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斯特瑞塞已经不是头一次独自一人坐在昏暗空旷的大教堂里了 —— 只要情况许可,他便来到教堂,让自己的精神在它的庇护下得到松弛,这在他更不是头一次。巴黎圣母院他同韦马希一道来过,同戈斯特利小姐一道来过,还同查德·纽瑟姆一道来过。即使有人一道,他也感到这去处可以十分有效地让他忘却他的问题和烦恼,所以,当被新的烦恼所困扰的时候,他便自然而然地去重访旧地,虽然这无疑是权宜之计,但至少可以给他莫大的轻松。他十分明白这轻松只是暂时的,但短暂的美好时光 —— 如果他能够称这些短暂的逗留是美好时光的话 —— 对一个现在在自己眼里已经是体面全失、朝不保夕的人来说,还是有价值的。既已熟悉了道路,最近他便不止一次地独自到那里去 —— 独自悄悄地去,在不引人注目的时候出发,回去也不向朋友们提起。

说到朋友,他最重要的朋友仍然不在巴黎,而且居然杳无音讯,已经过去足足三个星期,戈斯特利小姐却还没有回来。她曾经从芒通给他来过一封信,说他一定认为她十分言行不一 —— 或许甚至一时还认为她简直毫无信用,但她请求他耐心些,要他不要急于下判断,她要他相信她的生活中也有为难之处 —— 他都想象不到有多难。此外,她离开前已经做好安排,以便她回来后不至于见不到他的面。还有,假如她没有用信件来打扰他的话,坦率地讲,那是因为她知道他还有另外的重要事情要应付。而他这一方面,在两个星期里去了两封信,以表明她可以信赖他的宽宏大量。但每次他都提醒自己当纽瑟姆太太需要避开微妙的问题的时候,纽瑟姆太太是如何写信的。他只字不提自己的问题,他在信中谈韦马希,谈巴拉斯小姐,谈小彼尔汉姆和河对岸的那一群 —— 他又和他们喝过一次茶。出于方便的考虑,他在提到查德和德·维奥内夫人以及让娜的时候十分小心。他承认说自己在继续和他们来往,他毫无疑问成了查德的常客,不容否认,那位年轻人同他们之间的关系非常亲密,但他有他的理由不急于告诉戈斯特利小姐他最近几天的印象,那样做便会过多地对她暴露他自己—— 现在他要小心提防的正是他自己。

这不大不小的内心斗争或许可以说是由现在将他带到巴黎圣母院来的同一种心理引起的,一切听之任之,让事情自己去证明自己,至少让它们有时间自生自灭。他意识到自己到这个地方来并没有什么目的,除非他这时不想到别的地方去也可以算是目的。在这里他有一种安全感,一种单纯的感觉,每次他求助于它时,他都自嘲地将它视为向懦弱的又一次私下让步。在这座高大的教堂里虽然看不见供他膜拜的神龛,听不见对他灵魂的召唤,但他在这里却可以感觉到一种几近圣洁的宁静。在这里他有一种在别的地方得不到的感觉,即自己不过是一个疲惫不堪的平常人,一个赢得了一天休息权利的人。他的确疲惫不堪,然而他却并不是个平常人 —— 这便是他的遗憾,他的麻烦所在。但他却能够将自己的烦恼丢在门外,仿佛它不过如同他丢在门口那失明的老乞丐罐子里的那枚铜币一般。他缓缓地从昏暗的教堂中间走过,坐在华丽的唱诗班席里,又在东面那些小礼拜堂前逗留,让那庞大的建筑渐渐地对自己发挥它的魔力。他就像是一个被博物馆迷住了的学生 —— 在人生的下午置身于异国城镇,他真希望自己可以是个那样的人物。但不管怎么说,对他的情况而言,眼前这种形式的牺牲和那另外一种有着相同的效果:它足以使他明白为什么当置身于那神圣的殿堂里时,那真正的流浪汉会暂时忘记外面的世界。也许那便是懦弱 —— 逃避现实,回避问题,不敢在光天化日之下面对它们。但是他自己的这些短暂而无用的逃避行动不会伤害任何人 —— 除开他自己。对在那大教堂里遇见的有些人,他产生了一种模糊的好奇和好感,他用观察那些神秘而焦虑不安的人的办法来打发时光,他想象他们是逃避法律的惩罚的人。是的,法律 —— 正义存在于外面光天化日之下,正如邪恶存在于光天化日之下一样。而在这里面,在这长长的过道里,在众多祭坛的灯光下,两者都同样不存在。

总之,在迈榭比大街那次有德·维奥内夫人和她的女儿出席的宴会之后大约十来天的一个上午,他不由自主地在一次会面中扮演了一个角色,这大大刺激了他的想象。在他这些访问中,他养成了一个习惯:他会时不时地从一个不会冒犯对方的距离之外观察一位来教堂的人,他会注意到那人动作的一些特征,忏悔的模样,俯伏的姿态,得到解脱的轻松。这是他那模糊的同情的表现方式,自然,他只能满足于这样的表现。但他的反应还从来没有像这天这样明显过。一位妇女突然勾起了他的联想。他在教堂中漫步经过小礼拜堂当中的一个,过了一会儿,他又经过同一个地方。这中间,他两三次看见她如同雕像一般静静地坐在里面的阴影处,不禁对她留意起来。她并没有俯伏着身体,她甚至没有低着头,但她固定不变的姿势显得十分奇特。他从旁边经过,在附近停留,而她都竟然许久不动一动,显然是完全沉浸在那使她到这里来的原因里了 —— 不管那原因是什么。她只管坐着凝视前方,就如他常常做的那样,但她是坐在神龛正前方不远的地方,这是他从来没有做过的。而且他很容易看得出来,她已将周围的一切都忘记了,这是他想做却从来没有做到过的,她不是流亡的外国人,她不显得藏头露尾;她是个幸运的人,熟悉这个地方,了解这里的一切,对她这样的人来讲,这样的事情都有一定的成规、一定的意义。她使他想起了 —— 因为十有八九,他对眼前景物的印象都会唤醒他的想象 —— 某个古老的故事中神情专注、坚强高贵的女主人公,他也许是在某个地方听到或者读到过那故事,假如他富于戏剧性的想象的话,也许甚至能写出这样的故事;她是在这样不受侵害的静坐沉思中恢复勇气、清醒头脑。她是背朝他坐着的,但是他的想象只允许她是个年轻漂亮的女人。她头部的姿势,即使在这暗淡肃穆的光线下,也显示出她的自信,暗示着她深信自己既没有表里不一之处,也没有什么可害怕的,更不担心会受到侵犯。但是,这样的一个女人,假如不是来祷告上苍,那她为什么到这里来呢?我们必须承认斯特瑞塞对这类事情的理解总是混乱的,他怀疑她之所以有这样的态度是不是因为她享受着某种特殊的恩惠,某种特别的“宽恕”。他只是模糊地知道在这样的地方宽恕可能是什么意思,然而当他缓缓环视四周,他不难想象这宽恕会怎样大大增加人们参加宗教仪式的热情。总之,仅仅是看见一个不相干的背影便引起了他这一大堆想象。但当他就要离开教堂的时候,却又更深深地吃了一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