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的礼物》人类之死

当一个作家死去时,她或他写过的作品也一并死去。

我第一次知道艾滋病是在《纽约时报》1981年7月3日的一篇文章上。我将满十九岁,刚读完大学第一年。那篇文章的标题是“41名同性恋患罕见癌症”。吓人。但不是很吓人。我是说,毕竟只有41个人。

所以当时的我并没有想太多。下一年,我休学了一阵子。在本应该是大三秋季学期时去洛杉矶(Los Angelas)电视业寻找名声和财富。我做过临时秘书、英语代课老师和一部电视剧的制片助理,最后我找到一份为某导演当私人秘书的工作。他需要一个可以打字和开车的人。我开车的技术可一点都比不上打字。事实上,是糟透了。但他好像不在乎。

当时我二十岁,独自生活在洛杉矶,生活有些放纵。我有一群热闹非凡的伙伴,我们夜夜在一个叫主脉的酒吧聚会,然后去一号工作室(他家的格言是“为了八十年代”)跳舞。在醉人的节拍下,通常放的是戴安娜·罗斯 [1] (Diana Ross)的《肌肉》(Muscels),哈泽尔·迪恩 [2] (Hazell Dean)的《寻找》(Searching ),唐娜·莎曼 [3] (Donna Summer)的《独立国》(State of Independence ),托妮·罗勒 [4] (Toni Basil)的《米奇》(Mickey )和霍尔与奥兹 [5] (Hall & Oates)的《食人者》(Maneater ),我们聚在一起,跳舞聊天。这是鱼龙混杂的一群人:一个有偷窃癖和一头及肩金发的男孩;一个我崇拜的帅气舞者(他仍然是我最喜欢的人之一),他的胸肌可以夹住一支铅笔;舞者情绪无常的室友,他有一种恶毒的幽默感——这只是我的一小部分伙伴。我们有无穷无尽的时间厮混在一起,却好像从来不需要买酒客套:他们就这么出现了。在我们的小团伙里有一个长相英俊、性格温和叫爱德华的家伙。我和爱德华并没有特别喜欢彼此,但如果当灯亮起,周围又没有其他人时,我们也会一起回家。或者至少当我们一起走回家五到六次之后,我们俩就基本上能想到的事都一起做过了。

接着爱德华突然每天晚上都不来主脉了,最后我给他打了个电话。他病得很严重,他跟我说,但他不确定是什么病:他体重不断下降;他的腺体肿胀;他半夜惊醒,浸湿在汗里。他有点害怕,主要是因为没人知道他的病是怎么回事。

我提议请他出去吃一顿饭,如果他愿意的话,最后我们去了IHOP,国际煎饼屋 [6] (International House of Pancakes)。我让他吃了他们家的巧克力薯条煎饼——让他长长肉,也因为它们太好吃了。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爱德华。后来他搬回了夏威夷(Hawaii)。

在我们的IHOP聚餐期间和之后,我对爱德华的病都没有想太多。他可能是得了流感,或是胃出了点毛病,或是任何成千上万种很快能好起来的毛病之一。但后来有消息传过来说他死了,没人知道为什么。整件事都很古怪,但我们和他的关系都不怎么亲密。

当1983年春天我回到大学,我重新和我父母的朋友,那时也成了我的朋友,作家拉里·克莱默 [7] (Larry Kramer)联系上。他全身心投入和其他人共同创立的同性恋健康危机组织(Gay Men’s Health Crisis)中。越来越多的人死于当时称之为GRID的病——男同性恋免疫缺乏症。和拉里聊过之后我被吓坏了。特别是当我意识到爱德华肯定是死于这种现在被叫作艾滋病的病。

拉里说服我这种影响了成百上千人的疾病很快会影响成千上万的人。但对此没有人出来说些或是做些什么。一起致七人死亡的泰诺中毒案连续数天登上报纸头条;几年前爆发的导致二十九人死亡的军团病也是如此。但现在出现一种主要影响男同性恋的疾病,也正因如此,没有人对此感兴趣。

但当艾滋病最终得到媒体关注时,其结果是歇斯底里的。全国百分之十五的人认为得艾滋病的人应该被打上文身方便辨认;全国超过一半的人认为所有艾滋病人都应该被隔离。当时那种恐怖的氛围实在难以描述。医院拒收到了大门口的将死之人。那些幸运进了医院大门的人通常也不会有人来给他们送饭——食物被放在病房门口。在街上人们纷纷避开有可见伤口的人,他们在工作上也常常遭拒。遭受这样待遇的还有那些只是“看起来”或是“行为举止”像同性恋的人。

这种疾病肆虐了我大学最后两年。我举办了募捐活动,去新成立的纽黑文艾滋病项目(AIDS Project New Haven)做志愿者,每周离开校园一两个晚上为他们的热线做志愿者。在没有任何让人安心的信息可供分享时,让打电话的人安心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我肯定感觉不到有任何安慰的效果。我在脑子里做过统计。每个患病的人都正在死去。比如爱德华。他死了。我还和很多其他人在一起过,在洛杉矶以及没到洛杉矶之前(即使在十八岁“正式”出柜之前,我一直都过得很放纵)。他们中的很多人都病了。

我觉得自己可能活不过三十岁,甚至是二十五岁。我内心还充满了一种恐惧,也许是我在无意中让其他人染上了这种病,这种恐惧是如此强烈,我只跟人分享过一次,我对大卫·贝尔说过,至此再也没跟任何人提起过。大卫是少数几个我可以交心的人;他也有同样的恐惧。

那段时间在大学里的生活很离奇:白天我主要在食堂和课堂里待着,当时同伴们最大的担心是某个考试能不能过,某篇论文能不能及时交,或是能不能在某场戏里拿下一个角色;而大部分晚上和周末时间,我都在和正在死去的年轻人聊天。

志愿工作是我暂缓恐慌的办法。

所以在纽约度假时我也自愿参加了同性恋健康危机组织(以下简称为GMHC)——偶尔为那些无法出门的人带食物,但大部分时间还是在热线上。热线在曼哈顿切尔西街区附近一栋褐石建筑里的一间小房间里运行。我当时的日常是:白天做临时秘书;然后在一家叫切尔西厨房的店里买一份墨西哥玉米煎饼;然后一边大口吞煎饼一边一坐几个小时不停地接电话。

我在GMHC的指导员叫巴里。他个子很高,身材瘦长,头秃了大半,嘴巴很毒。这是我对他的全部印象;巴里不是个喜欢闲聊的人。至少不喜欢和我闲聊。

一夜又一夜,我都在答复糟糕的来电。而让人感觉更糟糕的是我们对艾滋病依然一无所知,资源更是少得可怜。大部分时间我们除了听着之外什么都做不了。

然后,某个晚上,我忍到了极限。我刚跟一个年轻人聊完,他坐在家里他爱人的尸体旁,整个城市找不到一家殡仪馆愿意来收尸。我帮他把我们名单上的电话一家家打过去,终于找到一家愿意的了。另一通电话是一个偷渡到纽约市(NYC)的家伙想要知道能不能因为生病被遣返。他在抽泣。也许是因为卡氏肺囊虫肺炎呼吸不过来,我几乎听不清他讲话。我不停地说“抱歉”和“你能重复一下吗?”我们有一个律师也许可以帮助他,但我无法让电话那头的人足够信任我可以让他留下他的联系信息或是白天过来拜访。另一通电话来自一个年纪较大的男人,是同性恋但没有出柜,他的腺体肿胀,而且盗汗盗得厉害。会是艾滋病吗?当时还没有任何检测可以做,没有任何人知道是什么导致这种病的,没有任何人知道它到底是什么,离知道这些还有好几年时间。我只能告诉他去看医生。我有一位可以推荐给他的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