔兰人独有的,除了这些以外,简直听不出他的英语和其他英国人的有什么区别。他用很简单的语言表达自己,但是他选择的词语以及这些词语的发音都非常讲究。这当然一部分是因为他对语言的热爱和他的乐感,但我也觉得这可能还和他多年教授英语有关。

乔伊斯告诉我他最近才来到巴黎,庞德建议他把全家搬到这里,也是通过庞德,乔伊斯认识了路德米拉·萨文斯基女士,她让乔伊斯一家在她帕塞区的公寓里住几个星期,这样他们能有时间找一个稳定的住所。萨文斯基女士是乔伊斯在巴黎的最早的朋友之一,而且她还将《一个青年艺术家的肖像》翻译成法语,法语的书名是《达德勒斯》。乔伊斯的另一位在巴黎的较早的朋友是珍妮·布拉德利夫人,她翻译了《流亡者》。

“你做什么的呢?”乔伊斯问。我向他介绍了我的莎士比亚书店。我的名字和我书店的名字,都让他觉得很有趣,他的嘴角浮起一丝迷人的微笑。他从口袋里拿出一本小笔记本,记下了我的名字和地址,他写字的时候把笔记本凑得离眼睛很近,这让我顿生一种伤感。他说他会来看我。

突然,外面传来一阵狗叫声,乔伊斯的脸色一下子变得很苍白,他的全身在发抖。狗叫声是从路对面传来的,透过窗子,我看见一条狗在追一只球。它虽然叫声响亮,但在我看来,很明显它并没有要咬人的意图。

“它会进来么?它很凶么?”乔伊斯问我,他心神不安(他的“凶”这个字的发音很长)。我向他保证说狗肯定不会进来,而且,那条狗看上去一点都不凶。但是,他还是非常担心,每一声狗叫都让他害怕。他说他从五岁开始就一直很怕狗,因为“这种动物”曾在他下巴上咬过一口,他指着他的山羊胡子说,留这样的胡子就是为了掩盖那个伤疤。

我们继续交谈,乔伊斯的言谈举止都非常简单,我知道在我面前的是当代最伟大的作家,这让我激动,但同时,我也觉得在他面前很放松。那次以后,虽然我一直意识到他是位天才,但是,在我认识的人中,没有别人比他更容易交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