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在金斯敦火车站接客的是一个老头,他开着一辆能坐七个人的轿车。他身材瘦小,灰眼睛,花白的八字须须尖上过蜡。从前,在镇子还没有突然兴旺起来成为以采伐木材为主的城市以前,他是个种植园主、土地所有者、第一批殖民开拓者中的一个人的儿子。由于贪婪并容易上当受骗,他失去了所有的财产,开始赶一辆出租马车来回奔波于小镇和火车站之间,留着上过蜡的八字须,戴着一顶大礼帽,穿着一件破旧的艾伯特王子式的外衣[73],边赶马车边对那些旅行推销员说当年他如何在金斯敦的社交界独领风骚;如今他为他们赶车。
马车时代过去了,他买了一辆汽车,还是做着接火车的营生。八字须仍然上蜡,但一顶便帽取代了以前的大礼帽,燕尾服也换成一套在纽约经济公寓区[74]犹太人缝制的灰色夹红条的西服。“你来了,”霍拉斯从火车上走下来时他说,“把箱子放汽车里吧。”他说。他自己先上了车。霍拉斯上车,在他边上的前座坐下。“你晚了一班火车。”他说。
“晚了?”霍拉斯说。
“她是在今天上午到的。我送她回家的。你的妻子。”
“噢,”霍拉斯说,“她回家了?”
对方发动马达,倒车,然后调转车头。这是一辆马力挺大的好车,开动起来灵活自如。“你原来指望她什么时候回家?……”他们朝前行驶。“我听说他们在杰弗生把那家伙烧死了。我想你一定看见了。”
“是啊,”霍拉斯说,“是啊。我听说了。”
“他也是活该,”司机说,“我们得好好保护我们的姑娘。我们自己也许用得上她们。”
他们拐了个弯,沿着一条街行驶。开到一个弧光灯照耀下的街角。“我在这儿下车。”霍拉斯说。
“我送你到你家门口吧。”司机说。
“我在这儿下车,”霍拉斯说,“省得你还得调头。”
“随你便吧,”司机说,“反正你车钱照付。”
霍拉斯下了车,拿起皮箱;司机并没有帮忙托一把。汽车开走了。霍拉斯拎起箱子,就是在他妹妹家壁橱里放了有十年的那一只,在她向他打听地方检察官名字的那天上午,他把它带进城去。
他的房子相当新,坐落在相当大的一块草坪上,他种下的白杨和枫树等树木还比较矮小。他还没走到房子前,就看见他妻子房间窗户上的玫瑰色窗帘。他从后门进屋,走到她的房门口向屋里张望。她正躺在床上看一本大开本的带彩色封面的杂志。台灯的灯罩也是玫瑰色的。桌上放了一盒已经打开的巧克力。
“我回来了。”霍拉斯说。
她从杂志上方看了他一眼。
“你把后门锁好了吗?”她说。
“对,我知道她会去的,”霍拉斯说,“你今天晚上有没有……”
“我有没有什么?”
“小蓓儿。你打过电话……”
“打电话干什么?她在人家家里参加聚会,要在那儿过夜。她为什么不可以去?她干吗要打乱计划,拒绝接受别人的邀请?”
“对,”霍拉斯说,“我知道她会去的。你有没有……”
“我前天夜里跟她谈过。去把后门锁上。”
“好,”霍拉斯说,“她平安无事。她当然没出问题啰。我只是想……”电话机放在昏暗的门厅的桌子上。他家的号码是乡间同线电话的一个分号;打通一个电话要花些时间[75]。霍拉斯在电话机旁坐下来。他没有关上门厅一端的大门。夏夜的轻风从门外吹进来,隐隐约约,撩人心弦。“夜晚让老年人难以承受,”他轻轻地说,手里拿着电话听筒,“夏天的夜晚使他们难受。应该想点办法才是,比如订条法律。”
蓓儿从她房间里叫唤他的名字,用躺着的人的嗓音。“我前天夜里给她打过电话。你干吗一定要去打扰她?”
“我知道了,”霍拉斯说,“我不会说很多话的。”
他拿着听筒,看着送进那隐隐约约、叫人心烦的微风的大门。他开始念他刚读过的一本书中的一句话:“更不常见的是安宁。更不常见的是安宁[76]。”他说。
线路另一端有人作答了。“喂!喂!蓓儿吗?”霍拉斯说。
“谁啊?”线路传来她的声音,细弱而模糊。“什么事呀?出什么事了吗?”
“没有,没有,”霍拉斯说,“我只是想跟你打个招呼,说声晚安。”
“说什么?什么事?你是谁呀?”霍拉斯拿着听筒,坐在黑暗的门厅里。
“是我,霍拉斯。霍拉斯呀。我只是想——”
纤细的电话线里传来一阵扭打的声响;他听得见小蓓儿的喘气声。然后响起一个声音,一个男人的声音:“喂,霍拉斯;我要你见一位——”
“住嘴!”小蓓儿细弱轻微的声音说;霍拉斯又听见他们在扭打的声音;接着是一段令他屏息激动的间歇。“住手!”小蓓儿的嗓音说,“这是霍拉斯!我跟他住在一起!”霍拉斯把听筒贴在耳朵上。小蓓儿的声音有点上气不接下气气喘吁吁,颇有节制,冷静、谨慎、超脱。“喂。霍拉斯。妈妈好吗?”
“好。我们都好。我只是想告诉你……”
“噢。晚安。”
“晚安。你玩得挺开心吗?”
“是的。是的。我明天给你写信。妈妈今天收到了我的信吗?”
“我不知道。我只是——”
“也许我忘了寄了。不过我明天不会忘记的。我明天会写信的。你就是要我写信吗?”
“是的,只是想告诉你……”
他挂上听筒;他听见线路给切断了。他妻子房间里的灯光投射到门厅里。“把后门锁上。”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