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戈特孟已经流浪了一些日子,每到一处便住宿一两天,到处受女人的渴慕与佳惠,受太阳的焦灼。因为流浪与饮食的欠缺,他变得瘦了。许多女人在清晨大早与他告别而去时,有些还流着眼泪。他有时也想到:“为什么没有女人会留在我身边?为什么她们爱我,为了一夜的爱情而愿意破坏她们的情操?为什么她们都这样急忙回到丈夫身边去?为什么都怕丈夫殴打呢?”没有一个女人真心地请求他留下,也没有一个女人请求跟他离去,共享爱情,一起在流浪中甘苦共尝。他确是未曾邀请过别人,也没有想到去引诱别人,自己心中是自由自在的,不曾记得曾经倒在他情人怀中时的渴望。但他是奇妙而有点悲哀的,爱情到处都是同样的短暂,女人们的爱像他自己的一样,来时热情如火,去时烟消云散。这样是对的吗?随时随地都是这样的吗?难道这是由于他的缘故,女人们对他这样倾心,发觉他是多么英俊潇洒吗?可是她们除了要求他在干草堆里,或是在青苔上作短暂无语的勾当之外,难道就不期望别的了吗?她们会这样是因为他过着流浪生活,居无定所,无法给她们保障而觉得沮丧吗?还是因为他只有一个人,女人们把他当作漂亮的玩偶玩弄,然后就都回到她们丈夫那里去,即使她们会挨打也不在乎吗?这些都是戈特孟所不知的事情。

戈特孟因为女人而学到了不倦不怠。的确,他对那些没有丈夫、对男人一无所知的年轻姑娘更是心向往之,渴慕地爱着她们;可是姑娘们大多数是可望而不可及,都是可爱的、胆怯的和谨慎的。不过他也乐于向女人们学习的,每个女人都会给他留下一点东西,不是一种姿势,就是接吻的方法,或是特殊的玩弄技巧,方法极为别致,或是依从,或是自主。戈特孟全都学会了,如同孩子般事事不厌,一味好奇,适应任何的诱惑,他本来就是用这些来赢得女人芳心的。单是他的美貌并不足取,他之所以能这样容易引诱女人,就是这种天真烂漫,这种随便、天真无邪的好奇心,准备应付女人对他的任何要求。他与爱人在一起时,就变成得意忘形,随爱人的心之所欲,他有时温柔与耐心地等待,有时又急躁难耐,一会儿像第一次那样纯洁,一会儿又做作得像个老手。他随时准备着调情、肉搏、叹息、大笑与恬不知耻的态度,他的作为并不使女人很欢喜,也不是女人诱他的。但只要是感觉灵敏的女人,很快就会对他以身相许的。

他不仅在短期内学到许多爱的样式与爱的本领,吸收了许多情人的经验,而且也学会了观察女人的姿态、印象、肌肤、香气,每个女人都是不同的;他对任何声音都有纤细的听觉,能从声音里听出女人的类型,得知她性爱能力的程度;他总是以新的刺激观察种种的差别,诸如头在颈上的位置,毛发与额角的区别,膝盖骨的活动。他在黑暗中,或是闭起眼睛时,都能以敏感的手指辨别出女人的头发,皮肤与柔毛的种类。他早已开始不在乎流浪生活的滋味,只顾注意知道与区别女人的能力,而且愈来愈敏锐,愈丰富,愈深刻。他对女人与爱情能认识到上千的种类,由个别到整体,正像许多音乐家,不仅能演奏一种乐器,也能三四种,五六种,他的敏于认识女人,也许是他的天赋。可是这些有什么用?会有什么结果?他虽不晓得,却觉得自己是欲罢不能了。他本来对拉丁文与论理学是有能力的,但并不是特殊而惊人的天分,倒是对女人的谈情说爱,学得轻松自如,真是过目不忘,而且经验愈来愈多,有条不紊。

戈特孟出游已有一两年了,这天来到一个有两个美丽而年轻女儿的殷富骑士的邸宅。现在已是初秋,照他去年秋冬两季的经验,一到夜里就会变得寒冷,想到未来的季节,不无忧虑,冬季旅行不是件容易的事。他向骑士邸宅请求食宿,这里的人款待了他。当骑士听见这个客人有学问,会希腊文时,就把他从仆役们的桌上叫到自己的桌上,待他如同上宾。两个女儿马上低头注意着他,大的已18岁,小的还不到16岁,姐姐名丽娣雅,妹妹叫尤丽安。

第三天戈特孟要走了,他认为这两个美丽健康的小姐对他不太有希望,而且这里也没有别的女人能使他愿意留下。哪晓得第二天早餐后,骑士把他叫到自己的房间去,那是骑士特别用意布置的。老人客气地对这青年谈到自己喜欢学问和书籍等的话,并拿出收藏书籍的一个小箱子给他看,又把特别设计的书桌指给他看,还有最上等的纸张和羊皮纸。后来戈特孟渐渐知道这位善良的骑士,年轻时上过学,但后来完全因战争而过着世俗的生活,直到生了一场大病,得到神的忠告,才彻悟得要去朝圣,以忏悔他罪恶的青年时代,他曾去罗马,甚至到过君士坦丁堡(Konstant nopel为土耳其之城市)。等到他回到乡里,父亲已死,家中无人照料,这才在家成亲。谁知太太生了两女之后就去世了。现在他已迈入老境,不事外出,因此着手写他昔日朝圣的详细游记,现在已写成了好几章,可是——他曾向青年承认——他的拉丁文很差,非常不便。此刻他赠给戈特孟一袭新衣,免费供应膳宿,要求戈特孟润饰文章,并帮他清及续写余稿。

时值秋季,戈特孟知道这天气对于穷困的流浪者来说是个什么滋味。这袭新衣正是他所希望的,尤其更值得注意的是能与漂亮的两姐妹有更长的时间相处,前途更大有可为,所以他立刻答应了。两三天之后,女管家雷亚拉开存放布料的柜子,看见有一块好看的咖啡色布料,要再给戈特孟做一套衣服和一顶帽子。骑士早就想到要做套黑色的学士服给他,但是他的客人并不知道,因此便趁着这个机会向他说了。做好的这套漂亮衣服,穿起来一半像是侍童,一半像是猎人模样,不过对他来说却非常合适。

拉丁文的进行很顺利,两人把写好的文章都已一起修改过了,戈特孟不但改正了许多不正确与遗忘的单字,而且也把骑士欠妥的文句改写成完美的拉丁文,结构优美,文体干净利落,骑士对这一切感到非常满意,大加赞赏,就这样,两人每天至少在一起工作两小时。

在这个城堡里设有防御设备,范围广大得有如农庄,戈特孟多半在这里消遣,不是参加打猎,就是向猎师恒利奚学习拉弓射箭,要不然就是驯犬与骑马,戈特孟做这些是随心所欲的。难得看见他是一个人的,他总是与犬马在一起,或者同恒利奚或女管家雷亚谈天,这个女管家是个老太婆,声音粗得像男人,不管与饲犬的童子或是牧羊的人,总是喜欢开玩笑或纵声大笑。此外,隔邻是家磨坊,戈特孟要与磨坊的老板娘调情是不难的,但戈特孟这次却洁身自好,无所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