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陈妄没想到,他走了十年,孟婴宁现在出来玩起来能疯成这样。
还要浪的。
挺野。
孟婴宁显然也没想到陆之桓会直接说出来,耳朵红了红,有些绝望地闭了闭眼睛。
再睁眼时,她下意识又偷偷瞥了陈妄一眼。
男人低垂着眼,夹着烟端起桌上的酒,两口放下,侧脸看起来依然是避世离俗的冷漠。
人家根本看都没看这边儿,不关心,不关注。
孟婴宁感觉自己像是被一桶冰水兜头泼下,连羞耻和尴尬都显得自作多情。
孟婴宁觉得自己也太没出息了。
装不认识能有多难,孟婴宁腮帮子一鼓,又憋回去,笑着进去,回手关门,在陆之桓给她让的地方坐下了。
她一坐下,陆之桓就笑得很欠地凑过来,小声说:“给你挑了三个,你看看哪个看着浪点儿。”
说完,还认真地建议她:“不过我觉得啊,玩玩就不说啥了,要是走心还是别要太那个的,你这个母胎单身找太骚的不合适,虽然你喜欢浪的。”
“……”
孟婴宁一言难尽地看着他,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行了闭嘴吧。”
陆之桓闭嘴了。
算起来的话,大院所有小孩儿里他跟孟婴宁其实最铁,打从有记忆起就混在一起,陆之桓看着孟婴宁从小美到大,小学的时候就有男生天天给她递情书告白,就这么一直递到了大学。
原本以为她是因为不想早恋,再加上那阵子陈妄和陆之州护得严实,结果大学四年一晃过去了,又参加工作,男人都没听她提过。
就这么母胎单身到现在,陆之桓很长一段时间都以为她不喜欢男人。
所以在孟婴宁昨天晚上说要他找几个小帅哥的时候,陆之桓是挺兴奋的。
他觉得姐妹终于开窍了,准备开始谈恋爱找对象了。
陆之桓把这事儿当做相亲来完成,摩拳擦掌点灯熬油精挑细选了一整个晚上,最后挑出来的几位个个都是叫得上名字的。
卓领科技傅二公子,汤诚会小少爷,翰林重工太子爷。
陆之桓全程都十分谨慎,毕竟狐狸初恋,他虽然觉得自己挑这几个都不错,但他自己平时浑惯了,可能眼光也并不是那么的客观。
他自己混混可以,狐狸必须得找个好人。
陆之桓觉得自己急需一个靠谱的参谋,明天能镇得住场子的,顺便帮他物色物色这三位里到底哪个更适合孟婴宁。
陆之桓脑海中灵光一现,就想到了陈妄。
他没犹豫,当即给陈妄发了条消息:【陈妄哥,明天有空吗?】
陈妄:【没有。】
陆之桓:【狐狸明天晚上要找对象,我琢磨着让你帮忙看看呢,没有就算了。】
陈妄没声儿了。
陆之桓也习惯了,放下手机继续翻微信通讯录选婿。
十分钟后,陈妄:【几点?】
陆之桓:“……”
场子镇是镇住了,不仅镇住了,好像还有那么点儿冷。
陈妄敞着腿大咧咧坐在沙发里,人往后一靠,看着包间另一边儿的欢声笑语。
孟婴宁身边花团锦簇,她是那种很容易招人喜欢的性格,男生女生缘都很好,这会儿三四个男的围着她聊,眼珠子都快掉她身上了。
陆之桓脱身出来,凑到陈妄旁边,跟着他一起默默观察。
观察了一会儿,陆之桓指着旁边穿粉衬衫的:“陈妄哥,你觉得这个怎么样,我看挺好的。”
陈妄顺着他指着的方向看过去一眼。
细眉细目丹凤眼,那小身板看着薄薄一层。
粉衬衫端着个酒杯递给孟婴宁,小姑娘接过来,俩人轻轻碰了一下杯。
粉衬衫头凑过去,在她旁边低声说了些什么,声音被嘈杂的背景掩盖得干干净净。
孟婴宁被他逗笑了,姑娘的眉眼浸在嘈杂的五光十色里,雪肤红唇,脖颈纤细,锁骨很翘。
陈妄略一眯眼。
陆之桓没发现陈妄目光已经换了个人,还在逼逼:“时下最流行的长相,妖孽款,最关键是符合狐狸的审美。”
陆之桓肯定道:“挺浪。”
“……”
陈妄不动声色移开视线:“这人男的女的?”
陆之桓愣了下:“男的啊。”
“哦,我以为小姑娘呢,”陈妄唇角略一扯,懒声嘲讽,“我还看了半天。”
“唉陈妄哥,女人,你不懂,你不能用咱们男人的审美来判断,我还觉得你这样的就最帅呢,但是昨天狐狸说了,”陆之桓伸出一根食指来,朝他摇了摇,“不喜欢你这种两天蹦不出三个屁来的老男人,太闷。”
“……”
好半天,陈妄说:“我老。”
陆之桓提着口气观察了一下他的表情,猛摇头:“男人三十一朵花,你还没到三十,一捧花。”
陈妄:“我闷?”
陆之桓顿了顿,迟疑着说:“那确实是……有点儿?”
“……”
陈妄点点头,烟蒂丢在地上:“行。”
孟婴宁和汤诚会易小少爷喝了两杯,芝华士换啤酒,她对自己的酒量有数。易小少爷也是个小人精,风趣礼貌举止不逾越,眼睛狭长很是漂亮,笑起来像韩国一个明星,是很擅长和小姑娘聊天让人轻易心生好感的类型。
这么讨喜的一个人,孟婴宁也不知道为什么有点儿聊不下去。
她尽量把注意力都放在面前的人身上不去注意陈妄,然而不太顺利。
没有对比就没有差距。
陈妄的长相太惹眼,长腿伸着懒懒散散往那一坐,眼前这位易少爷顿时就变得奶油了起来,让孟婴宁觉得有点儿腻。
她放下啤酒站起来,借口去洗手间,出了包厢门。
门一关上,包间里的震耳欲聋被隔绝了大半,隐隐能听见里面放的是枪花的《welethe jungle》,陆之桓绷着嗓子在那鬼哭狼嚎。
孟婴宁转身往洗手间走,走到旁边路过垃圾桶的时候脚步顿了顿。
陈妄回来的时候,她第一次看见他也是在这儿。
太久不见,那会儿浑身上下的细胞都在紧张地叫嚣着,让她甚至慌张到手足无措,让她莫名其妙想要撒腿就跑。
孟婴宁甚至还记得那时候的心跳,每一下都雷霆万钧,重得像是下一秒就要跳出来了。
就像时光一下子穿梭回十年前。
看不见他的时候想看着他,看见了又想逃,连送瓶水都要绞尽脑汁找借口。
大抵年少时暗恋一个人都是如此,想靠近他,又怕他靠近。
但当年的孟婴宁,绝对不承认这个“他”是陈妄。
孟婴宁觉得,这么多年她毫无长进。
她叹了口气,从女洗手间出来,走到洗手台前。
包刚一放下,随意一抬眼,刚刚想的人出现在眼前了。
还是他原来的那个垃圾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