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部(第3/5页)
“嗯,对,我是应该狠狠揍他一顿……那我还回得去那里吗?”
“谁说你要回去那里啦?你 是永远不会再回哥伦比亚校园了,我认为不可能了。”
“他妈的,我会回去的,即便你不想让我回去,我也要回去!等着瞧吧!如果我一生中听了你那些明智的鼓励话,我早在洛厄尔烂掉了!”
“你是没听我的话,可你现在正在洛厄尔烂掉,是你意识不到罢了!”
“是吗,你喜欢那样,对吧?你希望我跟你一样慢慢在洛厄尔烂掉,对吧?!”
“嗬,你啥也不是,你只不过是个小废物,几年前,你还曾经是个最优秀的最可爱的最天真的孩子,现在你们看看他!”
“对,看看我吧,告诉我,老爸,这个世界天真可爱吗?”
妈妈插嘴说:“你们两个别整天吵架好不好?我一辈子没在家里看到过这样的吵闹,咳,该死的,埃米尔,你就不能随他去?他知道他想干什么,他长大了,知道他要什么。”
爸爸一下子从桌边站起身来,准备离开房间:“好吧,好吧,”——晚饭还没有结束——“支持他吧,你脑子里只有他,好吧,相信他吧,不过,你记住我的话,如果你听之任之,你会经常饿肚子的,让他随心所欲吧,不过别哭着来找我,说你饿坏了。该死!”爸爸继续高声嚷道。
“该死!”我也高声叫喊,“妈妈不会挨饿的!现在我也许没钱养她,但是将来有一天我会报答她的,百万倍的回报……”
“好吧,”爸爸说,一边离开房间一边情绪激动地强调他的观点,“等你妈进了坟墓你再去报答她吧!”他走到冰冷的起居室里,气鼓鼓地跺脚,杜洛兹被激怒了!妈妈看着我,神情严肃地摇着头说:
“我从没见过这样的人。我不知怎么会跟他一起生活了二十五年。如果你不听我的,那么也不要听他的,如果你听他的,你会像他一样,一事无成……你想外出,想有所作为,他妒忌了,别听他的,别跟他说话,他只会让你发疯……”
“他总是那样,”妈妈补充说,“他全家都是疯子,他的兄弟们比他还糟糕,他们是一帮疯狂的蠢蛋,在加拿大,每个人都知道……”
是啊,我也是这样。
呜——呜——呜——我听见屋外火车的鸣叫声,好吧,我明天就打点行装,去南方,去流浪。
四
我给报社写了辞职报告,打好背包,买了张长途汽车票,乘车直奔华盛顿特区,那里有我洛厄尔童年时代的希腊裔朋友G. J. ,他为我准备了一个铺位,与他一起合睡,房间里还有另一张双人床,睡着一个南方的老建筑工人,名叫博恩,他早晨起床后,用一个中国的抓挠挠背,一边挠一边哀叹:“咳,他妈的,又要干活了!”在我看来,尽管华盛顿特区新罕布什尔大街周围装饰甚少,但呈现了一种令我感兴趣的新奥尔良式的浪漫。第一天晚上,我和G. J. 外出,去酒吧,有一个黑头发浅黑皮肤的高个女子与她的女朋友一起坐在一个隔间里,她对我说:“散散步?”
“好啊,”我说,“买些报纸,两份。”
在“美国士兵之家公园”一棵橡树底下的草地上,我们铺开报纸,物尽其用。
随后,那个挠背的建筑工人,一个南方人,第一天早晨骑车送我去五角大楼建筑工地。我睡眼惺忪,看见一个贫穷的黑人在第九大街上骑着自行车,他说:“嗨,伙计,要黑人吗?”一生中,我从来没有听人这么说话。我说:
“你是什么意思,别撞他!”他突然一转向,几乎撞到了这个工人的自行车。我不太喜欢老博恩。在五角大楼,我得付十美元加入工会,接着,几天后,当上了实习金属薄板工。嘿,第一天上班,我跟一个喝醉了酒的金属薄板工一起干活,这家伙甚至不知道金属薄板往哪里送,他独自外出吃午饭或者到某个地方去了,而且不回来了,于是我在木头和沙土堆里找了个洞,美美睡了个觉,一直睡到下午五点。第二天,看见我的金工“师傅”不在工地,我就又钻进我那个洞去睡觉,洞里有三个大个子黑人在打鼾,我设法爬了进去,与他们一起也呼呼大睡起来,直至五点。
这么说,那使我成了个缺乏乐感的法裔加拿大人?
第二天下午,一个黑人背着一把铁铲,嘴里唱着《圣詹姆斯医院》,歌声那么动听,我跟着他穿越了整个五英里工地,为的是能听清每一个音符每一个字。(噢,忘了提一下,一九四二年春天,在我去华盛顿的路上,我在纽约停留了一下,为了能听弗兰克·西纳特拉并亲眼目睹他在派拉蒙影院演唱,在那里与两千名尖声喊叫的布鲁克林犹太和意大利姑娘一起排队等待,我大概是,事实上是 队伍中唯一的男孩,当我们进入影院时,皮包骨头的老弗兰克登台亮相,抓住麦克风,手指上都戴着漂亮的戒指,身上穿着灰色的运动外套和灰色衬衫,系着黑色领带,引吭高歌《像玫瑰一样有力量》和《没有歌曲……路会永无止境》,啊唷!)而在这边工地上,我跟着圣詹姆斯老头穿越整个工地,第二天,我一路走下去,离开建筑工地,走进弗吉尼亚的一片树林,在那里,在我认为具有南北战争旷野名声的北端,坐了一整天,唱起了《把我带回古老的弗吉尼亚》。
比这糟糕的还有:有一天,我在屁股兜里放了一品脱杜松子酒,从五角大楼工地搭车回来,越过波托马克河 [10] 大桥,那家伙让我在国会山前面的宾夕法尼亚大街下车,白天在干某件工作的时候,我裤子的前裆被撕破了,我不得不把裤子弄在一起,否则我那个玩意就要迎风招展了。当我看见国会大厦、美国国旗、宾州大道时,我向后伸手到屁股兜里取杜松子酒,抿了一口,我那玩意蹦了出来,对着那面美国国旗和国会山舞动起来。此时此刻,如果杰斐逊、杰克逊 [11] 或者华盛顿看见了它,哇!
我的意思是,这是一个人在古老的华盛顿特区抿下的最奇怪的一口杜松子酒!
五
紧接着,我辞去了五角大楼建筑工地的工作,在华盛顿西北部的一家“午餐车”找了一份快餐厨师和冷饮柜售货员的工作。一天晚上,我和我西弗吉尼亚的好朋友被派到地窖去取一袋土豆,结果我们两人一起摔倒,从楼梯上滚了下去,还好我们没有摔断脖子。“你怎么样,没事吧?”我问他。
“是的。我没事。只是,”他出神地望着西面说,“只是我想我一下楼梯就会摔倒,因为爱虫 [12] 咬了我。”
“谁?”
“爱虫咬了我,天哪,我热恋啦!”我扛着土豆回到楼上,在这里,我头戴一顶白色厨师大帽;柜台上有两个姑娘,其中一位就是那个漂亮的黑头发浅黑皮肤的女郎,她递给我一副色情扑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