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夏日林风带着些微燥热,师长钦窒息之感终于有所缓解。
今日是休沐日,他的父亲师宜官前一天回来时特意提醒:糜长史如今正得天子欢心,你二人年纪相仿,若有机会可以尝试结交他。
也是父亲这番话,今日他才鼓起勇气邀请糜荏。
且不论集会原本规定大家可以向内举荐人才,若是严格算来,就以长史官位而言,糜荏参加此次集会完全算是屈尊。
师长钦原以为如今文士大多喜爱九连环与魔方,不会抵触糜荏加入。哪里想到会有李仲文这般刺头,三言两语便向糜荏下了战书?
好在糜荏面上并未因李仲文的冒犯生气,不仅干脆利落接受了挑战,还反驳得李仲文再无话可说。
见糜荏应下,原先盘坐着的人纷纷松了一口气,起身各自走到两人身旁站定。很显然,糜荏身边青年们所在的士族,或多或少都与十常侍有关。
当今士族子弟必需学习君子六艺,指的是礼、乐、射、御、书、数。因地制宜,两方决定了三项比试内容:乐、射、书。
乐是乐器,在场中人有不少带了琴,笛,箫等容易携带的乐器。毕竟集会高谈阔论兴致浓时,大家都会奏曲助兴。
射是射箭,有白矢、参连、剡注、襄尺,井仪五种射技。不过林中不好施展,便简化为现下流行的投壶。
书是书画。一般参加文贤集会的文士们都会携带惯用的文房四宝,可将会中趣事记录在案,供人鉴赏。
除此之外,还有天子刘宏最好书法的原因。
光和元年,刘宏创办了鸿都门学,广征天下有文采之士,甚至还举办过书法大赛,从中选拔擅长书法者。师长钦的父亲师宜官便是其中一届冠军,才会被刘宏征为选部尚书,入尚书台为官。
如今权势都在尚书台,士族子弟挤破了脑袋都想入鸿都门学,拼了命地练习书法。李仲文于两年前考入鸿都门学,凭的便是一手与师宜官如出一辙的隶字。他入学后自觉高人一等,愈发恃才傲物。
虽有一路畅谈,师长钦依旧摸不准糜荏有几分能耐,只能轻声在他耳旁分析:“长史别看这李仲文心性高傲,他的一手书法却还算不错。他最擅长隶字,形似家父手书,很得大家推崇。”
他说这话时,尾音微微上扬,语气同眼眸深处都透了一些轻蔑。
李仲文惯来清高,却一直模仿他父亲的字,甚至比他这个亲儿子还像。且不说此中深意,光是这言行不一就足够师长钦不喜。
“除书法外,他很擅长投壶。武帝时曾有郭舍人激矢令返,一矢百余反。李仲文虽做不到郭舍人这般,但曾有过反复十次,不能小觑。”
“至于乐器,李仲文只会琴,曾当众演奏《箫韶九成曲》,手法无甚错误,只不过听琴听意,不过尔尔。”
糜荏听完,不置可否挑眉,也未对师长钦此言做出任何评价。他将目光放到李仲文身上:“李公子,可是三局两胜制?”
李仲文已重新打起精神:“不错!”
他对自己的才艺颇有自信,赢过糜荏这等满身铜臭的溜须拍马之辈毫无难度。但为防止糜荏怀恨在心,他已决定在第二场乐礼中输与糜荏。这样,这位第十一常侍总不至于当着大家的面恼羞成怒,暗中给他父亲小鞋穿。
“在下却觉不妥。”糜荏语气温和,“既然说好三场,那么输一场都算不得赢——李公子以为如何?”
众人哗然,纷纷惊诧于糜荏话语之中的狂妄之气。但转念一想,说不定这糜荏是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只能赢一局呢?这样即便李仲文赢上两局,也是不算赢的。
李仲文自然想到这一关键点,登时就被气笑了。他一连说了三个“好”字,又道:“糜长史既有如此豪气,那在下可否再加一个条件。”
他原打算给糜荏一个台阶,但糜荏既然给脸不要脸,就别怪他不客气了!
“请说。”
“今日之战,你我愿赌服输。将来不论何时何地,但凡胜者在场,输者必须退避三舍,不得再追究任何!”弹不好琴又如何,糜荏一介商贾也不见得会乐器。
糜荏面上瞧不出任何端倪:“一言为定。”
不知怎得,瞧着糜荏从容不迫姿态,荀彧心中总有不详预感。想到两人赌约,他叹了口气提醒李仲文:“仲文兄,糜长史师从大儒郑玄,你千万莫要小觑了他。”
李仲文微微愣神。
只是外围仆人已取来两张案几,他没有机会再详细询问了。
既然主要是比书法,那么书写内容并不重要。两人以“林荫”为题,半个时辰内成书即可。
为防止发出的声响打扰两人,众人各自三五成群,在两人身后铺席而坐,安静等候。
荀彧命仆人取了一卷书来。这是他最近在读的杂记,很有意思。他双目凝视着最近读到的地方,不知怎的便想到了那日见过的糜荏字迹,慢慢出了神。
以“林荫”为题,内容虽不重要,但也是加分之项。李仲文提笔环顾,见周遭草木繁盛,蝉声嘶鸣,思绪莫名有些恍惚。
天子酷爱师宜官之字,曾评价它“如鹏翔未息,翩翩而自逝”。李仲文先前虽擅长模仿师宜官的字,但他为人高傲,内心深处始终以模仿他人字迹为辱。他的字在别人看来许是与师宜官很相似,但只要浸□□法多年的行家便能看出,他的字形似而无意,有形而无骨。也因此,即便他的字在外颇为出名,却至始至终也入不了天子之眼。
但许是今日被糜荏一激,他心中一片清明顿竟生一丝灵感,脑中竟陡然生出鹏鸟展翅翱翔天际之画面,心胸由此而无比开阔。这般感觉玄之又玄,他趁此时有如神助一般的玄妙境界,执笔蘸墨,愤而下笔。
夏风在林中穿梭而过,宣纸轻轻颤抖。李仲文的额头激动而渗出些许汗珠,而他却丝毫不为外界所影响,紧紧抓住了那一闪而逝的灵感,沉入其中,仿佛世间所有都已无法扰乱他的此时此刻。
许久,他终于将笔放下,轻轻舒了一口浊气,这才有空看了一遍自己的作品。
——通篇一百十三字,主要陈述了此地风景与他方才脑中鹏鸟展翅翱翔天际之景。文采虽是一般,可一眼看过去却会被紧紧吸引住,关键就在这满篇书法。
这并不是他写过的最像师宜官的一副字。
却是他终于开窍,初成风骨之始。
这一局,李仲文已胜券在握!
不等墨迹完全干透,李仲文迫不及待将之展示与众人。
隶书是一种庄重的字体,讲究扁平工整。李仲文这一副字轻重顿挫,波磔起伏,极具美感。也许笔画之间还有缺憾,但字里行间溢满灵气,风骨颇为开阔,瑕不掩瑜,不失为一篇上乘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