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酸秀才
这样一想之后,余颖就感觉自己身边应该藏着一条毒蛇,时时刻刻露着毒牙,甚至一般人都不知道毒蛇藏在那里,就等着晋城的人松懈下来,它再窜出来咬人。天 籁小说
到了这个时候,余颖也知道自己必须早点回去。
因为这段时间,京城、晋城都生了不少事情,毕竟留在晋城的人只是替身,很多事情就无法拿主意,这就是需要余颖赶快回去处理一下。
不过在走之前,余颖想起来自己带着的两个孩子,他们年纪还太小,只能坐车,所以准备留下两人,带着那两个孩子,让他们慢慢地走。
不过在临走之前,余颖还是要和他们两个人说了一声。
“芸娘、慧明,你们两个人跟着他们走,我有事要先行一步,我们晋城见。”说完余颖就骑着瘦马飞驰而去,整个人坐在马上英姿勃勃。
“先生!”芸娘怎么也没有想到余颖会有事先走一步,等她反应过来,撩开窗帘的时候,却也只能目送余颖的身影飞快得远去,而且在她身后,是一些以护卫姿态跟随的人。
这时候那个车队的人大都忙于赶路,或者因为天冷的缘故,都躲在马车里,根本就没有注意到这回事,于是余颖则带着人一路快马加鞭,瘦马虽瘦,却是一匹好马。
这时候的余颖,知道了刺杀的过程之后。虽然脸上的表情很沉静,但这只是表象,实则她的怒火如同大喷前的火山口,在沉静的下面,有无数岩浆准备喷薄而出,说不定要毁灭不少东西。
这一刻的余颖,脑海不停地回荡两个字:质子!
竟然将自己的儿孙当成质子?!当余颖确认了这样的消息之后,心里冷笑不已,就因为害怕晋城公主不去和亲,想要通过平安来拿捏自己啊!
所以这位皇帝,这可是真是一位好皇帝!余颖在心里嘲讽着。
可惜得是,余颖是绝对不承认他是一位好皇帝,皇帝这种所谓拿弱女子去和亲,更不是一个多么英明神武的决定。
另外从一个角度上说,皇帝就不是一个好父亲、好祖父。既没有把薛贤妃唯一的血脉放在心里,也没有真正考虑过平安的处境。
说实话到了现在,余颖已经不打算对这位皇帝手下留情,反正她又不是那种别人越是虐待她,她越觉得别人是真爱的受虐狂加蠢货。
别人想要虐待余颖,余颖千方百计都要回击回去。
那位高高在上的皇帝,根本就不知道所谓的皇女的情况,甚至皇帝在受挫好几次之后,终于明白余颖的手段,才老实了不少。
其实在知道这个消息之后,余颖就回忆起自己在京城的日子,她早就偷听过,心里有了准备,但是事情终于生的时候,余颖还是感觉出一种不爽。
原主出生之后,就没有享受过多少好日子,一直活在别人的算计中。甚至连替她遮风挡雨的人,也因为皇帝的缘故早早地故去,就这样原主带着平安两个人,就如同杂草一样活下来。
既没有锦衣华服穿,也没有龙肝凤胆吃,就只是挣扎地活着。皇家的荣耀与尊贵,和他们无缘。
即使是这样,依旧有人不打算放过原主,恨不得带着薛家血统的人,全部死光光。
就这样原主被丢到漠北去和亲,可怜的女孩可以算是被利用的干净。
不过平安的死,倒是给了原主死的契机,放了一把火烧死自己,免除成为亡国公主的厄运。
当然余颖自认为她可不是小白兔一样的原主,想要算计余颖,就等着余颖反算计回去。
余颖回到晋城的第一件事,是接手刺杀平安的案子。
杀手的骨头再硬,余颖也有方法撬开他们的嘴,终于知道这些人的幕后黑手,就是那位高高在上的皇后娘娘,让他们杀了平安。
看到这些口供之后,余颖轻轻吹了一声口哨,对手下人说:“把他们都给好好关着,等有机会把这件事要好好给皇帝谈谈。”
皇后娘娘果真是想着斩草除根,不过,这一世,就别指望成功。想到这里,余颖笑容中带着一些意味深长,呵呵,刚让她秃了头,还不老实。
不着急,这帐要慢慢算!
另外余颖准备见见平安,因为他已经吓得生病了。
听到这里,余颖都有些无语,不过这时候的她,也只能说这孩子还小。不过说实话,余颖是不怎么喜欢那个孩子,男孩子就应该是心胸宽广的人,有着百折不挠的精神。
但平安没有男孩子的大气爽朗,就是再怎么言传身教,也没有没有什么大的作用,正合乎一句老话:那就是江山难改本性难移,余颖在平安身上,感觉自己的教育有些失败。
反正余颖感觉平安格局小了点,胆子也不大,这一次被劫杀,竟然被吓得生病。
虽然杀手已经到了他本人的附近,但要是他有好好学习余颖教的东西,就不会有事。所以这一次,余颖决定可以乘机敲打敲打平安。
这可是冷兵器时代,身手要是好的话,基本可以无视武器的伤害。虽然平安到不了那个水准,但是绝对不会受到什么致命伤害,所以他根本就不要怕得生了病。
但平安是原主的侄子,所以余颖不得不咬着牙调教着他。结果调教了半天,还是给余颖一种白费了力气的感觉。
因为感觉要去看病人,感觉现在穿的太素。所以余颖换了一身衣服,这一次穿了一件暖色系的衣服,同时心血来潮地带了一朵红色的绢花。
就在插那只绢花的时候,余颖一眼就看见旁边的知更嘴巴翕动了一下,似乎想要说话,于是余颖问:“知更,你有何事?”
知更虽然只是她的侍婢,但也算是她的耳目,看到余颖追问,最终还是说出口来,“城主,小公子现在不能看见红色。”
“这是什么鬼毛病?”余颖脱口道。
这几个月不见,余颖竟然感觉平安已经变得让自己不认识,这时间也不长啊!
红色怎么了?很鲜艳,而且带着一种热情洋溢的感觉。而且多年来,余颖也没有现平安有这个毛病,怎么几个月不见,就已经成了这个样子?
“自从小公子病了之后,就更不愿意看见红色。这段时间,小公子变得性喜文雅,成天说:红色俗气。”知更嘴角抽抽着,一咬牙合盘托出,垂道。
其实知更也不明白平安是怎么想的,突然间就不怎么喜欢红色,说俗!知更不知道说什么好,要知道红色一般都是办喜事、逢年过节才用,哪里俗?
“呵呵!这毛病就不能惯着。”余颖听到这里,根本就不打算合着平安的意,这是怎么一回事?“这段时间,平安可是结交了新的人。”
“是的,小公子这段时间认识了一位秀才。”知更说道,她一直负责处理平安的大小事务,所以知道平安这段时间和一个文绉绉的酸秀才,走的比较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