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一诗一便士》
一九二七年,我出版了《一诗一便士》(Pomes Penyeach)。
每隔一段时间,乔伊斯就会写一首诗,而且据我所知,写完后,他也就顺手把诗“扔掉了”。但有些诗被他收在一边,一九二七年,他交给我十三首诗,并问我愿不愿意将它们结集出版。那时巴黎的烤面包师傅们做生意,总是买一打,送一个,价钱为一先令。利菲河桥上的卖苹果的老妇人做生意也遵循这一规则。他把这本诗集定名为《一诗一便士》,在他看来,这些诗只值这么多。当然,他在标题中所用的Pomes一词,和法文里的苹果(pommes)形音相近,所以,这是一个文字游戏。他也要求书的封面和卡维尔苹果的绿颜色一模一样,那是一种特别细致的绿色。这说明,乔伊斯虽然视力不好,但他还是能够分辨出不同的颜色。
我去拜访了住在巴黎的英国印刷商赫伯特·克拉克(Herbert Clarke),他那里有一些非常漂亮的字体。我向他解释说,作者想出一本看上去很廉价的小册子,每本定价一先令[1]。他非常不情愿地印了一本样书,那是本可怜兮兮的绿色小册子,他说这像药品的宣传册。我能看出来乔伊斯也挺失望,但是他还是坚持他的原则。是我实在无法忍受出版这么一本小怪物,我很喜欢这本诗集,当然也希望能把它出得漂漂亮亮的。
克拉克说,如果我们用硬纸取代薄纸做封面,效果会好很多,但是,那样成本就会比较高,价格也就不能定在一先令。按照一九二七年的汇率来算,一先令才值六法郎五十分。我预定了硬纸板,但是价格还是按照标题所示,定在一先令。这是一本漂亮的小书,另外,我还为乔伊斯和他的朋友们印了十三本大开本的,乔伊斯在这十三本上都签了名,他签的不是全名,只是他的名字的缩写。
乔伊斯希望不只是他的诗歌,他的其他作品也都应该低价出版,这样,他的真正的读者们就能买得起他的书了。但是,他对如何出版他的书有许多很特别的要求,为了达到这些要求,他全然不顾他的出版商的经济利益。如果他对我们所面临的问题有所注意的话,那么我们出他的书就能容易得多。但是,他对这一点是完全没有知觉的。所以,你要么让出版这块生意躲得远远的,让他根本插不上手,要么就和他密切合作。当然,后者更加趣味无穷,当然也就更昂贵。
乔伊斯将那十三本大开本的书送给了以下众人,第一本:西尔维亚·毕奇;第二本:哈里特·韦弗;第三本:英国诗人阿瑟·西蒙斯(Arthur Symons)[2];第四本:拉尔博;第五本:乔乔;第六本:露西亚;第七本:阿德里安娜·莫尼耶;第八本:克劳德·萨克(Claude Sykes);第九本:麦克莱许;第十本:尤金·约拉斯 ;第十一本:艾略特·保尔;第十二本:玛容·那廷夫人(Mrs Myron Nutting);第十三本:乔伊斯自己。
乔伊斯把这本小书称之为《P.P.》,和《尤利西斯》相比,将这本书拿在手上,要令人愉快得多。在伦敦,它是由诗歌书店“经手处理”的,很受大家的欢迎。但是我觉得,总的来说,乔伊斯的大手笔之下出现了这么一本其貌不扬的小册子,这让他的读者们有些不知所措。这本书不能算是“伟大的诗歌”,但是,谁也没有说过它多伟大。乔伊斯知道他在诗歌上的才华有限,他觉得他在散文上更能表达自己,他曾经问过我是否同意他的观点。对他来说,叶芝才是他心目中最伟大的诗人,他经常对我朗诵叶芝的诗作,并希望我也能成为叶芝的崇拜者。他的努力当然无济于事,因为我所感兴趣的诗人是瓦莱里、佩斯(Perse)、米修(Michaux),当然还有阿德里安娜·莫尼耶和T.S.艾略特。
他的这本小诗集之所以吸引我,是因为它和他的其他作品一样,充满着一种神秘感,还有他在作品中所表现的自己。在这本诗集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两首诗:《在法塔那的海滩上》(On the Beach at Fontana)和《一位祈祷者》(A Prayer)。
后来,有十三位作曲家为这十三首诗谱了曲,牛津大学出版社为了表示对乔伊斯的敬意,也将这本诗作和乐曲结集出版,这给乔伊斯带来了巨大的喜悦。这本书在一九三二年的“圣帕特里克日”[3]的前夜出版,里面的作者画像由英国画家奥古斯特·约翰(Augustus John)创作,爱尔兰音乐家赫伯特·休斯(Herbert Hughes)写了编者按,前言和后记的作者分别是爱尔兰小说家和诗人詹姆斯·史蒂芬(James Stephens)和阿瑟·西蒙斯。好玩的是,这本书是由西尔维亚出版社印制的,真是巧合。我从来没有见过其他任何“乔伊斯之书”让他这么高兴。我想作家喜欢偶尔有人把书题献给他们,乔伊斯也不例外。而且,他可能是得到音乐家献礼的唯一的一位作家。像其他作家同仁一样,乔伊斯也非常憎恨批评,事实就像是儿歌里所说的那样:“就像一把裁纸刀插在我的心上。”当埃兹拉·庞德收到了《一诗一便士》那本小书后,他曾不屑一顾轻蔑地说道:“这样的诗应该藏在家里的圣经里。”这让乔伊斯很受伤害。
在《一诗一便士》出版之后不久,阿瑟·西蒙斯到我的书店来了一次。我立刻打电话告诉了乔伊斯,乔伊斯一听说西蒙斯在书店,说他马上就会赶过来。在《室内乐》(Chamber Music)[4]刚刚出版时,西蒙斯曾写信赞扬此书,这事乔伊斯一直不曾忘记。
那时,阿瑟·西蒙斯刚刚从一次精神崩溃中走出来[5],到欧洲大陆来度假。与他同行的是一位面目慈善的大胡子男人,原来他就是赫弗罗克·蔼里士医生(Dr Havelock Ellis)[6]。这两个人结伴一起旅行,看上去真有些奇怪。西蒙斯是那种脸色苍白弱不禁风的诗人,他的面色就像化妆出来的一样。蔼里士医生的头看上去像一位传播福音的使徒,但正是这个脑袋瓜写出了那些性学的书籍,启蒙了一代被这些问题困扰着的人们。我和蔼里士医生的友谊开始于一些生意上的往来:我是他的著作《性心理》(The Psychology of Sex)在巴黎的代理商。
蔼里士医生和阿瑟·西蒙斯有天过来请我到一家餐馆吃午餐。坐在这两位神仙中间,那经历真是再奇怪不过了。他们俩所点的菜都最能代表他们的性格,西蒙斯是一位美食家,他和服务生以及侍酒师交换着意见,他所点的佳肴和美酒立刻就赢得了那两位的尊重。而蔼里士医生只点了蔬菜,不要酒,谢谢,只要水就行,那位服务生就拖了很长时间才帮他搞定这些东西。而我所点的菜是介于这两个极端之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