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军医马克斯·德曼特在这个骑兵团已经服役了三年。
他住在城外的南郊,那里有一条乡村大道通向两座公墓,一座旧墓和一座新墓。军医和这两座公墓的管理员很熟。他每个星期都要去几次,去祭拜死者,那些早已远去的和那些还未被遗忘的死者。他有时会在墓地逗留很久,并不时地用佩剑敲打墓碑,发出轻微的声响。他是一个怪人,一个好大夫,人们常这样说。无论从哪个方面看,他都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军医。他和团部军官们没有任何私交,只有公务交往时,他才会出现在伙伴们中间。现在,公务上的事情越来越多,他不得不更多地与同伴们相处。论年龄和服役年限,他早就应该升为司令部的上尉军医。谁也不知道他为什么没有高升,他自己也不明就里。
“不如意事常八九!”这是上尉泰特格尔的口头禅。
“不如意事常八九!”大夫也经常这样安慰自己。
“生活道路上总会有一些不顺!”他对特罗塔说,“我一生都不顺。要是命运眷顾我的话,我早就成了一名出色的维也纳外科医生助理,也许还会成为教授。”
在他灰色的童年时代,维也纳外科医生这个伟大的名称像金色的太阳一样照耀着他幼小的心灵。当一名维也纳外科医生是他从小的志向。他的家乡是位于皇朝帝国东部的一个边境小镇,祖父经营一家小酒馆,是一个虔诚的犹太人。父亲在地方后备部队服役了十二年,退役后到边境附近的一个小城邮局当了一名中级职员。他还清楚地记得,他的祖父白天一直坐在边境小镇小酒馆的大门口,他那长长的银灰色的大胡须盖住了他整个胸脯,一直拖到他的膝盖处;周围到处都弥漫着粪肥、牛奶、干草和马的气味。他坐在小酒馆前面,俨然是酒店王国的国王。小镇的农民会每周一次到镇上赶集,当他们赶着马车从集市返回时都会光顾他的酒馆。老人家站起来,杵在那儿像一座大山似的。他耳朵有点聋,那些矮个子农民不得不仰起身子,将两只手凑在嘴边,大声吆喝着点酒。他一个劲地点头,表示他明白了。他把满足顾客的愿望当作是施恩于他们,好像农民们不是在用硬币支付这些恩惠似的。
他亲自用有力的大手解下马具,把马牵进马厩。几个女儿在低矮宽敞的店堂里给客人们端送烧酒和又干又咸的豌豆,他则在马厩帮着喂马,一边喂马一边不停地唠叨。星期六,他虔诚地钻进犹太经书里,银须几乎盖住了半页白纸黑字。如果他能预料他的孙子将来会全身戎装地周游世界,或身穿制服坐在办公室里,那他一定会诅咒自己的老迈,痛骂不肖子孙。他的儿子,即德曼特大夫的父亲,也就是那个邮局中级职员,只是出于孝心才忍住了憎恶之情。从祖辈手上传下来的小酒馆不得不移交给女儿和女婿去经营,男性后辈直到最遥远的将来注定要当公务员、知识分子、职员和傻瓜。直到最遥远的将来?其实这不符合事实!军医就没有孩子。他也不想要孩子,因为他妻子……
每每想到这里,德曼特大夫的思绪就会停顿。他想起了自己的母亲,她一生忙忙碌碌,希望能挣些额外收入。父亲下班后常常到小咖啡馆玩塔罗牌,每次都输,赌债缠身。他打算让儿子读完四年中学就去邮局谋一个职员的位置。虽然他的平民生活乱糟糟的,但他从部队带回来的所有物品都出人意料地保存得井井有条。他的制服,一个“满期服役军需下士”的制服,连同制服袖口上的金角、黑裤子和步兵帽一起挂在衣橱里,就像一个活人躯体被硬生生地分成了三段。他每个星期都要把制服上的纽扣擦拭得锃亮,也会把黑色弯佩剑上的波纹把手擦拭得光亮。佩剑就斜挂在墙上的第二颗钉子上,就在那张从来没用过的办公桌上方,金黄色的缨子一晃一晃的,看到它,人们就会想起那些沾满灰尘的含苞待放的向日葵。“如果你那时不来找我,”父亲常对母亲说,“我准会参加考试,也许现在当上军需上尉了。”
每逢庆祝皇帝的诞辰,邮局职员德曼特就穿上他的制服,戴上一顶红帽子,佩上一把军刀。这一天他不会去玩塔罗牌。每年的这一天,他总要发誓戒掉赌瘾,不再欠债。他总会喝得酩酊大醉,深夜才回家。他在厨房里抽出军刀,指挥着整整一个团的士兵。盆钵是排,菜碟是士兵,食盘是连,西蒙·德曼特是上校,是弗兰茨·约瑟夫一世的现役上校。母亲不得不戴上尖顶软帽,穿上多褶睡裙和宽松的小上衣,走下床去安慰一下丈夫。
有一天,也就是庆祝皇帝诞辰的第二天,死神降临到他的床上。他死得平静,没有痛苦,葬礼也很隆重。所有的邮局职员都为他送葬。死者曾经为皇帝尽忠,他作为一个丈夫的楷模永远留在遗孀的记忆里。已故德曼特的军服和邮局制服依然整整齐齐地挂在衣橱里,母亲用樟脑、毛刷和桐油将它们保存得完好无损,看上去就像两具木乃伊。每当打开衣橱,儿子都以为他看到的是已故父亲的两具尸体并列在一起。
他立志要当一名医生。出去上课每月只有少得可怜的六个克朗n,皮靴都穿破了。碰上阴雨天,镇上富人家里就会留下他匆忙的足印。皮靴的后跟断了,足印也变大了。后来,他终于毕业了,成了医务人员,贫困却仍然像大山一样压得他喘不过气。他投入了军队的怀抱。七年,这是吃的七年,喝的七年,穿的七年,避难的七年,七年,漫长的七年!他成了一名军医,至今还是一名普通的军医。
光阴似箭,他还没来得及做出人生的再一次决断,就已经成了一个老头。他娶了伊娃·克诺夫马赫小姐为妻。
这时,团部医生德曼特又一次中断了他的思绪,起身回家了。
夜幕已经降临,各个房间里射出清冷的灯光。
“老爷子来了。”勤务兵向他报告说。
老爷子,那是他的岳父,克诺夫马赫先生。
此刻,他正从盥洗室出来,穿着柔软的长印花睡衣,手里拿着一把剃须刀,刚刚刮过的面颊红通通地散发出一股香水味。他面带笑容,给人以亲切感,灰白的山羊胡子几乎把他的脸分成了两个部分。
“亲爱的马克斯!” 克诺夫马赫说。他小心地把剃须刀放到一张小桌子上,伸出双臂,敞开睡衣,他们互相拥抱,很随意地相互礼节性地吻了吻,随后一起走进书房。
“来杯酒吧!” 克诺夫马赫说。
德曼特打开柜子,看了看柜子里面的几个酒瓶,转过身来说:“我对酒不在行,我不清楚你喜欢哪种酒。”他不会喝酒,但却弄回了各种各样的酒,正如一个没有文化的人在家里置办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