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三人约会

两人正说着话, 有小二跑上来在皇帝的耳边耳语了几句。周逊见皇帝皱眉摆了摆手,待小二走后问他:“怎么了?”

“有人想上三楼来吃饭,还拿了张一百两的银票出来, 被我打发走了。”皇帝道。

“上来一起吃饭?”周逊道。

皇帝点了点头:“估计是被我的英姿所震慑,想上来和我结交共用午餐吧。”

周逊:“??啊?”

皇帝见周逊抽了抽嘴角, 严肃道:“你别不信, 这是我通过缜密判断得出来的结论。”

周逊说:“说说看?”

“我刚刚问那小二, 一楼二楼分明有座, 那群人却偏要上三楼来, 宁愿花银子,也要坐到我附近来, 这是其一。”

“其二,这人明明知道三楼被包场, 能包下回意楼三楼的人, 非富即贵, 绝非寻常人能比, 却还要上来加个塞。如果只是为了吃一顿饭, 实在是太不符合常理了……总不能是因为里面有见不得人的人,不好意思在大众面前露面吧?”

楼底下“见不得人”的周采打了个喷嚏。

……

“因此,我判定这几个人别有所图,比起单纯地上来吃饭, 他们肯定是发觉了我的穿越者光环王霸之气, 想和我结交。”皇帝自信地给出了判据,“不过和巴菲特吃饭都要几百万呢, 和我吃饭,一百两银票就想打发了?”

周逊:……不知道为什么,虽然推理过程正确, 但感觉你完全推出了一个错误的答案。

“而且咱们俩好不容易能够出来一起吃饭,怎么能让闲人打发了。”皇帝豪爽道,“区区一百两银子就想破坏我们完美的约会,虽然一百两银子也是钱,但是,我拒绝!哼哼!”

周逊:……

皇帝:“这种套近乎的套路实在是太老套了,来?你再吃一点?”

……楼下的周采等人完全没有想到自己的行为居然会被皇帝通过正确的推理达到错误的结论。楼上的食客不肯让步,他们只好在楼下和旁人一起用了这纡尊降贵的一餐。结账之后,李邈还安慰周采。他见四处无人,低声对他道:“你放心,刑部的人,我都打点过了,他们就算不给你面子,也要给我些面子……”

周采咬咬嘴唇,感激道:“我真是不知道该如何感激……”

李邈看他这副模样,心里一热。他低声道:“其实你和那个周逊的事……以及同容汾之间的那些故事,我都知道。”

他看见周采浑身上下一抖,像是被他吓了一大跳。他继续道:“你别担心,这件事里,我并不觉得你有错。”

周采听着他说话,思索着李邈突然说起这些事来,是不是想以此为把柄要挟自己。没想到李邈却继续道:“我虽不知道他是怎么从王府出去,又勾搭上皇上,但这些庶子庶女,本来就出身下贱——就是为了嫡子嫡女去死,也是应该的。是他先不守本分,怪不得你。”

周采的睫毛动了动,他低声道:“阿邈,我真不知道该如何报答你。”

“我是护国公府世子,还需要你的报答么?”李邈拍了拍他的肩膀。

周采深知没有价码的馈赠,是最难得到的:“我不爱欠人人情,你一定得让我还了这个人情,否则我寝食也难安……”

“要说事,确实也有一桩。”李邈想了想道,“我祖父今年七十寿辰,命我上门去请先朝沈首辅,可惜我备了重礼请了许多次,都吃了闭门羹。”

“或许是礼品不能投其所好。”周采安慰他,“我师父同沈首辅有旧交,或许能帮到你……”

“对了,你师父!”李邈眼前一亮,“你师父当年也是名冠京城的大儒,——”

——只是当年在清谈会上输给沈还琚,一怒之下辞官还乡。

——传闻沈还琚因此,心中难免有愧意。

周采点头,道:“这件事便交到我手上吧。”

李邈听见这句话,对周采这绝不肯亏欠于人的性格好感更甚。他还未发出感激之声,便听见旁边朱姓好友咦了一声:“你看旁边那人,是不是长得有点像……阿采?”

“长得像阿采?”魏元洲刚看过去,便愣住了。

周逊也在此时看了过来。

他并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在这里遇见周采。

上次遇见周采,已经是他最后一次去周府时的事了。他看着自己和母亲曾在周府里生活的最后一点遗迹也被夷为平地,也终于放下了心中那片最后的、对于周家的意难平。

皇上在后面还未下来。

如今周逊和周采一行人,那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魏元洲见他似乎是刚从回意楼里出来,冷笑道:“自己的弟弟进了大牢,哥哥却还有兴趣在这里吃饭。你还真是周家的孝顺儿子。”

周逊只是抬了抬了眼皮,意有所指地看向旁边的周采。

他倒没说“反弹”这种仿佛孩童吵架般的话,可他眼神里的意思也都不言而喻。

魏元洲才领悟到自己刚才那句话不只是在骂周逊,反而还把周采给骂了进去。他正要发怒,李邈拍了拍他的肩膀,小声道:“何必同这小娘养的说话。”

李邈身为长房嫡孙,对这些庶子的厌恶乃是根深蒂固。别说庶子,哪怕是偏方所出的,天生也都该比嫡子低一等。嫡子挑剩的东西,他们才有去用的资格。朱姓好友也附和道:“对,小娘养的终究是小娘养的,血里都是卑贱的,天生的见识在那里,看起来飞黄腾达了,也上不了台面。咱们何必和这些下等人一般见识,没了周府,这人也就是秋后的蚂蚱,蹦不了几年——”

“哟,你说谁是秋后的蚂蚱呢?”一个老人的声音在几人身后响起,“你们几位看起来也是大家的公子,怎么说起话来全然没有道理?”

几人回过头去,在看清来者后,眼里便不由得地多出几分轻视。此人头发花白,衣服也是灰扑扑的,看上去老态龙钟,无非是街头巷尾最常见的老头儿。只有周逊在看见他时,眼前一亮,张开了嘴:“师——”

老头晃了晃手指,做了个安静的手势。

周逊一乐。

老头拎着酒壶——显然,他又是跑回意楼来打酒来了。除此之外,他又玩起了自己最喜欢玩的小把戏——扮猪吃老虎。

——是的,在跟着老头学了这几个月后,周逊才发现了老头隐藏在高深莫测的外表下的这点小恶趣味。隐藏身份,当街打脸,然后扬长而去——据说,这是老头年轻时最爱做的事。

“我们几个人说话,你在这里多管闲事做什么?”一人道。

老头瞧见另一边玄色衣角一飘,不紧不慢道:“这里是京城,天子脚下,你们几个黄口小儿竟敢口出狂言冒犯圣上,老夫虽然年过七旬,但也不得不管一下这般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