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约翰·厄普代克
约翰·奥哈拉于1933年12月中旬开始创作这部小说,当时他28岁,刚刚离婚。作为一个记者,他的与众不同主要表现在常常迟到、嗜酒成性以及屡遭辞退。他先后从事而又丢掉的工作包括《波特斯维尔时报》、《特马加信使报》、《纽约先驱论坛报》、《时代》杂志、《纽约客》杂志、《编辑与出版人》、《纽约每日镜报》、《电讯早报》、华纳兄弟公司公关部、本杰明·南伯格公关企业,另外还有匹兹堡的一家创办不久叫做《期刊索引》的杂志——他在那里做了4个月的编辑。在所有这些工作中,奥哈拉都展现出了自己的才能,但迟到早退和性情粗暴让他丢掉了职位。按照《纽约客》“本城故事”栏目主管B.A.伯格曼的说法,奥哈拉在《纽约客》工作期间写出了“一系列优秀文章——它们结构严谨、文笔优雅、发人深省,但不知为何,杂志总编辑罗斯自从奥哈拉来工作的第一天起,就不喜欢他,并且对他的所有文章一律不用”。奥哈拉的这份工作只干了一个月。然而,奥哈拉作为自由撰稿人,却在《纽约客》杂志取得了持久的成功。从1928年杂志编辑采用了他的第一篇作品起,由于凯瑟琳·安吉尔的赏识,杂志后来又陆续采用了一百多篇奥哈拉的作品。
奥哈拉在1934年1月写给罗斯的信中,用一种典型的既逢迎又自大的语气写道:“倘若你能给我打造一枚奖牌就好了,或是用其他什么方式来庆祝这样一个事实:从1928年到现在,我是《纽约客》杂志所有编外人员中写稿最多的人。”但是,《纽约客》开出的稿酬对任何作家来说都微薄得难以谋生,何况是奥哈拉这种嗜酒成性且品味日益奢侈的人。他的第一篇作品仅得到15美元的稿酬,后来的标准是每字10美分,一年累计不过数百美元。
显然,正是多萝茜·帕克对奥哈拉的鼓励,才让这个来自宾夕法尼亚州的年轻人在突然失去匹兹堡的编辑工作之后,重返纽约,集中精力创作关于波茨维尔镇(即《相约萨马拉》中的吉布斯维尔镇)的长篇小说,这个故乡小镇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奥哈拉的小说里。在他计划撰写的作品中,有三个长篇小说是关于那个地方的。《医生之子》是以他的童年为基础的——他是敬业而好斗的帕特里克·奥哈拉的最小的儿子;《霍夫曼庄园》讲的是关于乡间俱乐部的故事,是为了争取斯克里布纳出版社的小说奖而匆忙写就的,但未能获奖。在1932年12月写给朋友罗伯特·西蒙德的信中,他说自己打算在这两个已经写成的故事之外,加上第三个故事,它是关于“斯库伊奇尔县的团伙成员的——他们是一些混混,混迹于一家路边旅店,波茨维尔乡间俱乐部的成员有时会去那里”。一年以后,他搬到纽约第三大道铁路附近位于东51街匹克威克陆军俱乐部旁边的一间8美元一星期的小公寓里,靠偶尔卖文艰难度日。他开始写作一部小说,题目是多萝茜·帕克为他暂定的,叫《魔鬼的树林》,取自布莱克的一首诗的名字,多萝茜·帕克本想用它做自己一部短篇小说集的名字,但又放弃了。1934年2月12日,奥哈拉在给弟弟汤姆的信中谈到了这部小说的大纲:
这部小说的情节微不足道,但很难讲述。它是关于一个年轻人和他妻子的故事——他们是俱乐部成员;故事从这个年轻人在1930年的圣诞节聚会上把酒泼到一个男人脸上开始,虽然这个男人曾经资助过他。然后我要表现的是:对报复的恐惧、年轻人的生活以及其他一些事情如何造成了他的毁灭。小说里还有其他一些人物,其中有些取自生活,有些来自虚构,但故事核心还是围绕着一对年轻夫妇,他们的婚姻在大萧条的头一年走向破裂。我不奢望这部小说能成为美国小说史上最好的或第二好的作品,但它是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我的第二部将更加出色。我现在全部的心思就是完成它的写作。在下工夫完成故事的叙述之后,我才能进行加工、润色等等。迄今为止我还没有做任何修改,也几乎未做编辑。
两个月之后的4月9日,奥哈拉写信给汤姆说,他已经写完了这部小说,“我恐怕把这个故事写糟了,但我现在没有办法。唉,我知道还会有更多工作需要做。之所以这样想是因为我写完之后,却没有出现那种我期望的如释重负的感觉。从12月份以来我一直在写它,其他什么事也没做,现在我得给《纽约人》凑点儿东西了。”
很难想象他后来又对这部小说下了多少功夫——
“加工、润色等等”——因为《相约萨马拉》的出版问世,在今天看来可以说速度奇快。4月份交稿,8月份出版,并且加印了3次。出版此书的哈考特布雷斯出版社曾要求删掉部分露骨的性描写,尽管如此,本书仍然被亨利·塞德尔·坎贝和辛克莱·刘易斯指责为淫秽(刘易斯说它“除了浅薄幼稚之外别无他物——不过是一个笨拙的青年在谷仓后面的色情幻想”)。
然而,这部小说却受到菲茨杰拉德和海明威的赞扬,后者在《骑士》杂志上写道:“如果你想读这样一本书——作者对他所写的内容了如指掌,而且又写得十分精彩,那么请读奥哈拉的《相约萨马拉》。”多萝茜·帕克的称赞则更显精辟和明智:“奥哈拉先生耳不遗听,目无遗视,但在他的心中有一种好奇而酸楚的悲悯。”这部“微不足道”的小说,这部只用了不到四个月时间就完成的作品,却流传了下来。虽然奥哈拉又写了更多的长篇小说和数量惊人的短篇小说,却从未超越《相约萨马拉》所达到的艺术成就。在美国作家中,他与霍桑和海明威一样,都属于那种第一部长篇作品就被认为是其最优秀作品的作家。
《相约萨马拉》写的是一个爱尔兰人报复那些曾经怠慢他的新教徒的故事,另外还有其他的小故事穿插其中。在这部书中,奥哈拉实践了他给同样来自波茨维尔的作家沃尔特·法克哈尔的建议:
“如果你想离开那个糟糕透顶的镇子,那么看在上帝的分上,写一点能让你离开那里的东西。写一点能让你自动和它断绝关系的东西,这将有助于你摆脱郁积心中的怨恨,摆脱对那些傲慢粗鄙的家伙的怨恨。”
在书中,朱利安的姓氏是英格里斯,他把一杯酒泼到了哈里·莱利这个“愚蠢的爱尔兰人的脸上”,因为后者不厌其烦地讲那些可笑的爱尔兰下流故事。
朱利安是奥哈拉笔下的主人公,是一个“上等人”,所以这位爱尔兰裔作家克制住了自己的敌意,并赋予英格里斯他自己所具有的特点:敏感、富于观察力和好斗(这一点不太有吸引力)。在对待朱利安的父亲威廉·英格里斯医生时,奥哈拉的敌意则毫不掩饰:老英格里斯是当地的贵族和名医,他被描写成在其体面的会员资格和公开场合的庄重外表下,隐藏着要命的无能。他喜欢给受伤的矿工做手术,但是只有在他的助手莫洛伊医生(这个名字是奥哈拉在自传体的《医生之子》中给他父亲起的名字)的引导下才能安全进行。英格里斯医生解雇了一个护士,因为有一次他听到她说:“下午有个环锯手术,上帝保佑英格里斯手术时莫洛伊医生能在场。”这次解雇使莫洛伊医生离开了医院,然而我们却被冷冰冰地告知,英格里斯医生“继续做着手术,年复一年,而且有几个人经过手术仍然活了下来”。英格里斯医生为朱利安做出了一个小镇人物行为举止的榜样,他因为儿子拒绝子承父业而感到遗憾,这一点和《医生之子》中的莫洛伊医生以及实际生活中奥哈拉的父亲一模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