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项狄传》序[1]:每个人都应该有一位这样的叔叔
引子
我们都会喜欢有一位像特里斯特拉姆·项狄这样的叔叔。这位叔叔总是在讲故事,在他灵活自如地用笑话、文字游戏、轻率举动、荒唐勾当、古怪行径、困惑迷执,以及令人捧腹的做作吸引着我们的同时,他却也被自己讲的故事套住而迷陷其中。这位叔叔尽管聪明、有教养、老于世故,但内心里仍然是一个淘气的小孩。每当这位叔叔的故事讲得太长,或者他已离题万里不知所云时,我们的父亲或者阿姨就会说:“够了!你会吓着孩子们的;你会把孩子们弄出毛病的!”但是,并非只有小孩才会全神贯注地聆听这位叔叔的每个字眼,沉溺于他那些曲折动人的故事,大人们也往往如此。因为,只要我们习惯了这位叔叔的声音,我们就会一直想听。
在生活的诸多场合里,我们会迷恋上某个声音,迷恋上讲故事者的话语。在拥挤的办公室、在军队、在学校,以及在团聚之时,我们会依据声音的特点首先认出那些特别的人。有时,我们听他们说话已经习以为常,以至于我们想跟他们说话,并非因为对他们谈话的内容感到好奇,而仅仅是因为我们渴望再听到他们的声音。我们离不开这位叔叔,就像我们可能离不开一位好管闲事的邻居,或者离不开那类刚走上舞台,还未开口就已经把观众逗得开怀大笑的演员。在土耳其,这类叔叔也会让我们想起最受喜爱的专栏作家们,他们身上发生的任何事情都能写成故事。在真实的生活里,当我们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声音,习惯了这种讲故事的人之后,我们最渴望的,就是能听到讲故事的人以其独特的角度、通过他的声音来讲述我们自己的想法、自己的经验。住在楼上每天都来看望你的亲戚属于这种人;醒来后一起共度时光的战友也不例外:你如此迫切地需要他的声音,以至于倘若没有了它,世界和人生都似乎不复存在。我们应该都有这样的叔叔。
但是,碰上劳伦斯·斯特恩这样的叔叔,仍可说是四十年一遇的事情。我小的时候,我的亲叔叔总是给我们出数学难题而不是文学谜语来逗我们开心。尽管我很不情愿去应付这种没意思的测试,但仍然想证明自己有多聪明,于是拼命地想在这种狂热中找到答案。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我的叔叔有个很漂亮的妻子。我五岁时经常去看望婶婶,她美貌绝伦,就连祖母的那些旧家具、薄纱窗帘、布满灰尘的饰物都不能令其黯然减色。四十年来直到现在,想起婶婶,我仍会想起去她家玩耍的情形。她的儿子们,两个儿子都当了牙医,在尼尚塔石行医,愿上帝保佑他们。有一天,我去那个大儿子的诊所辞行,发现房子的前门从外面锁上了。我站在那里久久凝视,闻着丁香的余馨,却看到一只长着条纹的猫从格栅的间缝里挤身而出,横穿街道,进了一家杂货店。那家杂货店当时还在卖尼尚塔石最好的开胃小吃,特别是羊肉大米菜叶包。
跑题
我在上文最后一段里所谈的事情,就是所谓的跑题。特里斯特拉姆·项狄用题外话拼凑出他的故事,而且因为题外话这东西我们都讲,所以在日常的语言里,我们觉得没有必要给它起个新名字。在《项狄传》这本书里我们从未了解特里斯特拉姆·项狄的生平和见解,只是到了小说结尾时,我们才看到有关特里斯特拉姆的出生情况。然后,在大家还没来得及注意他时,他又从小说的场景里消失了。斯特恩的主人公似乎可以永远谈论他出生世界的历史、他的父亲对出生以及人生的总体看法。但是,他不会在一个主题上逗留时间过长。他像一只快乐的猴子,从一个树枝荡到另一个树枝,从不停止,从一个主题跳到另一主题,永远向前。
大多数时间里,读者的印象都是斯特恩不知道他的小说会往哪里发展。但是有很多勤勉的评论家,如维克多·什克洛夫斯基(Victor Shklovsky)[2],都已从文本的某些线索以及该书的叙事结构着手,来证明斯特恩对这部小说进行了最精心的策划。因此,让我们来看看,小说第八卷第二部分叙述者就这一主题是怎样说的:今天的世界上,给作品写开头有几种不同方式。我相信我选择的是所有方式里最佳的一个,至少它与宗教最为接近。因为,我所做的就是写下第一个句子,然后把第二句交给无所不知的上帝去完成。
整个故事都遵循着同样的逻辑,永远跑题——跑题跑得如此频繁,我们简直都可以说,该书的主题恰恰就是跑题。但是,如果斯特恩能猜到,或许有些像我这样的家伙会强迫他在此问题上说个究竟,他就会马上又去改变主题。
那么什么是主题?
如果小说家跑题,我们会觉得厌烦。我们就喜欢那样去抱怨。毕竟,只要我们厌倦了某部小说,我们就会说它脱离了主题。但是,某部小说失去吸引力,原因很多。有些读者直打哈欠,是因为小说喜欢长篇大论地描写自然;有些人觉得乏味,是因为性方面的内容太少,而有些人却恰恰相反。有些人会觉得极简约派的小说家们令人烦恼不已,有些人则抱怨作家对于混乱的家庭细节给予了太多关注。一部小说能否引人入胜,并不在于上述几种性质的存在与否,而取决于作者的风格和技巧。换言之,小说可能关乎一切。《项狄传》就是这种类型的书:一本关乎一切的书。
我们不应忘记,这种“关乎一切”实际上遵循着确定的逻辑。作家很有可能会把所有内容都塞入一部小说里。但即便如此,只要作家偏离了主题,花过多时间表述他要说的东西,或者添入了不必要的细节,我们读者就会开始厌烦,并且失去耐心。(在《项狄传》中,不耐烦是一个重要的概念,斯特恩老喜欢说他写作是为了驱赶无聊。)斯特恩之所以可能在书中写尽一切(尽管该小说的叙事结构不同寻常,但仍能激起我们的兴趣),就是因为我之前提到的奇特的声音。这本书是奇谈与假意说教的糅合,前一分钟我们在听托比叔叔的冒险经历,下一分钟我们则又会看着特里斯特拉姆的父亲在星期天给爷爷的钟上发条。随着尚未出生的特里斯特拉姆·项狄逐渐与小说家斯特恩合为一体,当作者开始讲述特里斯特拉姆的故事时,作者头脑中转瞬即逝的想法也就都为我们大家所知晓了。
那么跟我们说作者的故事
劳伦斯·斯特恩是一位贫困潦倒、未受任命的军官之子。1713年,他出生于爱尔兰,并和家人一起在爱尔兰和英格兰多个驻军城镇度过了幼年岁月。十岁以后,他再也没有回过爱尔兰。十八岁时,他的父亲去世,家中越发贫困。一位远亲希望这个男孩能在教堂谋个职位,于是在他的帮助下,斯特恩得以继续在剑桥学习神学和古典文学。毕业时,出身寒微的他在几位有亲戚关系的著名神职人员帮助下,进入了英国国教会。二十八岁时他与伊丽莎白·拉姆利结婚。他的孩子中只有女儿莉迪亚得以幸存。1760年,斯特恩发表了《项狄传》,时年四十七岁。在此之前,除了妻子的忧郁症,他的生活里没有任何引人关注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