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跟踪(一更)修文

“骨头王”生意太好了, 每到饭点都是最忙的时候,所以吃饭都得提前吃,要不然一忙就是两三个小时,别说饭了,连水都没工夫喝上一口。

周末下午三四点的时候, 店里比较空,所以基本上他们都挑这个时间吃饭。

“薇薇,来吃饭了。”赵国苇一边摆盘, 一边对坐在角落算账的许锦薇说道。

王奶奶年纪大了,也不好让人家天天在店里忙活,周末许锦薇在店里帮忙, 就给王奶奶放个假,管账的事情也就全交给了她。

“嗯。”许锦薇淡淡地应了一声, 心里很不喜欢她用这样亲近的称呼,只是不好当着郑萍的面驳斥回去,否则郑萍肯定要当她没礼貌了。

郑萍是个厚道的老板, 自己吃什么,就给员工吃什么,今天准备的菜是水笋烧肉, 黄瓜炒蛋,还有一碗榨菜蛋花汤,大家挑个空着的桌子,捧着大碗的米饭和荤素搭配的浇头,吃得头也不抬。

“郑姐, 您这手艺真是绝了,光冲着您这饭,咱们就赚大发了。”赵国苇嘴甜得很,也不管郑萍叫老板了,更为亲近地叫起了姐。

郑萍笑呵呵地道:“喜欢你就多吃点。”

“郑姐,你做饭这么好吃,可有什么秘诀啊?”赵国苇用一种打趣的口吻问道,脸上挂着大大的笑容,让人根本反感不起来。

“哪有什么秘诀啊,就是做得多了。”郑萍心情好,也乐意多说两句,“我妈厨艺也好,我从小跟在她身边,耳濡目染学会的。”

说着又看向了许锦薇,“我们家薇薇也是,现在也会做不少菜了。”

“真的啊?薇薇人长得漂亮又聪明,以后肯定有大出息哩。”

赵国苇确实很会说话,许锦薇是郑萍最心爱的女儿,夸她郑萍是最高兴的了。

“郑姐,我嘴里没味,可以吃点泡菜吗?”赵国苇话风一转,又放到了泡菜上。

随着人均工资的增加,物价也开始有所上涨,店里的炒菜和骨汤面的价格也同样地涨了一点,原本三个菜的套餐,从五毛涨到了一块,骨汤面也从一块涨到了两块。店里的泡菜现在已经不拿来送了,都是一罐一罐的放着卖,五块钱一罐依然销量惊人,许多人就爱那一口酸爽脆辣的口感,一罐子泡菜,省着点能吃大半月,而且吃完之后罐子洗一洗,还能装别的,倒也实惠。

店里的泡菜卖都不够卖,也就是郑萍和许锦薇自己想吃的时候,才会开上一罐,所以赵国苇想要吃泡菜,就只能向郑萍讨要了。

“可以啊,我去给你拿。”郑萍站起身,去厨房里装了一小碗出来,这样大家都可以吃了。

“啊,真是太好吃了。”咬了一口萝卜条,赵国苇顿时露出陶醉的表情,“想不到这么好吃的泡菜,竟然也是郑姐你的手艺。”

孙朝阳他爸来店里和郑萍商量合作事宜的时候,被赵国苇遇上过一次,这才知道原来现在S市炙手可热的泡菜王罐头,竟然是郑萍给的制作配方。

“哈哈,你喜欢就好。”郑萍笑着说道。

赵国苇吃着,一边看着郑萍,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我要是有郑姐你这样的手艺,日子可就好过多了。”

郑萍不解她的意思,“啊”了一声,劝慰道:“你现在在店里做工,一个月八十,比我当初那会儿可强多了,可别妄自菲薄。”

赵国苇梗了一下,讪讪点头道: “对,是我想岔了吧。”

许锦薇在一旁看着,心中冷笑,这个赵国苇的心还挺黑,什么好东西都不放过,一边琢磨着骨汤的配方,一边又盯上了泡菜。

方才要是郑萍稍微问上一句,指不定她就要开始卖惨,然后想方设法暗示郑萍教她秘方了。

只不过这一次,她不会再有之前那么好的运气了,毕竟已经有了珠玉在前,就算她偷到了配方,弄出来的东西也丝毫没有竞争力。而且这一次她也在,只要赵国苇敢朝不该她动的地方伸手,她就断了她的爪子!

至于现在,就让她继续在店里给郑萍做牛做马吧,毕竟这么好用的劳动力,还是挺难得的。

吃完了饭,赵国苇就勤快地将桌上的东西都收拾好了,拿去厨房进行清洗,为了给郑萍留下个好印象,她干活特别的麻利。自从赵国苇来了店里,许锦薇也不再包揽洗碗的活计了,除非店里实在忙不过来,她才会搭把手,否则这些洗洗刷刷的活都交给了赵国苇,她不是喜欢在厨房里呆着吗?那就让她待个够!

杨文武则拿着抹布,把所有的桌子都擦一遍,把椅子摆放整齐,等待着晚餐客流的到来。

相比之下,许锦薇更喜欢杨文武这样话少多干事的人,也不知道是不是骨头汤喝多了,杨文武有些跛的脚现在看起来好多了。杨文武也因此干活更加卖力,但凡有体力活,都是他干,时不时地拿着扫把将店里清扫一遍,让店铺干净又整洁。

许锦薇盘算着,再过几个月攒够了钱,她就让郑萍把隔壁的店铺也给买下来,打通之后扩展一下店面,楼上还可以搞个包厢,开两桌酒席什么的,能更赚钱。

这人民路的房子,以后可是有价无市的,必须得趁着现在便宜,多囤上几套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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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过了几天,中午在食堂吃完饭,许锦薇和沈临川他们一起到学校外面的那条街上逛一逛,周围有不少小吃摊贩会趁着中午到学校这边来摆摊,赚赚学生的钱。

许锦薇挺喜欢吃那种用两根棒子搅着吃的麦芽糖,这种糖可以说是这个年代的特产,到了后世就很少看见了。还有卖爆米花、凉粉和烤羊肉串什么的,价格都不算贵的,生意也是特别的好,每次光排队都得排上十几分钟。

羊肉串的摊位前排了很长的队伍,沈临川他们不高兴排队,就又朝前走去,看看有没有什么别的好吃的。

“薇薇啊,什么时候你们店里也做点烤串卖卖啊?我觉得卖烤串肯定挣钱!”孙朝阳吃不到羊肉串,馋的很,舔了舔嘴唇去撺掇许锦薇。

许锦薇轻轻挑眉,“那倒也不是不可以。”

他只是随口一说,许锦薇却是认真地思考了起来。烤串确实挺挣钱的,一串三毛钱的羊肉串,肉的分量其实还不到一两,成本也就一毛多,而且她们家有骨汤做汤底,还可以卖卖麻辣烫什么的……不过这个就得等到买下隔壁铺子以后了。

就在这个时候,许锦薇状似不经意地回了一下头,看到人群中有一个穿着灰色粗布衣服的男人正在一个小摊前买东西,看起来只是非常平常的路人。

但是许锦薇知道这个人有些不对劲。经历过末世的人,对于周遭的环境都非常敏感,那个男人这个星期她已经是第三次见到了。一次两次还有可能是巧合,三次就显然是有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