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这本书是她很久之前看过的,剧情忘得七七八八,对男女主的名字也模糊得很,之所以听父亲提起承璋便想起了男主,是因为作者很多次在书中说璋是祭祀之物,可见男主非常得天子的宠爱,才得了这个名字,男主能做太子,也并非全靠女配母亲的的缘故。
男主与女配的婚事,不过是年幼之时的玩笑话,做不得数——男主与女主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女配只是他们感情路上的绊脚石,存在的意义是为了衬托他们二人爱情的伟大。
想起书里面的剧情,程彦心头千万匹羊驼飞奔而过。
当时看小说只看一个爽,并未过多关注书中的三观,如今联合自己的身份想起来,心里只剩MMP。
哪怕作者再怎么粉饰太平,也抹杀不了男主靠女配得来的太子之位的事实。男主一朝坐稳了储君位置,便把出了大力的女配一脚踢开,后来还为了女主,将女配游街示众千刀万剐。
与李承璋的斩草除根相比,被世人誉为渣男战斗机的汉武帝刘彻简直都是绝世好前夫。
程彦深呼吸一口气,扯了扯嘴角,道:“舅舅还说什么了?”
她不信自己会下场凄惨祸及家人。
她是穿来的,对李承璋并没有男女之情,李承璋爱喜欢谁便喜欢谁,跟她有甚么关系?她不去干涉李承璋的事情,想来李承璋也不会丧心病狂到把她这个对他助益良多的表妹给弄死。
再者,书里的女配身份虽然尊贵,可并不是有封地有食邑的翁主,她的翁主封号是靠改善田地种粮食救活了无数灾民得来的。
她的到来已经改变了一些事情,也能改变自己与家人的命运。
程彦一直对李承璋淡淡的,程仲卿见怪不怪,道:“陛下还说,等你过了及笄礼,便为你和太子举行婚礼。”
说到这,程仲卿话音微顿,蹙眉看着程彦,道:“彦儿,我虽然是个男人,不及女人细心,你又是个闺阁女儿,许多话不大方便与我说,可关乎你终身大事的事情,你可一定要告诉我。”
程仲卿身体微微前倾,拉着程彦,斟酌片刻,犹豫道:“彦儿,你与我说句实话,你把太子当做什么?是兄长,还是郎君?”
程彦半开玩笑道:“我若把他当兄长,爹爹还能帮我退了这门婚事不成?”
程仲卿眸色一沉,手指微微收紧,沉声道:“只要是你的事情,爹爹愿意拼上性命。”
程彦心头蓦然一软。
她自然是信父亲的。
大夏以孝治天下,在这个长辈将晚辈压得死死的时代,父亲因为她的事情,没少与程老夫人争执。
她能在侯府任意妄为,除却翁主的身份外,父亲无条件为她撑腰也占了很重要的一部分。
程彦笑了笑,对程仲卿道:“到明年二月我才十三岁,爹爹跟我讲这件事是不是太早了一点?”
与太子退婚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她才不要父亲冒险。
她能感觉得出来,李承璋并不喜欢她,待她不过是面子上的情分,如今女主谢诗蕴已经出现了,李承璋冲冠一怒为红颜的戏份也不远了。
到那时,她不去干涉二人,只顺水推舟成全这段姻缘,既能换来李承璋的感激,还能给自己留了退路,岂不比自己折腾来得容易?
谢诗蕴纵然想报复她,可她母亲是长公主,她又因改善粮食在百姓心中声望颇高,谢诗蕴哪怕是一国之母,也不敢对她怎样。
再者,李承璋也并非傻白甜,一个能让粮食翻倍又无意与他争夺东西的翁主,纵然脾气坏点,他也会容着。
程彦道:“再说了,我觉得太子只是把我当妹妹看待,以后的事情,谁也说不好。既然未来不可控,我们干嘛要为明天的事情烦忧?”
程仲卿被程彦的话逗笑了。
他这个女儿,最是聪明不过的,可偏偏在感情上面不开窍,但转念一想,一个十二三岁的女孩,懂什么叫喜欢不喜欢?
是他太着急了些。
程仲卿揉了揉程彦额头,笑道:“是我多心了。”
也罢,来日方长,他总能给她寻到属于她的幸福。
“过几日便是下元节,你娘带人去了边塞。”说到这,程彦眉头微不可查地蹙了一下,又语气平缓往下说:“太后多半要从离宫回皇城,你一个人回离宫也是无趣,不如留在侯府,与众多姐妹乐一乐,你觉得如何?”
程彦点头同意。
她也许久没见父亲,陪一陪父亲也是好的。
程仲卿见程彦愿意留下来,颇为欢喜,又与程彦说了许久的话,见天色将晚,他便嘱咐程彦好好休息。
程仲卿往自己院子走,还未走出长廊,便看到长廊尽头程明素带着谢诗蕴挑灯而立。
刚下过雪,夜里冷得很,程明素母女穿的还是来华京时的衣服,衣裳单薄,款式也不是时兴的,就连鬂间的钗环首饰,也不如侯府稍微有点脸面的丫鬟婆子。
程仲卿皱眉问道:“怎么不在屋里等?”
程明素轻轻活动着冻僵的身体,道:“二哥是有家室的人,我怎好跟以前一样,不管不顾往二哥屋里闯?”
谢诗蕴柔柔唤了一声舅舅。
程仲卿颔首,态度疏离。
丫鬟捧来热热的茶,程仲卿开门见山道:“这么晚过来,想来有要事找我。”
三人都是聪明人,谢诗蕴勾引太子的事情委实上不得台面,便极有默契地不提起。
程明素轻啜一口茶,道:“倒也没什么大事。”
说罢她看向谢诗蕴,谢诗蕴起身,从丫鬟手里捧过包裹,取出包裹里的衣服。
程明素道:“吴地苦寒,绍安又是罪人之身,我们能活着已经不易,实在没甚么好东西给二哥的。这是蕴儿在家里做的衣服,二哥看看合不合身?”
程仲卿知道自己妹妹的心思九转十八弯,深夜做这个打扮在他院子前苦等,无非是让他看了心软,去求程彦让她放过谢诗蕴罢了。
程仲卿不说话,程明素笑笑道:“我离京时母亲虽私下给了不少钱,可都用来打点关系了,我不好坐吃山空,便只好与蕴儿做些针线活拿去换钱。说起来不怕二哥笑话,蕴儿的针线活儿是一等一的好,吴地不少富商都喜欢她的刺绣。”
程仲卿看了一眼谢诗蕴。
谢诗蕴比程彦大几岁,身体却纤瘦得很,手指也不似程彦的柔软无骨,指腹处,还隐隐有些薄茧,浑然不是大家闺秀的十指纤纤。
程仲卿微微皱眉:“你很不必吃这些苦。”
程明素道:“我初嫁绍安时,他是世家公子的翘楚,我原本以为,似他这样的人物,纵然成了婚,也是招蜂引蝶不安分的,可他没有,哪怕我与他成婚多年,膝下只有一个蕴儿,他也不曾纳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