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
1924年初夏,某个星期五的下午,几个学生看到阿切尔·斯隆进了自己的办公室。不久,星期一天亮后,在杰西楼里逐个给办公室倾倒垃圾桶的管理员发现了他。斯隆僵硬地歪坐在桌前的椅子里,脑袋保持着一种奇怪的角度,眼睛大睁着,定定地可怕地凝视着。管理员喊了喊他,然后大叫着从空空荡荡的楼里跑出去。从办公室里搬移尸体的过程稍微延迟了些时间,当那个奇怪地弓起来,盖着被单的身躯被搬出来放在一副担架上,走下楼梯朝等候的救护车送去时,几个早年的学生在走廊里来来回回地走动着。随后确认,斯隆是在星期五晚些时候或者星期六早晨死的,因几种明显自然又从未确诊的原因,整个周末都在桌前无休止地盯着自己的前方。验尸官宣布死因是心脏休克,但威廉·斯通纳总觉得,在愤怒和绝望的时刻,斯隆倒希望自己的心脏停止跳动,好像以最后的沉默的姿态来表达对这个深深地背叛了他的世界的爱与蔑视,他简直难以忍受在这个世界中生活。
斯通纳是葬礼上的抬棺人。在葬礼上,他的头脑总是难以集中在牧师的话上,但他知道这些话都很空洞。他想起自己第一次看到斯隆在教室的样子;他想起两人第一次在一起的谈话;他想起这个人,这个遥远的朋友的慢慢衰老。仪式结束后过了些时候,当他提起那个灰色的棺材的把手,帮着把它放进灵柩中,他抬的东西似乎如此之轻,简直难以置信,这个窄窄的盒子里装着什么东西。
斯隆没有家人,只有一些他的同事和城里的人围聚在那个狭窄的坑地周围,庄严、尴尬、心怀敬重地听着牧师的祷词。因为没有家人或者爱着的人哀悼他的逝去,当棺材放下去时,只有斯通纳在哭泣,好像那种哭泣能够减弱这最后沉降时的孤独。是为自己,为他已经沉入土地的过去和年轻时代而哭泣,或者为这个可怜单薄的身体,这个曾经支撑着他热爱过的人的身体而哭泣,他并不知道。
戈登·费奇开车送他回到城里,路上大多数时候,他们谁都不说话。快到城里的时候,戈登问起伊迪丝,斯通纳说了些话,然后又询问了下卡罗琳的情况。戈登答完后接着又是一阵长时间的沉默。他们快到斯通纳的公寓时,戈登·费奇又讲话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整个葬礼期间,我都在想着戴夫·马斯特思。想着戴夫死在法国的情景,想着老斯隆在他的桌边坐着,已经死了两天的样子。好像他们的死法是一样的。我对斯隆不是很了解,但我想他是个好人,至少我听说他过去是这样。现在我们要招别的人进来,得找个新的系主任。这就像一切不断地循环轮替,然后不断向前发展。这事让人感到很奇妙。”
“是啊。”斯通纳说,然后没有继续深谈。但刹那间他非常喜欢戈登·费奇,他从小车里出来,看着戈登开着车远去时,感觉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另一部分,自己的另一部过去,正缓缓地,几乎是无法察觉地离开了他,没入黑暗。
除了要干助理主任的许多工作,戈登·费奇还被委以英文系临时主任的职务,找一个阿切尔·斯隆的替手成为他的当务之急。
七月的时候,这件事情还没有着落。后来,费奇召集夏天时仍然留在哥伦比亚的系里的工作人员宣布了这个替代人选。费奇告诉大家,主任将是19世纪专家,霍利斯·N.劳曼克思,最近刚从哈佛大学获得博士学位,但是他已经在本州一所小型大学纽约自由艺术学院教过几年书。他过来时获得很多极高的推荐评价,已经开始出版著作,受雇时将是助理教授级别。费奇强调说,目前还没有有关系主任的规划,他仍然是临时系主任,至少再担任一年。
夏天还没结束的那段时间,劳曼克思仍然是那些终身教职工心中的神秘人物和猜测对象。他在杂志上发表的文章被挖掘出来,阅读传诵,获得不少审慎的首肯。在新生周期间,劳曼克思并没有现身,在星期一学生报名前的星期五召开的全体教工会上也没有出现。报名时,系里的老师都呈一条线坐在一长条桌子后面,辛苦地帮助学生选课,协助他们填表时注意那些必填项目,都私下里打量着寻找一张新面孔。劳曼克思仍然没有露面。
直到星期二下午的系务会上才见到他,那已经是报名注册工作全部结束后。到那时,前两天单调枯燥的工作,加上新学年开始时的兴奋导致的紧张,英文系的教工们差不多已经忘了劳曼克思的事儿。他们在杰西楼东翼一间大讲堂带桌面的椅子里懒散地伸开四肢坐着,同时怀着轻蔑但又渴望的期待,向上望着讲台,戈登·费奇站在那里,带着宽厚、仁慈的神情扫视着大家。一种低低的嗡嗡声充斥整个房间,椅子在地板上刮擦着,不时有人故意粗哑地放声大笑。戈登·费奇抬起右手,举着手掌对着观众示意;嗡嗡声小了些。
安静下来的片刻正好让房间的每个人听到礼堂后门吱呀地打开了,听到一声清晰、缓慢、拖沓的脚步从光秃秃的木地板上走来。大家都转过头,说话的嗡嗡声完全消失。有人轻声说,“是劳曼克思。”这声音尖刻响亮地划过房间。
他从门里穿过来,然后又关上,朝前走了几步,在门槛不远处坐了下来。他身高差不多超过五英尺,体形有些怪异地扭曲。左侧肩膀隆起一小块包,直到脖子跟前,左臂在体侧松弛地垂着。他的上半身很粗重,而且有些弯曲,所以,看上去他好像在顽强地维持着某种平衡。他双腿细瘦,走路时僵硬的右腿总是抽搐地拉一下。有那么一会儿,他站着,垂下长着金发的脑袋,好像要查看擦得极其锃亮的黑皮鞋和褶缝清晰的黑裤子。接着他又抬起头,右臂向外猛然伸出去,露出一段浆洗过的白色袖口,上面带着金边。他的长长的苍白的手指上还夹着一根烟。他深深地抽了口烟,吸进去,然后又吐出一长溜细细的烟雾。这时大家才看清他的脸。
这是一张像万人迷的脸,又长又瘦,不停地摆动着,然而五官极为分明;他的额头又高又窄,布满粗壮的筋脉,长着一头厚厚的波浪式的头发,颜色像成熟的小麦,从额头向后铺过去,有点像戏里的大背头。他把烟扔到地板上,在鞋底下踩了下,然后开始讲话了。
“我是劳曼克思。”他停顿了下,声音既华丽又深沉,咬词清晰准确,还带点戏剧性的宏亮。“我希望没有打搅大家开会。”
会议继续进行,但没有人关注戈登·费奇讲的什么。劳曼克思一个人坐在房间的后面,吸着烟,望着高高的天花板,明显不在乎不时转过来看他的人头。会开完后,他仍然坐在椅子里,让同事们走到他跟前自我介绍,说些不得不说的话。他逐一简短地跟每个人打一下招呼,带着一种奇怪的嘲讽般的彬彬有礼劲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