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喜大普奔

显然,这件事,他们两个也是参与者之一!

她冷冷地扬起嘴角,这一世,他们最好安分一点,否则,她不会再手软了!

正想着,忽然听到炕上张萍呕了一声,她看过去,只见她面色痛苦地捂着胸口。

张萍肠胃不好,忽然吃这么多肉,根本就承受不了。可她还硬要吃,如今反胃了,舍不得吐,忍了半天,还是没忍住一附身吐了一地。

张萍吐完了舒服多了,可是看着满地的污秽,她这心啊就更疼了。

陈立夏给她倒了水,出去弄了些土洒在那些呕吐物上,才用铁锹都锹出去。

那些东西张萍自己看着都恶心,她脸上却没有一丝不耐烦,张萍心里十分矛盾,别过脸去偷偷地擦了擦眼角的泪水。若立夏真是她女儿该有多好啊!

收拾完了,陈立夏继续收拾衣服,忽然看到供销社送的白衬衫。若是不知道衬衫男就是陈立秋给介绍的宋校长她还不觉得什么,如今知道了,再想那天在供销社的一幕幕,想到王敏的话,虽说理智上知道不是宋正德的错,但感情上还是觉得特别别扭。

这衬衫立春穿着大,赵国年倒是能穿,可是她也不想做这借花献佛的事儿,还是扔了干净。陈立夏拿着衬衫走出去,没走多远,就看到一个高大的身影,一颠一颠地往这边跑。

他脸上挂着汗珠,大约是从他家一路跑过来。旁边有调皮的孩子故意跟着他跑,他也不在意。一向沉郁严肃的脸上带着明显的笑意,让他整个人看起来都欢快许多,本就俊朗的容颜更加吸引人,甚至有小姑娘看呆了。

原来赵国年笑起来是这样的,真好看啊!

赵国年丝毫没有注意到外人的目光,见了立夏,脚下步子更快,还没走到她身边就扯着嗓子喊道:“宝宝,我爸同意我们的婚事了!”

陈立夏脸“唰”地就红透了。

这年代没有什么娱乐,大家吃了饭都习惯出来走一走拉拉呱。这时候正好刚过饭点,街上全是人。赵国年这么一喊,陈立夏立马就成了众人的焦点,大家甚至站住了往这边看,不少人都捂着嘴偷笑。

她低着头,余光注意到赵国年走近了,含羞带臊地推了他一下。她忘了手上拿着衬衫,赵国年下意识一接,正好把那衬衫接到手上。

“给我的?”他十分欢喜,拿着衬衫在身上比量了一下,刚刚好。陈立夏刚想说什么,又被他给打断了,“宝宝,我今天回家跟我爸说了我们两个的事,我爸同意了!明天我就去宋主任家退婚,然后我们两家人一起见一见,把婚事定下来!”

他黝黑的眸子闪着亮光,可见是发自内心的高兴。陈立夏被他感染,忍了忍没忍住,也咧着嘴跟着傻笑起来。

虽说她和赵国年在一起,任何人都不能阻止。但是赵书记和李丽娟毕竟是赵国年的父母,她是怎么都不想跟他们闹僵的。这次送东西就是个敲门砖,她是有着长远的讨好公婆的战略的,没想到都没用上,赵家父母这么快就同意了!

“早知道火腿这么好用,我就该早点买了送过去的!”

“嗯!”赵国年听出了她话里对父母的打趣,却还是十分忠犬地点点头,媳妇说的都是对的。这一幕要是被李丽娟见了,一准要气的吐血,果然是有了媳妇忘了娘。

看他这样,旁边有人笑出了声,两人才反应过来,这么多人看着呢。

陈立夏脸色更红了,拉着赵国年的手要走,他却站着不动,扬着脖子喊道:“各位乡亲,我和立夏要结婚了,到时候,各位都到我家喝酒啊!”

“呦,国年,全村这么多人,都请喝酒啊?”

“这么多人,你得准备多少桌酒席啊?”

“国年真是大手笔啊!”

“我们一定到场!”

旁边看热闹的都纷纷应和着,结亲毕竟是好事儿,众人都被喜庆的氛围感染,笑成一片。

陈立夏受不了那打趣的目光,可她也不是那脸小的人,赵国年话都说出去了,她也笑着对众人说道:“我家也摆酒,到时候,大家都来捧场啊!”

话音未落,又是一阵应和声。

她腼腆地笑着,拽着赵国年的胳膊在众人的目光里几乎落荒而逃。

两人都走了很远了,关于他们的讨论还没有停下来。

“怪不得今天这两个拎了那么多东西,感情是说亲事呢!”

“没想到,这陈立夏和赵国年是真在一起了!”

“可不,真是个奇事儿!”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都在感慨陈立夏和赵国年的亲事。

不远处的宋晓厦脸色惨白,手里的黄桃罐头坠得勒手了她也没察觉,微眯的眼睛死死地盯着那两道亲密的身影越走越远,心里涌起浓浓的不甘心和嫉恨。

国年哥居然真的要为了这个女人跟她退婚!他考虑过她的名声吗?他难道就一点都不在乎嘛?亏得她知道他从省城回来了,还特地来李家堡子看他。

宋晓厦觉得自己心都在滴血,扬起手,将手里的网兜狠狠地往地上一摔。罐头瓶子碎了,碎片划伤了她的腿,她也没知觉,扭头就走了。

宋晓厦是在学校值班过后才来的,如今天已经擦黑了。从李家堡子到公社,骑自行车不到半个小时的路程,她心烦意乱地拐到了绕远的小路,竟骑了四十多分钟。

临近公社有一段松树林,小路两边都是高大的松柏,在夜色下,像是一个个通天的鬼怪,阴森的气息自上而下压下来,宋晓厦后知后觉地有些害怕,脚下也蹬地快起来。可是急中出错,自行车链子掉了,她一下子被摔了下来。

她今天穿得是一件连衣裙,这么四仰八叉地摔在地上,裙底春光全露了。

这时候,迎面走过来一个五大三粗的人影,手里提溜着一个空酒瓶,走得摇摇晃晃。如今天色虽然黑了,可还是朦朦胧胧能看到那双敞开的腿白皙的皮肤。酒鬼喝的醉醺醺,早忘了什么礼法,三步并作两步走过去。。

宋晓厦心一紧,爬起来就要跑,可还是慢了一步,被那酒鬼一把抱住了。“美人儿,哪去?陪爷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