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飞剑客(18)
关外的生活比阿飞想象得惬意。
一是住在幼年生活过的地方,很容易让人想起家的感觉,阿飞自觉是个普通人,喜欢普通人的日子,这种感觉让他眷恋。二是远离了中原,李澈的情报站最近也要两天才能到达,就像是脱离了什么枷锁,令人放松。
阿飞喜欢李凝,不止是喜欢她的容貌,更是喜欢她的脾气,她的温柔,她看他时那种安静的眼神。
李姑娘是个很容易让人想和她共度一生的人,哪怕她没有那样一张容颜,只要相处久了,这种感觉依旧会有。
阿飞有时甚至在想,假如她能普通一些就好了,可每每这么想的时候,他又忍不住唾弃自己,毕竟只有无能的男人才会想要遮掩心仪女子的光彩。
李凝住在新奇的小木屋里,待了两个月,直到天气转凉才折返关内。
阿飞也不知是失望还是别的什么,只是没有说出来。
保定的气候不见得比关外好多少,但有最舒适的李宅,年前李宅里就铺上了烟道地暖,每日耗薪无数,但好处也是显而易见,只要待在铺了青砖的室内,几乎能把人熏烤出一种夏日的氛围,花园改建了一部分成暖房,冬日里还能见到新鲜蔬果,有时候运气好,还能折到一两只乱了季节的花朵。
阿飞忽然对自己想过的普通生活产生了一点质疑。
这样下去,根本不是他找到一个心仪的姑娘,和她在一起过上幸福快乐的日子,而是一个穷苦少年拼命追逐富家小姐的话本故事了。
之所以想到话本,是因为最近李澈又开始鼓捣起话本来了。
看了许多江湖秘闻,李澈只觉得这些消息充满了人性的丑恶一面,他甚至不大愿意去管花了大力气建造的情报网,所以琢磨着琢磨着就把心思放到了话本上。
这时节的话本大多取材于江湖故事,前朝秘闻,要么就是穷酸书生意淫一下富家千金,青楼花魁,茶楼里的说书人甚至现在还在讲十几年前小李飞刀的故事,因为什么?因为没什么新鲜可看。
李澈取材于李寻欢,删删改改写出十回话本,讲了个吴状元的故事,大致是说一个姓吴的举人赴京赶考途中遇匪,巧被一个江湖人救下,当时答应了对方一件事,不想后来江湖人跟着他回家,却看上了他的未婚妻,要求吴举人让妻给他,吴举人从情理和律法两方面狠狠驳斥了江湖人,最终江湖人认清了自己的错误,和吴举人结义成兄弟,吴举人左手娇妻右手兄弟,又金榜题名,成为吴状元,走上了人生巅峰。
明眼人一看就是在影射小李探花。
然而这故事一波三折又新鲜有趣,更难得的是摒弃了大部分话本故事强行悲剧的套路,难得一桩好结局,看得懂的人图个乐,看不懂的也觉得高兴,不多时就从保定流传出去,成为茶楼酒家里说书人的最爱。
李澈陆陆续续又写了几本,少有不火的,他的风格很好辨认,旁人写富家千金爱书生,他写黄粱梦醒码头搬砖,旁人写狐妖下嫁,他写狐妖是为吃人下套,旁人写江湖大侠四处艳遇,他写大侠中招病死他乡。
出乎意料地受欢迎。
毕竟大部分去听说书的人都和书生大侠秀才没多大关系,并且看腻了这种套路很多年。
阿飞不一样,他从关外来的一路上还没怎么听过说书,才听了几回普通套路,就被李澈的恶意糊了一脸,整个人都不好了。
与此同时,因为李澈的不务正业,阿飞逐渐从筛选情报变成了大权独揽,这种滋味并不好受,一是他每天花费的时间从一个时辰变成了三个时辰,但凡白天想陪陪李凝,晚上就要疯狂赶工,后来他也学得聪明了一些,知道找几个信任的人分担,然而没过多久,就有人偷偷转卖情报。
情报的价值是难以估量的,就像一个大商人刚刚空仓,消息快的人能够第一时间联系上,所获的利润也是最大,迟了一步就失去了无数可能,这样的情况下,贩卖情报就成了最好的副业。
李澈在管的时候,刻意放过长线钓过大鱼,时不时敲打几下,阿飞则完全不懂这一点,过了不多久,其实也就是一期江湖月报的时间,从上到下就出了不少纰漏,他没有梳理的头脑,只能采取最笨的办法,把所有出纰漏的地方铲掉,然后自己来干。
这办法很笨,却也很有用,只是有点费头发。
李澈说不管就不管,即便有时候李凝都觉得他对阿飞有些苛刻了,毕竟他们几世为人,阿飞却是实打实的二十多岁,猝不及防接下那么大的摊子,还一点提醒都没有,实在有些为难人。
李澈倒觉得阿飞很有天赋。
幽灵宫主心机极深,城府过人,该硬时硬,该狠时狠,若不为个情字,也许如今已是江湖霸主,作为白飞飞的儿子,阿飞的头脑差不到什么地方,他单纯,是因为没有见识过,他蠢笨,是因为经历得太少,像这样本身就有天赋的人,要调理他,最好的办法就是压榨他,好让他快速地成熟。
李凝从来就是对李澈的坚持没有办法的,只好尽量不去浪费阿飞的时间,两三日才见他一回。
原本已经逐渐上手的阿飞忽然以肉眼可见的状态萎靡起来。
要忙的事情太多对他来说只是累,心上人忽然冷淡他,对他来说才是天崩地裂。
阿飞认定是自己近来太忙,让李凝不高兴了,对着整整一书房的情报纸页,他深吸一口气,直接给自己放了一天假。
这简直就像一个穷苦人家拿出全部积蓄下了一趟馆子那么奢侈。
阿飞已经可以想见自己熬夜赶工的情景了。
寒冬腊月,这样的天气对李澈来说是要命的,别说出门,待在李宅他都不肯走动走动,只捂在房间里,对于李凝和阿飞这样的习武之人倒是没什么妨碍。
李凝虽然对阿飞“事情忙完了”的说法有些疑虑,但见他衣冠整齐,一副可以出门的模样,还是迟疑着点了点头。
阿飞陪李凝去登山。
李凝喜欢高处,李宅扩建时李澈就为她建了一座保定城里最高的高塔,但没什么用,李凝仍旧喜欢去登山,在山顶的感觉和在塔顶的感觉是不一样的,也好在这里是保定,要是换了江南之类的地方,想找山还有些困难。
平日里阿飞是跟在李凝身后的,尽管他现在已经从护卫摇身一变成为重要下属,但他的习惯还是不改,只除了登山的时候,他要在前面开路防止一些山石和树枝划伤身后的人。
到达山顶已经是中午,日头正好,虽然也冻手冻脚的,但已经比早起来的时候好了太多。
阿飞揣在怀里的糕点和水袋还有些余热。
两人找了一处干净平坦的山石坐下,李凝喝了几口水,便把手里的水袋递给了阿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