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我曾侍候过英国国王(第2/5页)
每个礼拜四都由我来侍候这些商人。卡雷尔已经不再来这儿了。跟所有的有钱人一样,这些商人也很会作乐,快活得像小狗似的。要是他们做成了一笔什么生意,那他们可会花钱哪,跟有些刚从赌场赢了钱的屠夫一样。这些赌钱的屠夫玩上三天三夜回家的时候,常常是没有了眼镜没有了马,没有了他们买来的牲口,什么都在赌场输个精光,回家的时候,往往只剩了一根鞭子。这些富商们有时也输成这样,也落得个身无分文,坐在隔板单间里像耶利米望着被焚烧的耶路撒冷一样望着这世界。到后来,他们把人家赢的钱也拿过来付了账,真能折腾!后来,我就逐步成了那些等在咖啡厅里的小姐们的知己。她们等着交易会一结束,便打扮得花枝招展下楼去到单间小房,不管是上午十一点,还是下午,是黄昏时分,还是深更半夜或是早上,对她们来说都一样服务。在巴黎饭店从一早起就亮着灯,整个饭店就像一盏忘了关掉的亮堂堂的吊灯。我最喜欢的是小姐们称为“体检密室”、“内科会诊室”的小房间。赶上这些,老板还精力充沛时,就想法以最快的速度把小姐灌醉,然后渐渐脱下她们的衬衫裙子,与她们赤身裸体地滚在沙发上。完事之后,这些老板一个个弄得筋疲力尽,有时他们的样子仿佛在这一场爱情游戏之后得了心脏病,这都是由不惯常的做爱姿势造成的。不过,在这些所谓内科会诊室或体检密室里,总是笑声不断。姑娘们在这里的任务,就是让客人们开心,而她们受的折腾最多了。那些年龄较大一些的商人不停地笑着,开着玩笑,把这些脱光了身子的小姐当做集体游戏中的抵押品。他们一边啜着香槟和白兰地,一边亲手脱掉展示在桌子上的小姐的衣服,让她自己躺下。围在她四周的客商们举着酒杯和盘子,边喝边吃边观赏,戴上眼镜细细察看这美女身体的每一个隐私部位,就像在服装表演会上或某所美术学院的画室里一样,要求这小姐坐起来,站起来,弯下身子,将两腿搭在桌子边,光着脚板像在溪里戏水一样拍打。这些老板们从来不为哪一条腿朝着他,身体的哪一部分冲着他这个方向而争吵。他们总是带着极大的热情观赏这女人裸体,仿佛一位风景画家被美丽的风光迷住,将它搬到画布上。这些老头们怀着经久不衰的热情,戴着眼镜从近处观赏着这弯曲的手臂,这披散的秀发,这脚背和足踝,然后还有腹部。有的却又盯住微微张开的半边屁股,带着孩子般的惊讶望着他所看到的部位,另有人兴奋地叫出声来,望着天花板,仿佛在感谢上帝使他能看到小姐叉开的两腿,让他的手指或嘴唇能触到他的最爱之处。这间小屋的光芒不仅来自天花板上的吊灯,而且来自不停地晃动的玻璃酒杯,尤其是四对眼镜片,仿佛鱼缸里来回游动的拖着纱裙尾巴的金鱼。等到他们饱了眼福,便结束了这场“体检”,给小姐倒上香槟。她则坐在桌子上,老头们纷纷同她碰杯,直呼她的名字,她想吃什么就从桌上拿什么。老头们仍然开着玩笑,一派彬彬有礼的君子风度。这时,从别的单间里传来了愉快的笑声,有时又鸦雀无声一片死寂。有时我常常会想,要不要赶快过去看看是不是有哪位商人已经断了气或生命垂危……随后,这些老头又帮那小姐穿上衣服,像电影片子往后倒那样,怎么给她脱下的便又怎么给她穿上,一点儿也不马虎。他们通常对帮助小姐穿衣服兴趣索然,可他们一直保持君子风度,善始善终……付钱的时候,通常由一位商人来付,将小费交到领班手里,我一般能得到一百克朗。他们离开这里的时候,一个个容光焕发,和颜悦色,脑子里装满了美丽的画面,足够他们享用一个礼拜的。他们从礼拜一就开始盼望着礼拜四再来赏玩另一位小姐。因为这些客人从来不重复赏玩同一位小姐,每次都要换新的。也许是他们想在布拉格妓女的半个世界里享有美誉之故,可每次被他们赏玩过的那位小姐,在他们离去之后还留在那隔板小房里……等待着……当我打扫干净桌子,当我清理完最后一套餐具,我从一开始就知道,照例要出现如下情况:她会充满贪欲地望着我,仿佛我是一位电影演员,她被这种翻来覆去的“会诊”弄得如此激动不安,如此懒散不振,甚至都无力离去。终于开了这个张,从此,每个礼拜四,我都不得不做完老头们没做完的事情:这些小姐总是带着莫大的激情向我扑来,她如饥似渴得犹如处女的第一次……在这几分钟里,我觉得自己又英俊又高大而且一头卷发,我拥有的不是印象、感觉,而是十拿九稳的把握:我是这些漂亮小姐心目中的国王。可她们被这种“会诊体检”折腾得连路也走不了啦,直到我觉得她们在过了一次两次高潮之后,才重又复活过来,眼睛又有了光亮,乌云消散,重新有了正常的目光。这时,我在她们眼里仍然只不过是一名小小的餐厅服务员,一个根据指令替代某个英俊强壮的人完成任务的人。对这种每个星期四得到一次的任务,我带着越来越大的兴趣且完成得越来越熟练。因为这之前,这个便宜是由我前面那个卡雷尔捞到的。他对这种事儿有天赋,有才能,也有爱好,不过我也有……大概她们都还觉得我不错,因为所有小姐在我们饭店或街上遇着我时,都老远便跟我打招呼,向我点头,一看见我就向我挥动手帕或小提包。要是她们手里什么也没拿,便至少友好地向我挥挥手……我也向她们鞠个躬或者挥动着帽子致意,之后,我就又昂首挺胸,加上我穿着双层后跟的鞋子,于是显得更高一点儿。当我稍有空闲时,我就换上衣服,我还爱上了领带。好领带能使衣服更加光彩夺目,而漂亮衣服能使人更精神,于是我买了好几条领带。我发现,我们的客人也有这种领带。我老觉得领带太少了,于是我想起那个装有领带和衣服的柜子,那些都是客人们忘记带走丢在我们这儿的。我在那里发现几条我从来没见过的领带,用一根细线拴着名牌的商标。一条是大马士革的大批发商阿夫莱特·科尔尼奥忘在这里的,第二条是罗斯·安格莱斯的总代理商萨拉蒙·比霍瓦达丢在这里的,第三条是利沃夫一位纺纱厂老板约纳桑·夏布林纳的,还有第四条、第五条,成打成打的领带。我渴望系上这么一条领带,我别的不想,一心只想着要系一条领带。我选中了三条,一条仿佛是由金属做成的蓝色领带,一条是深红色的,跟那蓝色的料子一样,像珍稀硬壳虫的鞘翅或蝴蝶的翅膀。啊!稍微敞开一点儿的夏季上装,两手插在兜里,从颈子那儿一直到腰上露着这么一条领带。当我对着镜子试着系上它时,我惊讶得屏住了呼吸……我不是通过我而注意到这条领带,而是看到了我自己,想象着我正走在瓦茨拉夫大街和民族大街上。突然,我吓一大跳!我自己正对着我走来哩!我还看到,其他行人,特别是那些穿着讲究的人怎样为我的领带而感到惊讶,这是他们在任何地方都从没见任何人系过的。我敞开上衣漫不经心地走着,让所有行家都看到这条领带。我就这样站在巴黎饭店顶楼的镜子跟前,慢悠悠地解下这条闪光的深红色领带。随后,我又出神地看着一条我从来没注意过的领带,这该是我戴的!它是白色的,仿佛用昂贵的粗质面料做成,上面有些小圆点儿,像勿忘我草一样,呈淡蓝色。这些小蓝点是织在领带上的,可看去像贴在上面,跟钢屑一样闪闪发光。领带上还有一个用细线拴着的小卡片,我将那张小卡片解下来一看,那上面写着“这是霍恩洛厄亲王忘在这里的领带”。我将这条领带系在脖子上,一照镜子,发现它将我美化得使我产生了一个印象,仿佛这条领带将霍恩洛厄亲王身上的一点点香味注入我的体内。我往鼻子上扑一点儿粉,刮光下巴上的胡子楂儿,出了巴黎饭店门,直朝人民大厦走去,然后沿着普希科普大街往瓦茨拉夫大街方向走。我透过商店橱窗的玻璃端详自己,果然,我的模样很出众,就像我在顶楼镜子里照见的那样。唉,钱又算什么?也许每个拥有特别的领带,缝制讲究的衣服,麂皮便鞋和拿着一把长剑一样带着雨伞的人都有钱,可谁也没有像我系着的这样的领带。于是,我走进一家男式衬衫店。我刚一迈进店门,立即成为大家注意的中心,中心的中心正是这条领带。不过因为我能打上这条领带,所以人们关注的焦点还是我。我要了几件平纹细布衬衫并参观了一通。为了增加光彩,我又让他们给我拿些白手帕来,并请那女售货员从一打手帕中挑出一条,给我按时新花样折好摆在胸前小口袋里。她笑笑说:“您真会开玩笑,会打这么漂亮领带的人还能不会……”她拿出一条手帕给我,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折不好它。女售货员拿起手帕,将它放在桌上,像从小盐瓶里抓盐那样,用三个指头抓起手帕的正中间,轻轻将它一抖,就出现了很多漂亮的褶皱。她用另一只手将这些褶儿拉匀,朝外一翻,放进我胸前的小口袋里,拽一拽手帕角尖儿。我谢谢她,付了款,总共买了两包漂亮的衬衫,五块小手帕,都是用金线捆扎起来的。随后,我又进了一家男服衣料店。我的蓝点儿白领带,白手帕,像一片卷起的菩提树叶,不仅吸引住了售货员们,而且也吸引住了两位衣冠楚楚的男士。他们一看到我这打扮,不禁摇晃一下,愣住了,惊呆了好大一会儿才又重新获得对自己的领带与手帕所失去的信心……我开始挑选衣料,其实我身边已无分文。我挑了一块英国的化纤料子,请售货员将它搬到商店门口就着太阳光让我仔细看看。他们以为我是一位很懂布料的顾客,便给我搬出了整个一卷布料,并翻起一角在我身上比画,好让我实实在在地感觉一下穿上这样料子的衣服走在大街上会是个什么样子。我谢谢他,显得有些困窘。可那伙计说,像我这样的顾客买东西考虑慎重一些是完全正确的:“明天买也行,任何时候都可以,因为布拉格只有我们海因里希·皮斯科一家公司有这种料子,所以我们不担心人家会抢生意。”我表示感谢之后便走出来,走到街对面。总而言之,这一切都使我感到震惊,我甚至将头微微歪到一边,稍稍皱起眉头,让我的额头上出现些气度高贵的皱纹,仿佛在深沉地思考什么。后来发生的一件事情,证明这条领带让我从根本上变了个样儿。因为维娜小姐,就是上星期四在“内科会诊室”的小房间被那些商人赏玩,以前在咖啡厅认识我的那位小姐正朝我走过来时,她看见了我,我也看见了她。她本想抬起戴着白手套的手对我挥动一下小手提包,可突然改了主意。仿佛她认错人了,她压根儿就没认出来是我,这个曾为她体力与精神的复苏而献出自己的人。当时,她被那些老头们赏玩折腾之后,已经无力起身回家了。我也装作自己仿佛是另外一个人。她转过身去走她的路,肯定认为自己是认错人了。这一切,都是这块白手帕和这条白领带引起的。可是,在布拉什纳门那儿,正当我横过马路,想再让自己更自信地走在普希科普街上,正当我为穿着轻便上装并配了这出色的服饰小零件而得意忘形之际,我那位满头绵羊卷毛银发的领班斯克希万涅克先生朝我迎面走来。他走着,并不看我,可我知道,他看见了我。他从我身边走过,我站住了,就像他跟我打了招呼似的。他也站住了,转过身来,回到我跟前,直瞪瞪地望着我。我知道,他看到的只是那条领带,他看见那条领带走在普希科普大街上,除了这条走在大街上的领带之外,他别的什么也没看见。这位什么都知晓的领班先生看我的那眼神,就表示他知道这领带是从哪来的,知道我没经允许就擅自借用了它。他这么看着我的时候,我心里说,领班先生,您怎么啥都知道呀?而他笑了笑,大声回答说:我怎么啥都知道?我不是曾经侍候过英国国王吗?说罢,便又继续沿着普希科普大街走去。尽管那天出着太阳,也仿佛一片阴暗。而我自己却像一盏滚烫的灯,领班先生把我的灯芯扯掉了。我又好比一个打满了气的轮胎,被斯克希万涅克先生拔了气门芯。我边走边听到我怎样地漏气,我看到我自己在路上已不再发光。我已经看不见了,只觉得那条领带那块手帕都跟我一样没精打采地耷拉着,仿佛淋了一场大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