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豢养千金3
安沅这一觉睡得格外熟, 等到起来的时候已经□□点了,她洗漱完了往沈浓屋子赶,却见门开着:“人呢?”
“小姐,人被老爷叫到书房了。”
“书房?”
安沅怔了怔, 开始从原主的记忆里回想安启明的性格。
在原主看来自己爸爸的性格无疑是世上最好, 因为怕她孤独给她收养了安新钧作伴, 平时她要什么也会给她买, 对她百依百顺。
不过能管理安家那么大的产业,安沅才不相信,安启明对谁都像是对原主这样。
到了书房前, 安沅看到了书房门紧闭,想闯进去又怕事情还没那么糟, 贸然进去让安启明生气影响她把沈浓留在安家。
站在门口进退两难,安沅吱了吱系统:【里面的状况怎么样?】
【系统:沈浓很老实。】
听到这话, 安沅不知道自己该不该放心,从昨天沈浓的表现看来, 沈浓就是个小老虎崽子,狠狠一顿他都不一定听话, 而来软的,他的防备心又不会让他轻易接受别人善意。
所以沈浓怎么就老实了?
【安启明教训他了?】
系统干脆把屋内的画面在安沅的脑海中呈现。
中式装修的书房里, 安启明肃然坐在桌后, 而沈浓站在桌前, 虽然面无表情,但站的笔直, 既不咬人也不打人。
安沅仔细地看了他的身体,不像是受过毒打的样子。
安启明审视地看着面前的瘦骨伶仃的小子:“你咬了我的女儿?”
对于安启明来说家里多一个人没问题,但是这个人会伤害他的女儿就不一样了。
沈浓点了点头。
点头不够, 还直接跪了下来。
没几两肉的膝盖再砸地毯上,只有一声闷响。
见沈浓那么识相,安启明手上的鞭子本来拿起又放下。
“想留下来?”
“先生,我想留下来。”
今天早上门打开,他期待看到安沅的脸,从那一刻他就决定留下来,安沅说得对,她给他饭吃给他照顾,他没有任何吃亏的地方。
“知道小姐为什么要把你留下来?”
“为了气大少爷。”沈浓恭敬地跪在地上,回忆昨天听到的一切。
“还算机灵,既然沅沅想把你留下来给你一口饭吃,你就留下来了吧。”
安启明定下了这事,听佣人的描述,沅沅对这个小子是真用心,她既然想气安新钧,那他就帮忙气一气。
想起养子,安启明眉头蹙了蹙。
安新钧的表现没有让人不满意的地方,积极好学,又有统筹从商的天赋,进了茶行已经做成了几笔大生意。
但就是野心太大。
他怎么就不懂,他的首要任务是陪安沅,让安沅高兴,至于他经商天赋只是锦上添花。
安家不缺一个善于交际的经理,只缺一个能照顾好安家大小姐的入赘女婿。
“起来吧,只要你明白为什么把你留下来,而你又该要怎么做,少不了你的好处。”
“是,老爷。”沈浓站起来,低眉顺眼地站在门边。
安启明点了点头,这人要是蠢得不可救药,就是女儿再想留下来他也不会同意。
门一打开,沈浓就感觉他的光头上一暖。
抬眼就看到了满脸担心的安沅。
安沅摸了摸他的头,不高兴地朝门里面的安启明说:“爸爸怎么这样,随便把我的人带到书房。”
看到女儿,安启明的神色舒缓许多,嘴角含着笑:“怎么了,爸爸同意你把人留下来还生气?”
安沅眼睛一亮,小跑到安启明的身边挽住了他的手:“爸爸同意我把人留下来了?”
虽然这一切刚刚在门外都知道了,安沅的戏还是要做到位。
“那沈浓也要姓安吗?”
“姓就不改了,先让他陪着你。”
安沅嘟着嘴有些不满意:“好吧。”
“新钧说你昨天打了吴小姐?”安启明无条件的宠溺安沅,但却不会鼓励她不管青红皂白的欺负人。
“什么吴小姐,一定不是正经人家的,原本她跟大哥说话,我根本就不在他们面前,是那个人一直挑衅地看着我,我受不了才去打了她,但是大哥根本不听我的话,一直在教训我……”
安沅搜寻原主的记忆,虽然原主出手打人过分,但那个吴小姐是真的欠打,像是知道安新钧对原主的重要,估计做些暧昧的动作,又讥讽地看向女主。
“爸爸啊,你不会也要帮着外人欺负我吧?”
安沅眨巴眨巴眼,小心翼翼地看着安启明。
瞧见女儿的小可怜模样,安启明心疼的不得了。外面的女人是什么样子他还能不晓得,只有他家女儿年纪小又单纯,容易被人欺负。
“我会好好说说你大哥,怎么能帮着外人。”
“爸爸你最好了,我最爱爸爸了!”
安沅使了浑身解数卖萌,搞定了安启明之后,安沅才拉着沈浓出了书房。
“我带你看看我的房间。”
沈浓看着牵着他的手,他这双手刚刚跪着的时候放在地毯上,他的手也只有放在地上的时候才是放对了位置。
不知道摸过多少恶心东西的手……沈浓的手缩了缩,不想被安沅牵着。
安沅回头不解地看着他:“怎么了?”
“我的手脏。”
安沅还以为他是不喜欢被牵手呢,听到他那么说,安沅认真地把他的手牵了起来:“不脏的,再说真的脏了,我多牵牵也牵干净了。”
这次沈浓没有反抗。
安沅一路把他牵到了她的房间。
安家除了安启明的卧室,就是安沅的房间最大,到处都是蕾丝的帐幔,有独立的浴室和卫生间,落地窗旁边是一张大大的欧式桌台。
“以后我教你写字就在那里。”
安沅指了指桌子,“我先教你一些常用字,以后你去上学才跟得上。”
想了想也没其他事,安沅让佣人送了早餐,就摆了纸笔教沈浓写字。
安沅本来想问他会不会写自己的名字,但看到他拿笔跟拿筷子一个架势,问题他还是个不会拿筷子的,安沅就放弃了。
“我慢慢教你,我们从最简单的开始学。”
沈浓点头,看着纯白的纸张,他可能要毁掉许多张才能写出来一个能入眼的字。
半环抱着他的人散发着甜味,就像是她送给他那盒糖果散发的味道。
沈浓坐直身体,感受安沅不经意的触碰,在他的记忆里没有任何人,那么亲密“抱”过他。
“这是沈浓——”
安沅先把他的名字教了,才开始教简单的字符,沈浓虽然写字不怎么好看,但是记忆力好,基本上她教过一次的字都记得念什么,有一个聪明的学生,完全满足了安沅当老师的自豪。
到了中午安沅又教起了沈浓用筷子。
安启明不在家,饭桌只有张姨太太和安新钧,安沅让佣人搬了个凳子在她的身边:“另外给我们准备一份菜,我要教浓浓拿筷子,可能会把菜搅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