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第2/3页)
但依旧时不时会想到,今晚回去,将会面对不再有她存在痕迹的家……
只一想到这件事,心口就一阵阵隐隐的痛,让陆丞的面色更加冷若冰雪。
于是亚瑟一出VVIP通道,就瞧见了陆丞这副仿佛随时要拔枪杀人的冷血杀手样子。
想到登机前,这个男人在电话里对自己倾诉了两小时的失恋情史,老司机亚瑟几乎都要笑出来了——这个纯情的男人居然和自己同岁!
他就这样呲着牙笑着,大步流星地张开双臂,凭借自己一米九的身高,二百八十斤的体重,顶着陆丞的推拒,一把将这位老朋友揽在了怀里。
“Phil老伙计!来吧,失恋想哭的话,就在你Arthur老爹的怀里哭吧!”
“……Arthur!你是不是美剧看多了!”
陆丞花费了一番气力才把自己从亚瑟怀里撕了出来。
他简直要怀疑自己面对的不是个英国准侯爵,而是个穿了白皮的美国黑人了。
“嘿,你这个老古板!瞧瞧,现在的你可有生气多了!”亚瑟虽然这些年体重飙升,但他那卡迪夫家族标志性的英俊脸庞,不仅没有因肥肉而变形,反而有些逆龄生长的架势。
单看外表,谁能想到这个又高又壮的英俊胖子,会出身自英国最古老、高贵、显赫的豪门贵族卡迪夫呢?
此时此刻,他那琥珀色的眼睛里还闪着欢快的光芒,侧身向后指道:“Phil,我隆重地向你介绍我的叔叔,鼎鼎大名的古典歌剧大师,皇家歌剧院的骄傲,卡迪夫家族的头号黑羊,亨利·卡迪夫伯爵。”
亚瑟侧身之后,陆丞才瞧见被他挡在身后的,还有一位满头银发的绅士。
和亚瑟那随便如美国人的牛仔衬衫相比,他的叔叔显然就老派许多,非常注重英式传统。
深灰色的正装三件套,同色系的绅士帽,传统的英伦绅士装扮,再配上周身不容忽视的矜持内敛的贵族气息,让这位面容清瘦,英俊非凡的男人和其他年过三十就老态毕现的英国人截然不同,看上去难以判断真实的年龄。
“伯爵,欢迎您来到中国。”
熟悉英式贵族礼仪的陆丞,立刻向其致敬。
他第一时间认出了亨利·卡迪夫。
念书的时候,陆丞就曾经在女皇的新年舞会上欣赏过这位伯爵的即兴献唱。
那极具感染力的歌喉,如自由翱翔的云雀,孕育着强大的力量,响遏行云,余音绕梁。时至今日,还能想起当日聆听时感受到的震撼。
当之无愧的大师。
而且,正如亚瑟介绍的那样,和他这个诞生在新世代下的贵族黑客比起来,亨利伯爵能在三十年前的保守环境下,毅然投身在歌剧艺术中,的确更配得上“卡迪夫家的黑羊”这个称号。
但是比起他那嘹亮磅礴,振奋人心的歌喉,亨利伯爵本人显然十分内敛冷漠。仅仅是礼貌地应答了几句,便闭口不言,倦怠的神态之中甚至还流露着隐隐的忧虑。
卡迪夫家族在京市也有商业投资,但陆丞还是一尽地主之谊,请这对叔侄住到了陆氏旗下的酒店。
虽然搭乘的是奢华舒适的私人飞机,但十余小时的行程,显然令伯爵这个年纪的人有些吃不消,一抵达酒店,就先行休息去了。
在叔叔面前难免要守些规矩的亚瑟,一见亨利伯爵离开,整个人立刻舒展开了,吵嚷着要去喝酒放松一下,那副英国人好酒的样子,闹得陆丞只好妥协,把他带到了自家在京郊的酒庄。
有朋自远方来,当然要好酒以待。
陆丞直接启了一瓶价值五十万元的吕萨吕斯酒堡1784年的杰弗逊酒。
这凌驾于拉菲、拉图、玛歌之上的顶级葡萄酒的甘甜,让亚瑟喜不自胜,兴奋地拍着陆丞的肩膀赞叹道:“Phil,幸好中国有你,要不我这一趟可真的得无聊死了!”
说到他这趟突然到访,陆丞也不免有些奇怪:“Arthur,你和伯爵来京市,是要参加什么活动吗?伯爵怎么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亚瑟捏着高脚杯,嗅着那迷人的香气,耸肩答道:“这话说来可就长了。其实说我这个叔叔是家族黑羊,不仅仅是因为他爱唱歌剧,更重要的是,我们家族再也找不出第二个比亨利叔叔更信奉爱情的人了。”
他指指陆丞:“对,比起我来,你倒是和我叔叔更像叔侄。”
“亨利叔叔的爱情啊……”或许是顶级葡萄酒勾起的谈兴,让亚瑟打开了话匣子,“那可是个像洛哈伯冬日白雪一样纯情的故事了……”
据亚瑟讲,亨利·卡迪夫伯爵年轻的时候,在意大利罗马的一次歌剧演出中,遇见了他一生的真爱。
“大概就像是罗马假日一样的故事?……可能不太恰当,但也差不多吧。”亚瑟眯缝着眼,一副无法恭维的语气,“按叔叔回忆说,那个女人当时住在罗马的拿破仑酒店,出行用度都非常奢华,机缘巧合,两个人就认识了。她应该是个东亚人,非常神秘,叔叔只知道她叫Olivia。”
“亨利叔叔当时因为唱歌剧不体面的缘故,几乎是被家族流放了,就是个剧团的小演员。所以,这就是一个富贵女人和一个穷小子的故事,灵魂的碰撞,心灵的吸引,两颗火柴相遇,刺啦一下燃起了焚身火焰……”
亚瑟啜饮了一口杯中醇香暗红的葡萄酒,叹息道:“不过是一个月的坠入爱河,我叔叔就搭上了一辈子的思念。啧,可怕的爱情。”
“怎么,那位女士发生了什么意外吗?”
陆丞眉心渐渐簇起,轻轻问道。
亚瑟瞟了陆丞一眼,有些欲言又止,沉默了片刻,到底摊开手直白道:“怎么说呢,亨利叔叔和你的遭遇真的极其相似。一个月后,他和她求婚,然后她就哭着跑掉了。”
“就像午夜十二点的灰姑娘,从王子的手中逃走了,可惜……没有留下水晶鞋。”亚瑟的英式发音抑扬顿挫,余韵悠长,如同在念诵莎翁诗集一样,“而可怜的王子呢,从此再也没有遇见过她,十年,二十年,后半生一直在寻找,捧着那颗没有交付的心,至死不渝。”
陆丞不再说话,脸上一片空白。
这个故事的结局让他有点不舒服。
他能感觉到自己肋下的心脏又在抽痛。
“Phil,其实你和我叔叔一样,就是男人中的信天翁。”隐隐的,他听见亚瑟还在继续说着,“孤独而又安静,对感情挑剔而又专情。近乎半生都在寻找心灵的伴侣,就连性也成了专属品,只和那个人做.爱,一旦认定,就至死不渝。”
亚瑟打了个冷战,嘀咕道:“压抑欲.望,一生只爱一个人……我只是想想就觉得可怕,幸好我不是这种人!耶!”
亚瑟强行和沉默的陆丞碰杯,一饮而尽后,又哥俩好地拍着陆丞的肩膀道:“Phil,别苦着脸,你可比亨利叔叔强得多,毕竟你那个‘唯一性’还没有被弄丢。不就是被拒绝嘛?按你的说法,她显然对你还是很有感觉的,那就继续追呀!既然想和人家共度余生,那么求爱这种事,怎么可能简简单单一次就成呢?想想亨利叔叔,你不希望像他那样,等失去以后才追悔莫及,五十多岁了,还在为了一点点微小的可能满世界奔波寻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