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喂,芬妮,现在你觉得克劳福德小姐怎么样?”埃德蒙第二天对这问题考虑了一会儿之后,这么问她。“你昨天对她还喜欢吗?”
“很喜欢,非常喜欢。我喜欢听她讲话。她让我感到愉快;她又这么美丽,我望着她觉得非常高兴。”
“那是由于她的容貌这么动人。她有非常丰富的表情!但是,芬妮,她的谈话有没有使你吃惊,或者觉得不太对头的?”
“哦,是的!她不应该那么议论她的叔父。我感到非常奇怪。这个叔父与她一起生活过这么多年,不论他可能有多少缺点,他却十分喜欢她的哥哥,据说,完全把他当儿子一样对待。我简直不能相信她会这样!”
“我知道你会觉得吃惊。那是非常错误,非常不合礼节的。”
“我想还是忘恩负义的行为。”
“忘恩负义是一句很重的话。我不认为她的叔父有权要求她的感谢;当然,他的妻子有这权利;她正是出于对婶母的深切怀念,才在这问题上误入歧途。她的处境很困难。她感情热烈,性格活跃,这使她在体恤克劳福德太太的同时,不能不贬低海军上将。他们的家庭不和,我不知道应该由谁负主要责任,尽管那位将军现在的行为使人倾向他的妻子;克劳福德小姐要袒护她的婶母,这是自然的,也是合理的。我不想指责她的看法;可是公开议论这事无疑并不恰当。”
“你有没有想到,”芬妮考虑了一会儿后说道,“她完全是克劳福德太太扶养大的,她这种不礼貌的行为正是那位婶母的反映?她没有把怎样对待海军上将的正确观念灌输给她。”
“这是一句公正的话。是的,我们应该设想,侄女的缺点也就是婶母的缺点;这更能让人感到,她的处境如何不利。但我认为,她目前的家一定会对她发生好的作用。格兰特太太的态度一向合情合理。她谈到她的哥哥时便显得感情真挚,和蔼可亲。”
“是的,除了抱怨他写给她的信太短以外,她的话几乎叫我忍俊不禁。但是一个弟兄与姊妹们分开以后,不愿自找麻烦,给她们写些值得一读的信,这种弟兄的感情和性格,我可不能赞赏。我相信,在任何情况下,威廉永远不会这么对待我。她凭什么认为,你们离开以后,不会给家人写长信呢?”
“凭她那颗灵活的脑袋,芬妮,凡是她觉得有趣,或者认为别人觉得有趣的话,她都会信手拈来,加以发挥;只要没有恶意,或者显得粗鲁,那是完全可以允许的,从克劳福德小姐的脸色和态度看来,丝毫没有这种表现,她的话既不尖刻,也不粗俗,也不盛气凌人。她仍然保持着女性的温和气质,除了我们刚才谈到的那件事以外。在那一点上,她是不对的。我很高兴,你的看法与我的相同。”
她的思想和感情是在他的影响下形成的,他完全可以指望她的想法与他一致;然而在这个时期,在这个问题上,分歧的危险已开始出现,因为他正在走上迷恋克劳福德小姐的道路,这是芬妮所万难苟同的。克劳福德小姐的吸引力在与日俱增。竖琴运到了,这给她的美貌、机智与和善添加了魅力;她总是有求必应,为大家演奏,表情和风度又特别适当,每支曲子终了还会附上几句动听的话。埃德蒙每天必去牧师府,尽情享受他心爱的乐器,今天早上便约定了明天的会面,因为这位小姐不愿没有人听她演奏;一切都在迅速而顺利地发展。
一个少女漂亮,活泼,又有一架与她同样优美的竖琴在一起,两者都位于窗前,窗外没有树木遮蔽,面对一片小草坪,草坪周围的一些灌木正处在夏季浓荫覆盖的时节,这一切已足以抓住任何男人的心。这季节,这景色,这气氛,都足以引起柔情蜜意。格兰特太太和她的刺绣架也不是毫无作用,它与环境完全协调;因为一旦爱情开始萌动,哪怕三明治的盘子,以及尽主人之谊的格兰特博士,也会沾它的光,变得引人入胜。然而埃德蒙没有考虑过这事,也不知他要做什么,只是在一周的交往结束时,他已开始深深陷入了爱情的旋涡中;不过应该为那位小姐说句公道话,虽然埃德蒙不会花言巧语,不是长子,没有奉承谄媚的手段和谈情说爱的能耐,她还是开始喜欢他了。她感到了这点,尽管它不在她的预料之中,也不是她所能理解的;因为从任何普通的标准看,他并不讨人喜欢,他不会讲无聊的废话,不会恭维讨好,他的观点总是直截了当,他的谈吐始终平静简单。也许他的诚恳、稳重和正直中,含有一种魅力,这是克劳福德小姐可以感到,却无法向自己作出说明的。不过她对这事没有多想,她只知道她现在喜欢他,愿意看到他在她身边;这就够了。
埃德蒙每天上午都待在牧师府,芬妮并不觉得奇怪;如果她可以去,不用邀请,也不致引起注意,那么她也很想去听竖琴演奏;每天晚上散步结束,两家人再度分手时,他认为应该陪伴格兰特太太和她的妹妹回家;即使不用他在那儿替克劳福德小姐调葡萄酒,他还是得去,却让克劳福德先生留在庄园上,与两位小姐做伴,这一切芬妮也并不觉得奇怪,只是认为这么交换大可不必。但她有些纳闷,他怎么能与克劳福德小姐消磨那么多时间,却不再看到他已经看到过的那种缺点。而她自己每次与她在一起时,总能发现一些类似的迹象使她想起这点。但事实还是事实。埃德蒙喜欢跟她谈克劳福德小姐,只是从那以后他似乎认为不必再提起海军上将了;她也不敢再向他提出自己的看法,以免显得别有用心。克劳福德小姐给她造成的第一个真正的痛苦,是这位小姐要学习骑马引起的;自从她住到曼斯菲尔德来以后,她看到庄园上的两位小姐骑马,便跃跃欲试;埃德蒙与她逐渐熟悉以后,也鼓励她这么做,还建议她在开始的时候骑他那匹文静的小母马,因为两家的马厩里,只有它最适合初学者使用。他这么建议丝毫没有要引起表妹不快或痛苦的意思,她不会因此失去一天的锻炼机会,小母马只是在克劳福德小姐骑马开始前送往牧师府;芬妮最初听到这要求时,非但没有感到委屈,还对他为这事征求她的同意,几乎十分感激。
克劳福德小姐的第一次试骑成绩很好,也没有给芬妮带来不便。埃德蒙把小母马送到后,便在那里照料一切,又在芬妮出发前,准时把马带回,交给那个可靠的老马车夫——每逢芬妮单独骑马锻炼时,他总是跟在旁边的。第二天试骑便不这么无可指摘了。克劳福德小姐骑得那么高兴,一时竟欲罢不能。她既活泼又大胆,身材虽小,体格却很强健,似乎是一个天生的女骑士。除了运动本身产生的真正欢乐,也许还有埃德蒙的随侍左右和悉心指导带来的乐趣,加上一举成功引起的要大大超越同辈女士的信心,使她不愿跨下马背。芬妮已做好准备,等在那里,诺里斯太太已开始责备她还不快去,可是马依然没有送到,埃德蒙也没有出现。为了躲避姨妈和寻找他,她走到了外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