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唐煜头一次听见这种论调,不由新奇道:“哎呀, 这年头, 连普通人都要遭受歧视了吗。难道大嘴怪还敢看不起咱们地球人?”

方自明咳了两声:“说了只是我的直觉。”

唐煜笑起来:“我没你这么细致的直觉,不过也有某种预感。”

方自明:“说来听听?”

唐煜便道:“首先, 变异种是有智商的,这一点我们都已经非常清楚了。”

“所以,在影鬼的团体数量小于地球人口之前, 我猜它们不会轻易暴露自己, 一定会想方设法把自己隐藏在黑暗中。或是韬光养晦保存实力, 或是偷偷搞一些小动作, 来慢慢消耗人类的数量。”

男人慢条斯理的说:“说不定呢, 一直到它们认为时机成熟了, 这群异形才会主动拉开幕布走出舞台, 给大家来一个华丽丽的粉墨登场。”

“……”方自明搓了搓胳膊上的鸡皮疙瘩:“你这个听起来,可比我的直觉要细致多了。”

唐煜:“当然, 也不排除中途发生某些变故, 导致它们提前game over。”

方自明轻轻道:“怎么办,我觉得第三种情况的可能性有99.999999%。”

“还能怎么办,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呗。吃完这一顿,咱们就该出去干活了。”唐煜耷拉着眼, 仿佛很不愿意接这么个活, 转头冲着方自明道:“麻烦把你手边那盆大盘鸡递给我, 谢谢。”

“……”方自明默默把菜盆搁在他面前, 忍不住问:“你还没吃饱吗?”

“快了,八分饱。”男人抽空回他一句:“我不想干活,但这活我还非干不可,毕竟是因为我梦游没锁门。啊,这简直是太悲哀了。”

他戚戚地端起大盘鸡:“现在暂时没有影鬼可以给我泄愤,难道我还不能多吃几口饭,来抚慰一下自己悲伤地情绪吗?”

方自明:“……”

方自明:“你开心就好。”

桌子上的外卖都已经被两人干掉一大半了,方自明吃得坐在椅子上半天站不起来,没想到旁边这家伙吃得比他多,不仅屁事没有,而且看上去仍然一副很有战斗力的模样。

惹不起,惹不起。

方自明退出战场,走到沙发边拿起手机,准备到卧室里给他大哥回个电话去。

“对了,”唐煜远远地叫住他:“十点之后一起出门,你可以再休息一会儿,免得到时候犯困。”

方自明下意识看了眼时间,晚上八点四十分。

“知道了。”他挥了下右手,转身走进卧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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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世界,华国沉水市,晚上十一点三十分。

沉水虽然只是个小小的四线城市,但因为风景与美食的关系,这座城在全国范围内都颇有名气。

从全国各地慕名而至的游客熙来攘往,所以即使此刻已经临近午夜,沉水市那几条著名的商业街仍然没有歇业。因为生意好,这些繁华区的商店和饭馆,甚至可以一直营业到第二天凌晨。

在这些熙熙攘攘的游客之中,有两个人异常的显眼。

那是两个年轻英俊的男人。

走在左边的青年穿着一件浅蓝色薄外衣,黑色宽松休闲裤,脚上还蹬着一双同色的运动鞋。

他长得非常好看,是属于时下女生们极其喜爱的、会偷偷奉为男神的那种好看。青年此时正端着小盒子吃里面的土豆条,偶尔转头与同伴聊天,那双眼微微弯起,似若桃花,眼尾上翘,顾盼时似醉非醉,直叫人看过一眼后,便忍不住回首再看第二眼、驻足再看第三眼、跟在后面再看第四眼。

有那么两三个胆子大的小女生悄悄挨过去,离得近了,姑娘们隐约竟还发现,这位“男神”眉心处似乎还点着一颗淡淡的美人痣。

“天哪,他好帅!”

“啊我死了!”

“这是什么神仙小哥哥……妈妈我又恋爱了……”

“那是不是眉心痣?好像是淡红色的?呜呜呜我为什么没有看清楚,你们谁看清了吗?”

“我也……”

“……不然,我们折回去再看一下?”

“走走走!”

六七米外,青年右手边的男人伸手捂住嘴,他侧过脸,发出一声没人听见的“噗”。

青年深吸一口气,调动自己的三根手指,对准同伴后腰处的那层皮肉使劲儿一拧。

唐煜那声闷笑顿时又被掐得噎了回去。

“笑个屁。”方自明斜着眼瞥过去:“你以为她们只是花痴我一个人吗?太天真了。”

果然,两位得到超能力后,五感统统强悍了数倍的异能者,在发现异常并稍加留意之后,同时听到了来自几个不同方向的窃窃私语。

“他好高啊,腿也好长。好长,好长好长好长。”

“我喜欢黑T,我喜欢帅哥穿黑T,我喜欢有胸肌和腹肌的帅哥穿黑T,我喜欢×&@%#》……”

“你们都爱这一款的吗?可他看上去会不会有点凶?哎,我还是喜欢蓝衣服的小哥哥。”

“哎呀,那叫有男人味儿,我最爱这种一看就会来事儿的纯爷们儿了,你们看他的肌肉,爆发力一定很强,真是想想就兴趣呀嘻嘻嘻嘻!”

方自明:“呵。”

唐煜:“咳,咳咳咳咳……”

方自明便将头转过去,借着街道两边霓虹灯的光彩,重新审视了一下身边这位引起众多女生脸红心跳的帅气同伴。

男人拥有一张英俊的、极具侵略感的面庞。他大概并不是纯正的华国人,脸上的五官非常出色,且立体感十足,他的鼻梁笔直高挺,那对瞳孔虽然也是黑色的,但眼窝深邃,眉飞入鬓,一看就带着点儿混血的味道。

当他安安静静的凝视某个人时,那双深邃的眼眸便会显得既深情又神秘,让人不自禁觉得他是在用全部的心神,坚定地只看着“你”一个人。

方自明上下打量他,心中不得不承认:虽然这家伙衣柜里只有陈年不变的黑T和迷彩裤,但一个人的颜值,真的可以拯救他岌岌可危、跌破地心的穿衣品味。

毋庸置疑,唐煜就算穿着白色老头衫和花里胡哨的大裤衩,也能凭借他这张脸,成为整条步行街里最靓的崽。

嗯,前提是他不开口说骚话。

最靓的崽此时正与他对视:“看我干嘛,被我英俊的外表迷住啦?”

“滚。”方自明便推了推他的胳膊:“靠太近了,挤得慌,你给我往边上去点儿。”

唐煜顺手握住那截手腕,正准备回话,两人又听见身前身后那些熟悉的私语声。

有激动地小声尖叫的:“啊,啊啊,啊啊啊啊!哦妈妈——妈妈我这次真的死了!”

有哀哀怨怨暗自神伤的:“啧,这年头,我竟然觉得帅哥和帅哥在一起才是政治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