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莉莎·贝茨的一天

她八点左右醒过来,她的卧室在宽敞的前厅,以前她就和丈夫一起睡在这里的大双人床上。不过现在她有一张不错的单人床,床边是床头柜,还有一个小电暖炉。她喜欢窝在床上读书,一般读浪漫小说。屋里摆着的是老式家具:又是这样,“古董”同一文不值的东西混搭。屋里很冷,不过她已经习惯了,上床时裹着大披肩,灌上几个热水袋。

她给自己做了顿真正的早餐,因为很早以前她就明白了饮食不该马虎这个道理,她这么说。然后她清扫整理某一间房间,不过没有以前打扫得那么彻底。十一点左右她给自己泡了咖啡。她有许多朋友,也许哪一个会来串门。她有一个特别的朋友,这个女人住在对门,比她年轻不少,七十来岁,“样子比实际上年轻许多”,戴花哨的帽子,穿漂亮的衣服。她对于伊莉莎来说是一剂良药,经常送自己做的食物过来,或者拉着伊莉莎出去看场电影。每天,伊莉莎都会去午餐俱乐部,这个俱乐部是社会福利局给老人们办的。餐后伊莉莎有时会细细地评价这餐饭,比方说肉煮过头了,芽甘蓝太硬了,或者大米布丁里的肉豆蔻放得不多不少,恰到好处。她以前给一家人做过厨娘。不久前,午餐之后她还会在那儿多待上一两个小时,做些“活儿”:老人们做日历,画圣诞卡,做各种小活计,有的做得非常好,因为他们用上积累了一辈子的技艺。不过现在,伊莉莎说,她觉得自己得悠着点儿了,自己没有以前那么健壮了。吃过午餐,她喝一杯茶,聊一会儿天,她和一个,或者两个,或者三个朋友一起去逛街买东西。这些就是我以前根本看不见的老太太们,但自从认识莫迪之后,我就能看到她们在大街小巷慢吞吞地走着,挽着包,提着篮子——我以前猜不到她们之间的伙伴情谊,她们生活中的乐趣,她们的欢乐愉快。很明显,她们热爱购物;而至于她们这天到底去哪家店、不去哪家店,这全看她们的情绪,那情绪复杂、无时无刻不在变化,潮涨潮落。那个印度人的店脏兮兮的,不过昨天有人看到他打扫店铺了,那她们就再给他一次机会吧。她们这个星期会去超市,因为那里新来了一个笑容可掬的姑娘,会帮她们把东西放进篮子里。五金店里的那个人那天对她们中的一个语气不善,接下来几周,有五六个人的生意他是别想做了,尽管不一定会是永远都做不了。这些对她们来说,比便宜品牌的饼干,或者针对退休老人减价的黄油来说更要紧。购物完毕,伊莉莎带其中一个朋友回家喝茶,或者去她们那儿喝茶。回到家以后,她在厨房窗边坐下歇一会儿,在窗边她能看到外面一根根晾衣绳上的衣服,有风的时候这些衣服会在空中翩翩起舞。她还会低头看丛林般茂盛的花园,记起那里的丁香是三十五年前的一个下午栽的,还有现在杂草丛生的那个角落,当初美得像幅画似的。

我发现,她有些害怕黄昏时分。有一次,路过她家去看安妮时,我看到她双手托腮,而我向她打招呼,说“啊,伊莉莎,晚上好!”时,她转过脸去——我有些担心,走进她屋里,她指了指另一把木椅,我坐了下来。

“是这样的,”她说,“你应该保持忙碌,因为如果你闲下来,等着你的就是痴呆啦……”然后她擦了擦眼睛,努力笑了笑。

然后,出乎我意料,她把帽子又戴了起来。

“伊莉莎,你不是要出门吧?你不该休息休息吗?”

“不,不行。我情绪低沉的时候,得四处走动……”于是她又出门去了,薄暮中,一个勇敢的小个子那矮胖的身影慢吞吞地绕着街区走着。

她在晚饭上不怎么费功夫,也许是一块蛋糕,也许是一盘沙拉。晚餐后,对门的那个朋友经常来串门,或者她会独自坐在那儿听收音机。她不喜欢电视。她的晚上就是这样度过的,然后上床睡觉,她睡得很迟,常常过了午夜才去睡。

春天到深秋的这段时间里,她每周会参加两三次大巴出游,去名胜古迹或是风景区玩,这些出行要么是社会福利部门组织的,要么是她去的那两家教堂之一安排的。伊莉莎是虔诚的教徒。她是个浸会教徒,不过她也上英国国教教堂。她礼拜天上两次教堂,早晚各一次,参加教堂组织的茶会,义卖会,还有废旧杂货的廉价拍卖会,去做关于在印度和非洲传教工作的讲座。她不断参加婚礼和洗礼。

她问我是做什么的,我告诉她了,稍稍轻描淡写了一点。她都懂,因为她以前在位高权重的人那儿干过活,她问了我各种我自己从来没想过的问题,比方说:不要孩子,做一份也许该养家的男人做的工作,我觉得这样对不对?她还喜欢谈时尚,不是她半世纪前穿过的衣服,而是她在街上看到的年轻姑娘们的时髦打扮,她说那打扮惹她笑,看上去真疯狂,姑娘们看上去好像过得开心极了。她喜欢看她们,但是她会想,从来买不起新衣服,只能去当铺里看,拣适合自己尺寸的有啥是啥,这样的滋味她们懂不懂。

这是因为她可怜的母亲有一天突然被丈夫抛弃了。他走了,从此杳无音信。她有三个孩子要抚养,两个女孩,一个男孩。那个男孩,伊莉莎说,什么都不会做,生来就是懒骨头,永远不肯去干点活来贴补家用,他十四岁的时候也离开了家,从此连一张圣诞卡片都没寄回来过。伊莉莎的母亲为了一对姐妹工作。周一到周五,街角的当铺里有她们的铺盖,经常还有她们的衣服,周五的时候又把这些东西赎回去。开当铺的那个女人会把一件好外套,或者一双她知道合脚的鞋子给两个姑娘留着。她会说:“喏,如果到时候那个可怜的家伙没法按时把它赎回去的话,第一个有机会拿的就是你们。”

有一天晚上伊莉莎拿出一张老明信片,大概是一战时期的,上面是一个衣着褴褛、光着脚丫的小女孩,一个孤儿。我端详着,心想真浪漫,因为那幅图抹掉了事实的严酷,用如此浪漫的方式表现这个可怜的姑娘。我正想着,伊莉莎开口了:“那个姑娘就是我——不是,我的意思是,我那时就是这个样子。十二岁的时候,我给绅士们擦洗台阶,赚一便士。我没鞋穿,我的脚也是这样冻得青一块紫一块……那真是邪恶的时代,”伊莉莎说,“邪恶。可是我又似乎记得我们挺快乐。我能记得我们姐妹两人常常笑啊唱啊的,尽管我们常常饿肚子。还有我可怜的小母亲,因为应付不过来而哭泣……”

伊莉莎虽然不喜欢电视,却会走过街去看《楼上,楼下》这部电视剧。这让我生气;但是我又自问,那我为什么要写浪漫小说呢?真相让人难以忍受,但唯此而已,岂有他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