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领导力的关键标志是夸大自己的力量,政治的核心内容是遮掩自己的错误。〕

【十一月二十六日 星期五】

第二天早上的气温仍然是零度以下,但新的锋面过境,给首都带来透明高远的蓝天,比昨天乌云密布的铅灰色天空明媚了许多。看上去这是一个全新的开始,厄克特从办公室的窗口望出去,好像看到了自己如同蓝天一样明亮的未来。在伍尔顿的支持下,他觉得自己已经坚不可摧,马上就要顺利当选了。

门突然开了,发出炸弹爆炸般的声音,在一片混乱中,衣衫褴褛的罗杰·奥尼尔闯了进来。厄克特还没来得及问他到底为什么来这儿,他就开始张口胡言乱语。字字句句像机关枪的子弹一样乒乒乓乓地蹦了出来,直冲厄克特的脸庞,好像要打倒他,摧毁他。

“他们知道了,弗朗西斯。他们发现文件丢了。锁是弯的,一个秘书注意到了。主席把我们都召集起来了。我肯定他怀疑我。我们怎么办啊,我们怎么办?”

厄克特猛烈摇晃着他,让他停止这无法理解的喋喋不休,“罗杰,看在上帝的份上,闭嘴吧!”

他用力把他推进一把椅子,扇了他几个耳光。罗杰终于停下来喘了口气。

“好,别着急,罗杰,慢慢说。你要说什么?”

“文件,弗朗西斯。关于塞缪尔的秘密党内文件,就是你叫我发给日期日报纸的那些。”他气喘吁吁,仿佛身心俱疲,双眼的瞳孔扩散放大,眼睛周围好像暴露已久的伤口,面如死灰。

“我没费一点劲就用通行证进了地下室。所有的储藏室都在那儿,但文件都被锁在柜子里。我必须要用暴力打开锁,弗朗西斯。很抱歉,但我没有任何选择。没用多大力气,但锁弯了一点点。好多灰,好多蜘蛛网,看上去好像布尔战争之后就没有人碰过了。但昨天有个贱人秘书不知怎么的就去了,注意到弯曲的锁。现在他们已经清点了所有的文件,发现塞缪尔的不见了。”

“你把原件发给他们了?”厄克特惊讶地问道,“你没按照我说的,复印一下那些有趣的部分,就发那一点儿?”

“弗朗西斯,文件有我胳膊那么厚,要花上好几个小时去复印呢。我也不知道他们最感兴趣的是什么,所以——就把全部文件寄给他们了。本来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发现文件丢失的,可能时隔多年发现以后也会以为是放错地方了。”

“你他妈的绝对是个蠢蛋,你……”

“弗朗西斯,别吼我!”奥尼尔尖叫起来,“是我替你冒了所有的风险,你舒舒服服坐享其成。主席正亲自审问每个有通行证的人,只有我们九个。他说今天下午要见我。我肯定他怀疑我。我可不会自己一个人背黑锅。凭什么啊?我只是按照你说的办事啊……”他抽泣起来,“弗朗西斯,这个谎我撒不下去了,我就是忍不了了。我要崩溃了!”

厄克特惊呆了,他意识到奥尼尔这些绝望的话后面隐藏的事实。面前这个筛糠一般颤抖着的男人已经没有任何抵抗力和判断力了。他已经像一面没有地基的老墙那样开始分崩离析了。别说一周了,单就这两天,奥尼尔也撑不下去,会失去理智。他正处在自己人生悲剧的边缘,即使轻轻的一点风也会卷着他坠入毁灭的深渊,而他会拉厄克特来垫背。

他开口了,用安抚而坚定的口吻,“罗杰,你太焦虑了。你没什么好怕的。没有人能证明任何事。你必须牢记,我是跟你站在一起的。这件事你不是一个人。听着,不要回办公室,请个病假,回家休息一下。主席可以等到周一。明天我希望你能来我汉普郡的家做客。来吃午饭,在我家过夜,我们俩好好把这事儿说清楚。就我们俩,你觉得怎么样?”

奥尼尔紧紧抓住厄克特的手,好像残疾人依赖拐杖,“就你和我,弗朗西斯……”他又开始抽泣,说不出话来。

“但你不能告诉任何人你要来我家。如果媒体发现领袖竞选投票前夕一个高级党内官员单独在我家做客,那可太尴尬了——我们俩面子上都不好看。所以这件事只能你知我知,你的秘书都不能告诉。”

奥尼尔本想说些感激的话,但情不自禁地连打了三声巨大的喷嚏,让厄克特倍感恶心。奥尼尔根本没注意到,只是擦了擦脸,笑了笑,好像一条摇尾乞怜的落水狗。

“我一定会来的,弗朗西斯,相信我。”

“我能相信你吗,罗杰?”

“当然能了。就算杀了我,我也会去那儿。”

【十一月二十七日 星期六】

天还没亮,厄克特就起了床。他彻夜未眠,但一点也不累。他一个人在家,周末妻子又出去了。他也不知道她去了哪儿,但这是他的选择,请她给他点独处的时间。她仔细观察了他的表情,想从他的眼神里找到一点蛛丝马迹,怀疑他是不是要会什么情人。男人有时候就是笨得不可理喻。当然,他绝不会如此愚蠢,特别在这样一个周末,下周有那么重大的事情。

“不是的,莫蒂玛,”他轻声说,明白她的担心和忧虑,“我只是需要一点时间,反省反省,走一走,读读书。”

“不管怎样都好,弗朗西斯。”她回答道,接着就离开了。

天色还早,清晨的第一缕阳光还没有照射到新森林地区的上空。他穿上自己最喜欢的出猎外套,拉好皮靴的拉链,走进严寒的清晨,顺着贯穿埃默里顿村通向林德赫斯特的骑马专用道踽踽独行。地面的雾气缠绕在灌木篱墙之间,让鸟儿望而却步,也阻挡了所有的声音。这就像一个茧,将他和他的思想与外界的一切隔绝开来。他走了将近三英里,接着开始顺着一座小山的南路慢慢向上攀爬。渐渐的,雾气散去,太阳东升,穿透了湿润的空气。他从弥漫的雾气中直起身子,看见阳光普照的山那边正有一只牡鹿经过,在满含露珠的金雀花之间吃草。他轻手轻脚地躲到一丛低矮的灌木后面,静候时机。

他并不特别喜欢自省,但有时候他的确需要叩问自己的内心,挖掘自己的灵魂深处。他总会在那里遇到父亲,或是他的残骸。那也是在类似这样的一片荒野上,不过地方是苏格兰的高地,一丛丛黄灿灿的金雀花正在盛开,就在花丛之下,他们找到了他的尸体。他身旁是最爱的二十响伯帝步枪,是他的父亲传下来的,只打空了一个弹药筒,这样就足以爆掉他半边的头。这个男人真蠢,真懦弱。让整个厄克特家族蒙羞,让他的儿子至今内心扭曲,觉得自己低人一等。

这只牡鹿年纪尚幼,高高地昂着头,嗅着清晨的空气。他有着船桨一般美丽壮观的鹿角,在初升的太阳下显得那样美丽。有着斑驳花纹的侧腹上留着一道深深的伤疤,说明它最近可能跟哪头雄鹿打过架,失败了。它还年轻,应该再多享受享受的。但厄克特知道自己没这么幸运,他正在参与的这场战斗将会是最后一场,这场失败了便再无风水轮转一说,他将死无葬身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