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踏月楚香香(10)
神水宫势力范围之内严禁男子进入,对女子倒是没什么妨碍。
和石观音喜爱敛财不同,神水宫既不做打家劫舍的勾当,也极少对外交易,而是占据一大片白银矿场,由自家弟子开采铸银,明明每年收入丰厚,却从不向官府缴税。
李澈一直认为官府和江湖是两个极端,官府强硬则江湖势弱,江湖强硬则官府势弱,这里的江湖势力则显然是凌驾于官府之上的。
有水母阴姬天下第一的威名在前,给官府一百个胆子也不敢上门去要税。
李凝来到神水宫的时候,楚留香正在喝酒。
除了喝酒,他没有其他任何可以做的事情了。
他从一开始就觉得水母阴姬请他来神水宫不是一件好事,当然不是江湖上的人胡扯的那些理由,或许没有亲眼见过水母阴姬的时候他还会有一点怀疑,但见过之后——任何一个见过水母阴姬的人都会明白,像她那样的女人,是不可能喜欢一个男人的。
水母阴姬身形高大,至少也有七尺过半,生着一张轮廓分明的脸庞,英俊如同神祗,更别提她那天下第一的武功,任何人在她面前都生不出抵抗之意,假如她是个男人,楚留香已经能够想象她会如何令天底下所有的女人疯狂,可她偏偏是个女人,还是个喜欢女人的女人。
然而就算是这样,她也有爱她若神明的情人,那个叫做宫南燕的女子,对着男人的时候冷若冰霜,却会在对着水母阴姬时露出最温柔最动人的笑容。
楚留香压根不用想就知道了她们之间的关系。
然而水母阴姬请他来,却是为了找一个男人,找一个多年之前就销声匿迹的采花贼。
她向楚留香自陈前情,将二十年前的往事缓缓道出,随着讲述,她的神情也发生了变化,不再像威严的神祗,而成了一个真正的人。
若说江湖上有什么人最为可恨,除了那些杀人如麻的江湖匪盗,也就只有采花贼了,他们往往倚仗着高明隐匿手法和轻功,毁了不知多少女子的清白。
二十年前,江湖上最出名的采花贼名为‘雄娘子’,此人面若好女,身形纤细,武功算不得多高,却极精通易容,往往将自己打扮成落难的女子骗取被害人信任,以各种理由要求和被害人同床,等到被害人发觉已经来不及,得逞之后,他大部分情况下还不会立即脱身,反而威胁被害人不许声张。
雄娘子最嚣张的时候,一年要犯案几十起。
直到他最后一次胆大包天易容成美貌女子进了神水宫。
对江湖人而言,越是禁忌就越是诱惑,二十年前水母阴姬还不叫水母阴姬,只叫阴姬,她在外的名声不显,且死死遮掩着自己喜爱同性的事实,神水宫在那时只被当成移花宫一类女子聚集的江湖门派,不少男人都对神水宫有着遐想。
雄娘子一开始只觉得鱼入汪洋,虎入羊群,然而没等挑花眼的他选择目标下手,他就被年轻时的阴姬当成了目标。
扮成女子的雄娘子遮遮掩掩怕身份败露,故而他表现得比寻常女子更娇柔,更温婉,更婀娜,阴姬性格偏向男人,喜爱的也是极端温柔弱势的女人,雄娘子完美地符合了她的要求。
阴姬隐瞒了身份,装成一个粗手笨脚的和善邻居住进了雄娘子的隔壁。
对阴姬而言,这是第一次尝试追求一个女人,对雄娘子而言,只是一个寻常的征服女人的过程。
采花贼是不大挑嘴的。
直到提枪上阵,阴姬才发现不对,可那时已经迟了,雄娘子的身份暴露之后,她十分嫌恶这个男人,然而那个娇柔温婉的梦中情人的形象又在她的脑海中挥之不去,她犹豫再三,还是以自己的名义替雄娘子做了假死证明,然后将人豢养在神水宫中作为爱宠。
雄娘子一个大男人,即便常常扮成女子,也受不了经年累月穿着女装讨好一个长得完全不像女人的女人,他感觉自己不再像个男人,而慢慢变成了一个只知道张嘴讨食的宠物,他终于趁着阴姬身怀六甲放松警惕时逃走。
此后他没再犯过案,江湖上也永远地少了一个恶贯满盈的采花贼,阴姬久寻未果,终于死心。
水母阴姬之所以要楚留香找雄娘子,是因为水母阴姬生下的那个孩子死了,她就是被无花欺骗去偷取天一神水的神水宫普通弟子司徒静,将天一神水盗给爱郎之后,她就因恐惧而自杀了。
至死她也不知道,自己的生母就是神水宫的主人,水母阴姬已经做好准备在她二十岁的生辰时公布她的身份,让她成为神水宫的少宫主。
而不是轻飘飘地死去,从生到死,价值一瓶天一神水。
楚留香苦查多日,终于找到了雄娘子的踪迹,然而雄娘子死了,死在进入神水宫之前,他是被人活活震碎心脉而亡的。
和他同行的楚留香立刻被关押起来等候宫主审问。
水母阴姬伤心过度,一直不肯见人,她在静室里一遍又一遍地诵念佛经,她原本就是个虔诚的信佛人。
李凝悄悄潜进来的时候,没怎么寻找就摸到了楚留香被关押的小屋里。
有了无花的前车之鉴,楚留香在江湖上的名声又那么大,神水宫只能把他关押远离弟子聚居的地方,李凝一路进来都得避着人群,摸到关着楚留香的地方实在不能算巧合。
楚留香的屋子前没人看守。
没人肯以身试法,试一试最动人的浪子的同时,再试一试神水宫的规矩。
李凝打开天窗露出她那张逆着光的脸蛋时,楚留香几乎以为自己见到了九天玄女。
然后九天玄女就十分费力地从天窗挤了进来。
楚留香忍不住轻声提醒她,“窗户没锁。”
李凝一僵,但还是顽强地从天窗里挤了进来,刚一落地,就看到了坐在床榻上还支着一只脚,手里拿着个酒壶,看着十分悠闲的楚留香。
她问道:“外面没人,你怎么不跑?”
楚留香抬起一只手,动作又轻又优雅,像戏台上的贵妃娘娘,李凝不明所以地看了看那只手,骨节修长,是个偷东西的好手。
没能心有灵犀,楚留香只好解释道:“她们给我喂了软筋散,我现在说话都很费力气。”
仿佛是为了证明他说话真的很费力气一样,说完,他还喘了两口气。
李凝有些犹豫地看了看楚留香的身板,问他,“如果我带着你走,你能保证你不动手动脚吗?”
楚留香轻声叹道:“我发誓。”
话说得太直白有时候不是一件好事,但李凝这么说是有理由的,毕竟以楚留香那副体格,抱着他走,除非她两只胳膊不想要了,只能背着,可背着是最不能避免肢体接触的动作,她提前问了,但凡楚留香要点脸,总不会在这个时候犯他那浪子的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