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任勤勤一直觉得,古装剧里白衣翩翩的俊美公子捂着胸口吐点血,那可真是我见犹怜、收视长红的好剧情。

可等同样的情形发生在沈铎身上,尤其被他吐得一身酸臭的人是自己的时候,可一点儿都不“苏”了。

什么样的病才会导致吐血?

任勤勤的思绪迅速地将胃溃疡、胃癌等消化系统疾病过了一遍,连痔疮都考虑了进去,又朝着“有人下毒”这个方向一路狂奔不能回头。

并不是她夸张。而是沈铎的人生就像编剧放飞了自我,题材太过丰富,没少上法制版的头条。

可什么样敌手能不远万里,在她眼皮子底下给沈铎下毒?

“感冒。”医生说。

“哈?”

“目前看来,沈先生的症状应该是着凉感冒,加上饮食不适合而引起的呕吐。”

头发花白的医生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说着一口纯正的伦敦腔。

别说任勤勤,连随行的两位高管也是一脸无语。

“他吐血了,医生。”任勤勤的衣服上还留着好大一滩暗红色的证据。

“我觉得那是沈先生喝下去的红酒,小姐。”医生有着标准的英式镇定,治不死人就不慌。

“我会给他开一点退烧药,如果他的呕吐或者腹泻现象有加重,建议你们将他送往医院接受进一步检查。”

“我就说过我没事。”沈铎坐在床上,脸色青白,但精神确实比先前要好些了。

不是大病那就好。随行人员齐齐松了一口气。

尤其是那几位高管,接到任勤勤通知说沈铎吐血的时候,都在惊吓之余,还有更深一层的顾虑。

要是沈铎真这么红颜薄命,急病死在了大不列颠。他中宫悬置,储君未定,谁来接他的班?

鲲鹏经历了一番改朝换代的动荡,才安定下来没多久,难道又要再折腾一回?

而且这次跟着沈铎出差谈生意的都是他在董事会派系里的亲信。将来新君登基,这群人处境不免有些难堪。

现在万岁爷死不了,这群人也就暂时不用考虑变节的事了。

眼看着沈铎温顺地喝了任勤勤端来的牛奶燕麦粥,也没再吐,众人都将高悬着的心放回了胸膛里。

“真是不好意思。”任勤勤讪笑,“我没经验,搞得兴师动众的。”

“你做的是对的。”一位经理对任勤勤的应变给予了肯定,“如果沈总明天还没有好转,我们把会议时间推后吧。今晚……”

虽然说照顾沈铎是助理的任务。可是任勤勤再是表妹亲戚,终究也是个女孩儿。照顾一个生病的大男人,总有点不大合适。

“各位请放心。”任勤勤道,“照顾病人我有经验。沈总也会是一个配合的病人的,对吧沈总?”

沈铎现场打脸,不耐烦地将退烧药挥开:“这一点病,根本就没有必要吃药。”

任勤勤一声冷笑,“哟,生病了硬抗就是真爷们儿?那你刚才咋没憋住全吐我身上了呢?”

沈铎怒道:“吐都能憋得住的吗……”

任勤勤出手如闪电,一手捏住沈铎的脸颊,一手将瓶盖里的糖浆精准倒入张开的嘴里,然后下巴一合,抬高。

咕咚,药下了肚。

这一手绝活儿是由王英亲自传授给女儿的,是她做护工十多年研发出来独门绝技之一。

连沈铎自己都没反应过来,茫然地砸吧着嘴。

其余人员看得目瞪口呆,大开了眼界。

“瞧,我搞得定。”任勤勤笑咪咪,“各位回房休息吧。明天一定能把一个活蹦乱跳的沈总还给你们。”

主管们心服口服,这才放心离去。

任勤勤把沈铎塞进被褥里躺好,自己回房换下被吐脏了的衬衫。返回主卧的时候,就见保洁人员正将一个空红酒瓶放进垃圾袋里。

自己今晚滴酒未沾,难道这一整瓶红酒都进了沈铎的胃里?

糟糕!

任勤勤三步并作两步,推开了主卧的门。

*

沈铎穿着睡衣,光着脚站在窗前,回望过来的脸上带着一股似曾相识的飘渺笑意。

万幸酒店的窗户是封闭式的,避免了沈公子酒后表演“我欲乘风归去”,然后纵身一跃引发惨剧。

可沈铎吐晚了,那一瓶红酒,大半瓶都已被他的身体消化,经过刚才的酝酿,现在正式开始狂欢。

对此,任勤勤倒是有另外一个应对的妙招。

她不慌不忙地掏出手机,点开了中华诗词APP,准备借助科技的力量,陪沈铎血战到底。

沈铎望着窗外的夜雨,酝酿了一番,张口道:“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 ”

见鬼了,这是啥?

说好的对背古诗词的,怎么突然改了考试范围?任勤勤两眼抓瞎。

“Thou art more lovely and more temperate.”沈铎滔滔不绝地背了起来。

这家伙真不愧是喝牛津水长大的娃,口音优雅纯正,嗓音又因呕吐而更加低沉沙哑,听得人耳朵又热又麻。

“Rough winds do shake the darling buds of Maie……”沈铎声情并茂地抬起了手。

任勤勤记住了只言片语,飞快在手机里搜索。

“And summers lease hath all too short a date.”

搜索结果一长串,都指路莎士比亚的诗《我可否将你比作一个夏日》。

沈铎转头盯住了任勤勤,等她接下句。

任勤勤生怕他开启惩罚模式,再吐自己一身,赶紧照着手机磕磕巴巴地念。

“那啥……Sometime too hot the eye of heaven shines,And often is his gold complexion dim……dim……”

天知道这个单词怎么念!

好在沈铎也不大计较细节上的瑕疵,他复望向窗外茫茫夜色,摇头晃脑地把全诗给背完了。

任勤勤长吁了一口气。

“好诗,好诗。”任勤勤拉起了沈铎的手,哄道,“来,去床上躺着吧。”

沈铎斜睨着她,一脸倨傲。

任勤勤也佩服自己居然能和这男人心有灵犀,咬着呀加了一个称谓:“Sir?”

沈铎满意了,乖乖回了床上。

*

他洗过的黑发柔软地垂在额头上,有几缕甚至有点挡眼睛。此刻的沈铎,整个人都是孩子气的。温暖的灯光柔化了他的棱角,发烧让他的面孔不再凌厉。

床不高,任勤勤直接坐在了地板上。

“你睡一下吧。”她不自觉放柔了嗓音,像在哄孩子,“雨夜正适合睡觉。明天醒来,烧就退了。”

沈铎注视着任勤勤,说:“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

谢天谢地,终于回到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中来了。

“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李商隐的《夜雨寄北》。”任勤勤接上,“沈铎,你为什么这么喜欢背诗词?”

“你的问题真多。”沈铎说。

任勤勤说:“我想了解你呗。你是我的衣食父母,是我的导师。我在你面前是一本摊开的书,可你对于我来说,就像脚下这一座迷雾缭绕的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