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翌日朝堂时,糜荏与李仲文比试之事已人尽皆知。

司空掾李师面上笑吟吟的,看不出任何端倪。甚至还向糜荏行了一礼,为李仲文的鲁莽表示歉意。

糜荏自然跟着推脱了几句,双方言辞之恳切,一时也分不清是虚情还是真意。

刘宏也听说了此事。

昨日师长钦回府后便将糜荏的那幅字交给了父亲师官宜。师官宜观赏之后,在今早回朝后将之献给刘宏。

于是糜荏又收到了天子的召见。

他入后殿时,刘宏正认真欣赏他那幅字。见人来了,刘宏欣喜地走过去,拉着他的手腕将他带到案几旁,指着那字道:“朕听闻爱卿于书法一途颇有建树,怎么爱卿从来不说呢?”

糜荏躬身一礼,谦虚道:“微臣之字不过小儿涂鸦,哪里能入得了陛下的青眼呢。”

刘宏亲手将人扶起,亲热道:“欸,爱卿这都叫小儿涂鸦,那朕的鸿都门学里大部分学子都得是什么了?鬼画符?”

糜荏微笑道:“陛下谬赞。”

“好字,真是一手好字啊!”刘宏看着糜荏,又看了看他的字,连连点头,“爱卿,朕还听说你奏《箫韶九成曲》,将那鱼鸟都吸引来了?”

糜荏再躬身:“微臣惶恐,只是昨日的《箫韶九成曲》当真只是一个巧合,后来微臣再奏琴曲,亦无如此异象发生。”

刘宏挑眉:“哦?不如爱卿今日再试试?”

糜荏领命。

宫中侍从献上琴台,糜荏盘腿坐下。但等这一曲完毕,也没有鸟雀盘旋飞舞。

糜荏起身请罪。

但刘宏面上倒也没有不悦之色。

事实上他忽然发现,糜荏身形如青松笔挺,指尖温润有力如冰肌玉骨,弹琴之姿更是赏心悦目。他方才就是瞧着糜荏发了呆,连他弹的是什么都不知道,就是再看上几遍都不会觉得腻烦。

这世间怎么会有这样一个人呢?

刘宏凝视着糜荏,目光里渐渐就带了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痛心疾首。

他的思绪还在其中,下意识道:“爱卿啊……你怎么就是个男人呢?”

见糜荏抬首,目中略带疑惑,刘宏才意识到自己竟说出了这样的话。

但他不觉羞愧,反而重重叹了口气,怅然道:“爱卿啊,你收集的那些珍馐美食,这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还写得一手好字,这琴也弹得极好……所有一切甚得朕心,怎么就是个男人呢?”

这完全就是按照他的喜好长出来的人啊,怎么就是个男人呢?

糜荏似乎明白了他的意思,慌乱垂首。

但实际上他的眼中并无半点惊慌——他敢走这条路,自然确定过刘宏性向,绝对笔直。

退一万步来说,万一刘宏真的看上他,他也留有后手,宰了这人揭竿而起就是。

事实也是如此。

虽说这天下亵玩男宠成风吧,可天子刘宏也只在年少时玩过一次,还差点被恶心吐了。少年时代的阴影太深,看多了糜荏这张脸,刘宏心底虽有些蠢蠢欲动,但还是跨不过那道可怕的坎……

刘宏心中暗恨,长吁短叹了一番,忽然灵光一闪道:“糜爱卿,朕记得你还有个妹妹?”不知这糜小妹与糜荏,长得有几分相似?看来下次无趣之时,完全可以去糜府逛一逛嘛。

糜荏瞳仁紧缩。

在那一瞬间,他已完全了然刘宏未尽之意,几乎克制不住心中汹涌而出的杀意。

刘宏对此一无所知。他只觉忽然有一阵阴风吹过,下意识浑身微抖,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是,在下是有一个小妹,”但等他说出这一句话,抬首与天子相视时,表情已然恢复先前恭敬,还带了一点说起亲人的眷恋温情,“舍妹虽说已满十岁,却还是贪玩的很,一点都不如京中大家闺秀温柔稳重。”

“才十岁啊……”刘宏撇嘴,暂且放下了心中龌龊思想。

这个时代女子十四岁及笄,普遍可以议亲嫁人为妇了。十岁的女孩,对年近三十的刘宏而言实在太小了点。不过他也就是一时兴起,便再等几年,若糜小妹有她兄长一半风采,再将人接进宫来岂非也是一桩美事?

嗯,届时糜荏就是他的大舅子了,再提拔提拔,让他感受下年纪轻轻便位列三公的滋味吧!

刘宏这般想着,命人将那副字裱了起来。然后他喜滋滋挥退糜荏,朗声道:“来人,朕要用膳,来三个胡饼——哦不,五个!”

这等好事,完全值得吃上五个饼来庆祝一下啊!

糜荏躬身退下。

他走出去时,还遇到了张让与赵忠。行了礼,等两位常侍走近,和颜悦色的与他说上几句话。

他们也听说了糜荏前一日壮举,亲近地夸赞了他几句,就好像夸赞家中晚辈一样。

糜荏笑着应和几句。

还有两年时间。他边与两人闲聊,边想着。

足够了。

糜荏回去衙内时,一众同僚们正照常处事。

见糜荏来了,众人一如既往无视了他。只是再埋头处理政务时,总不如先前专注,偶会会用探寻的眼神轻瞥糜荏,却又恪守界限,实在憋得慌。

他们真的很好奇他与李仲文的比试,还有传言中他令群鸟起舞的异象,即便都听家中子弟详细述说了,也纷纷扼腕没有亲眼见识。

这些视线,糜荏一概不理。

他打开一卷简牍,然后想,荀彧应当收到那两瓶香水了罢?

荀彧收到糜荏送来的香露时,正在书房看书。

以他学识已无需再去学府学习,只等一个合适的机会便可举孝廉、入朝为官。不过现如今朝中形式不好,荀氏还在观望,不想随意送年轻子弟入朝,断送其前程甚至丢掉性命。

糜府之人送来的是一个木盒。并未雕花,只呈现木质本身似蟹爪的纹路,大气朴素,乍一看并不惹眼。荀彧凑近一闻,还能闻到木质独特的清香味,想来也不会是普通木材。

他打开木盒,便见里头静静放着两个手掌大小的琉璃瓶:左边的方瓶色如蔚蓝天空,右边则透着一点粉色,很像蔷薇初绽的颜色。

世人皆知琉璃贵重,是当今士族大夫最爱的工艺品。这两个瓶子虽然不大,但造型精致独特,瓶身干净澄澈不带一丝杂质,比市面上流通的琉璃制品还要通透,令人目眩神迷。

许是被这扑面而来的壕气震慑了,荀彧足足过了半晌才回过神来。

他微微皱了眉头。

这份香露太过贵重,他给的钱似乎不大够,下意识便想退还糜荏。只是想到当时糜荏眼中的诚意,他又犹豫了,打算挑选同样贵重的礼物当作回礼。

奈何他首先不知糜荏喜好,其次他们这些大家族底蕴虽深,比随手赠送古书残卷、琉璃制品的糜荏,竟似乎也就只有田地多上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