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部 路德维克,埃莱娜,雅洛斯拉夫 1

从考茨卡处回到旅馆,夜已很深。我已想好第二天一早就动身去布拉格,因为这里已无事可做:这一趟来故乡虚有其名的出差到此告一段落。倒霉的是我头脑里乱哄哄地嗡嗡作响,竟至于在床上(吱吱扭扭地响着)辗转反侧,小半夜没能合眼;好不容易终于觉得是睡着了,又惊醒好几回,直挨到天快亮才真的睡着。因此我醒来太晚,已九点钟光景,上午的汽车和火车都已经发走,而下一班去布拉格的车起码要到两点钟,那是下午。这一连串的情况使我十分沮丧:觉得自己似乎成了一条搁浅的船,突然非常挂念布拉格,挂念我的工作和家里的那张写字台,还有我的那些书。但没有办法;我只得咬牙忍耐,下楼去餐厅。

我一进去的时候相当注意,怕埃莱娜可能会在这里,但没有她(肯定已经背着录音机到附近村子去了,拿着话筒在纠缠一些过路人,要他们回答提问)。然而,餐厅里满是喧哗的顾客,坐在桌边对着啤酒杯、浓黑咖啡、白兰地抽烟。唉,可惜,就是今天早上,这个城市、我的故乡还不肯赐我一顿像样的早餐!

我上了人行道:天蓝蓝的,碎云片片,早上的空气有些滞重,空中悬浮着细尘,还是那条通向广场的街和广场上的那个钟楼(对,就是它活像个戴尖顶头盔的大兵),整个儿的把我裹在它那种荒漠的凄凉气息之中。远处有人醉醺醺地拉长声调吼着摩拉维亚民歌(歌里唱的是缅怀大草原和那些被强征入伍的枪骑兵一次次漫长的骑行,使我觉得着了魔一般)。我的脑海里浮出露茜,这本是一段久已遗忘的往事,此刻又像这首拖腔拖调的民歌一般撞击着我的心。虽曾有那么多的女子走过我的心头(就像走过平原一样),她们谁也没留下什么,就跟悬浮在空中的尘土似的,没给这平平的广场留下任何痕迹,只是去落在街石缝里,后来又被一阵风刮往远处。

我走在尘土蒙蒙的街石上,那种轻飘的虚空让我领受到她重压在我生活上的感觉:露茜,让我失去了她的雾中女神,昨天她使我精心策划的复仇之举化作无聊,而且紧接着,又将我对她的怀念也转成难以名状的刺心嘲讽,一个粗俗的圈套,因为考茨卡的揭示,这些年来我思念的竟是另一个女人,因为说到底我根本就没有明白露茜究竟是个怎样的人。

我一向总爱对自己说,我心中的露茜,乃是一朵镜中花,一个传奇故事,一则神话。可现在,丢开这些诗一样的词句,我窥见一个毫无诗意的真相:我原来并不认识露茜,我根本不知道她的身世,内心世界如何,自身需要什么;我(少年时自我中心意识很强)只看她如何待我的方面(我当时孑然一身,毫无行动自由,渴望爱抚和温情),对我而言她只与我当年境遇相投。她本身的一切,已超越了我当时生活的处境,她的内在我无从察觉。然而,既然认为露茜之于我,仅仅是当年境遇所致,那么按此推理,很自然,一旦境遇有了变迁(比如我换了地方,年龄大了,心情变了),我的那个露茜也就不复存在,因为她已成了我无从知道的那个露茜,一个和我毫不相干的女人,一个超越我生活圈子的她。所以也同样很自然,在间隔十五年之久后,我就认不出她来了,她之对于我(我仍然只看“她对于我”如何)早已是另外一个女人,一个陌路人。

我的失败的明示追击了我十五年,终于把我给赶上了。这个考茨卡(我从来对他只是半听不听的)居然在露茜心目中分量更重,居然他赋予她更多的东西,比我对她了解更透彻;而且是他更加懂得如何爱她(肯定不是更热烈地爱她,因为我的爱是无以复加的)。因为:对他,露茜竟和盘托出自己——对我,只字未提;是他,使露茜欢乐——而我,使她伤痛;他领略过她的身躯——而我,不曾。谁知在当时,要想得到这个朝思暮想的身躯,只是极简单的事:去理解她,引导她,不要只因为她有待我好的一面而爱她,而且更要爱她身上与我并不直接有关的那些部分,爱她的内在,爱她之所以是她。可我,那时不懂这些,于是我给我们两人都造成痛苦。想到这里我对自己好不恼恨,恨我当时不更事的年岁,恨那个只知自抒的年岁;在那时,自己本身就是一个识不破的谜,哪里会注意到自身以外的那些谜;在那年岁,别人(哪怕是至亲至爱的人)全都只是你的活动镜子,你从他们身上看到你自己的感情、自己的迷惘、自己的价值的影像,你感到惊讶。是的,在这十五年里,每当我想念露茜的时候,其实还是站在那面镜子跟前,仍然望着我自己当年的影像。

突然,那个空荡荡、惟有一张床、被街灯透过肮脏的窗玻璃照亮的那个房间,露茜拼命抗拒的样子又回到我眼前。这一切都让我想起一场蹩脚的玩笑:我以为她是个处女,她抵抗,因为她早已不是了,她大约怕我发现这一真相。她的抵抗还可能有另一种解释(正好就应了考茨卡对露茜的看法):她早期的性经历对她烙印太深,性爱行为对大多数人都有的意义对她根本不再具有。这些经历已经把性爱的甜蜜、把爱的情感剥夺殆尽。对于她,肉体是丑恶的,而爱情是非肉体的。精神与肉体之间早已宣告一场无言之战,永不休止。

上述解释(多么富于戏剧性,但又多么合乎情理)使我重又想起灵与肉那可悲的背离(我曾见识过众多不同的形式);还使我想起一则从前我曾笑话了很久的倒霉事(因为在这里,可悲总是不断地介入可笑之中):一位好朋友、生活上相当随便的一位女士(随便一词从前我常用),跟某位物理学家订了婚,这一回她是十分坚决地想要过一过爱情生活;但是为了要尝到真正的爱情(有别于在此之前的十多次相好),她不准未婚夫在洞房之夜以前有越轨之举。她经常跟他在暮霭笼罩的小路上散步,紧紧握着他的手,在路灯下接吻,使她的心灵(脱离肉体的累赘)飘飘欲仙,感受陶醉。结婚一个月后,她离了婚,伤心地抱怨说丈夫使她的伟大感情落了空,原来他是个蹩脚情郎,无异于阳痿。

远处传来带有醉意的摩拉维亚民歌的吼声,摇曳着和这则故事那粗俗基调相映成趣。吼声注入这个城市灰尘蒙蒙的空间,也和我的悲哀纠缠在一起,搅得我空空如也的肚子难受。原来我竟然就在离牛奶店两步远的地方。我晃晃门把,可是关着。一位路过的公民冲我说:“喂!今天,所有的店都过节!”

“众王马队游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