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当初8·12案件事发后的二十分钟, 警方就迅速赶到了现场, 控制事态,各大新闻电视台的记者也紧随其后,开始直播之后长达三个小时的警匪谈判, 最终, 犯人在镜头面前被警方击毙, 人质也被成功解救, 紧急送往医院抢救。

而作为现场的指挥官和狙击手, 谢亦在事后接受了一段短暂的采访, 所以他的身份在一开始就是公开的,新上任的特警支队队长、击毙犯人的狙击手、担任支队长后首次进行现场指挥……等等信息都从他的口中透露出来,算是一次半官方的资料公布。

这段采访视频被放到网络上后, 播放量很快破了百万, 谢亦果断下令击毙犯人的做法获得了大量网友的认同与赞扬,被不少网友冠以“神枪手”的称号,“不要试图与警方谈判,因为你最后的结果很有可能是吃到一粒花生米”、“原谅你是上帝的事,而我们人民警察的任务就是送你去见上帝”、“年纪轻轻的当什么特警队长啊,还是狙击手这个身份更适合我,看吧, 又替人民群众了结了一个凶残罪犯”之类的段子更是层出不穷,甚至还有“特警队长好帅!可以来保护我吗,24小时贴身那种”等无厘头的评论,总的来说还是非常正面的, 算是一次成功的形象宣传和案件通报。

但也正是因为视频里写明了谢亦的年龄和他刚任职特警队长不久的事,给了之后那股不和谐的声音“从另外一面看待事物”所可以倚仗的“证据”:年轻人容易冲动是事实,新官上任喜欢搞三把火是事实,而谢亦才24岁,很年轻,又任职支队长不久,是个新官,所以综合可得他是因为刚上任想做出一点成绩,才在冲动之下做出了击毙犯人的决定。

这么一个可笑的结论当然没能获得网友的认可,面对大量的质疑嘲讽,这群人一开始还“理性回复”,到了后来,大概是实在想不出新的论点了,就开启了胡搅蛮缠式撒泼抬杠,把那些替谢亦说话的人都打成颜狗,说他们是看谢亦长得帅才站在警方一边的,如果被击毙的犯人是个颜值高的帅哥美女,估计现在的舆论风向就会反过来了。

甚至还有人对谢亦的身份提出了质疑,说他才24岁就当了特警支队长不现实,因为按照正常的升职流程,一个基层特警最起码要花十年才能坐到这个位子上,他却只用了短短一年就上任了,这背后是不是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灰色交易,呼吁广大网友不要因为一件小小的案子就被蒙蔽了双眼,无脑支持警方,这个世界上是存在比变态杀人狂还要可怕的事情的。

如果说,这群“理智网友”的前几项猜测还算是处于正常讨论案情的边缘,那么这最后一项说法就是明晃晃的诽谤了,诽谤谢亦,也诽谤公安,存的什么心思一看就知。虽然大多数网友都保持着清醒的头脑,没有被这些言论带偏,但官方不可能对此无动于衷,需要有一定的动作出来回应辟谣,简芯的报导就是在这时候出现的。

报导花费不少篇幅叙述了8·12案情.事发前后的经过,包括凶手的身份和作案动机、警方在现场的应对和谈判内容、击毙凶手的决策执行等,然后就开始描写网络上对此案件的正面评价,最后以一句“但是,也有极少数网民对此表示出了不解与质疑”为结尾,引出了下文对谢亦的详细采访,内容量大到足以单拎出来做一篇特别报道,可见官方对这篇采访的重视程度。

而到了谢亦的个人访谈部分,按照一般套路,简芯首先对他的生平作了一番简要介绍,从他从小就梦想着当警察开始,到依靠个人努力考上新京公安大学、在校期间担任学生会主席、提前完成本科与研究生学业、以专业第一的优异成绩毕业进入特警支队,寥寥不过数百字,也没有说一句夸赞之词,却能让人从字里行间感觉出他的优秀,饶是董桑也看得不禁咋舌。

她都不知道他原来是研究生毕业呢!

……等等,她忽然想起来,前几天她在乱吃谢亦那位青梅女博士的飞醋时,是不是对他说过“我们两个连研究生都还没有考上呢”这样一句话?

当时谢亦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像是默认了她说的这句话,让她以为他们两个就是本科毕业,没想到他居然是研究生毕业,还是提前完成了学业的那种学霸级别。

那、那他在那个时候选择沉默,是因为顾及到她的自尊心,不希望打击到她,所以才没有反驳吗?

真是温柔的想法啊……虽然现在知道真相让她更受打击就是了。

收拾好沮丧的心情,董桑继续往下阅读。

介绍完生平履历之后,简芯就开始了对谢亦的正式采访,从事发现场的紧张程度开始问起,到在场谈判专家与心理学家的看法和建议,一段段循序渐进,直至抛出最后的关键问题:为什么要做出击毙犯人的决策。

谢亦对此回应得很好,先是说明了当时犯人的精神状况极度不稳定,在场的谈判专家只能尽量稳住他的情绪,但无论怎么劝说,犯人都不肯放下凶器,对警方不是提出“把老板杀了!”这种无法承诺的要求,就是在那边诉说着内心的愤慨,使谈判陷入僵局。眼看人质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体力不支,犯人也逐渐变得暴躁,发布数次诸如“拉人垫背”“一起死”等玉石俱焚的言论,他当机立断地下了决定,击毙犯人。

在被问到有没有想过或许会有更好的解决方法时,他的回答是当然想过,但在当时的情况之下,最好的方法就是击毙犯人,还横向列举出了两个例子比较:

三年前的义州火车站抢劫事件,也是有歹徒持刀劫持店铺老板娘,义州警方稳住歹徒情绪失败,又顾忌人质安危,投鼠忌器,迟迟不敢下令击毙,最终导致歹徒杀害老板娘、自身逃脱失败被捕的结局;

同样是在三年前,明州发生了一起恶性持枪抢劫事件,歹徒抓住了一名小女孩作为人质威胁警方,明州警方选择先用谈判稳住事态,再诱导歹徒走出安全区,命令狙击手在歹徒注意力转移的一刹那开枪,最终成功击毙歹徒、解救了那名小女孩。

相似的两起案件,不同的处理方法,造成了不同的结局。以上述这两个例子来看,击毙歹徒似乎是解救人质的正确途径,他之所以会下令击毙的原因也在于此,但谢亦又在举例之后声明了,明州和义州的两起案件是相互独立的,义州警方的失败不代表警方从今往后没有和歹徒谈判的必要,明州警方的成功也不代表击毙歹徒是解决此类事件的唯一做法,具体事件还是要具体分析,只能说存在有“击毙歹徒、解救人质”的这个可能性,他在做出击毙这个决定时并不是一意孤行、头脑发热,而是有进行过相应的参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