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家人再聚
车子进了欣昌县后,路越来越难走了,大多都是弯弯曲曲的盘山公路。
这时候已换了面包车在前面带路,叶纤红开车跟在后面。怕他们迷路,前面的车开得很慢。
他们不知道的是,叶纤红前世开了十几年车,早已是老司机了,而且她喜欢到山区旅游,对这样的路况一点也不陌生,反而非常兴奋。
公路两边的山坡上,长满各种各样的植物藤蔓,满眼都是绿的叶子红的花,让她有种在森林里畅游的畅爽感。
因为开着窗,不时有山风吹进车里,拂过叶纤红的脸,扬起她垂下的鬓发。
不知道是不是心里作用,比起虞城有些燥热的夏风,叶纤红感觉这边的山风似乎更湿润更凉爽,这边的空气似乎更清新,让她想起空间的世界之树。
这里气候的这么好,不知道有没有世界之树喜欢的宝贝,到了外公家后,有机会要到附近的山里走走,说不定就会碰到呢?
车子开过一个小镇,再往前拐过一个山头,叶纤红忽然发现里面别有洞天,看到一块被群山围绕的巨大的平原。
这里就是妈妈小时候的家吗?叶纤红暗暗地猜测。
见前面的车没有减速,继续往前开,横穿过那个村庄,再登上前面的盘山公路,然后看到一个位于半山腰的小村庄。
车子这时候才慢了下来,开进村子,叶纤红终于确认,这个位于半山腰的村庄,才是今天的目的地。
前面的面包车在一栋新建的楼房面前停下来,叶纤红也开始减速,准备停车,不经意抬头,看到院子周围的屋前屋后探出很多脑袋,正一脸好奇地朝他们这边张望。
这样的小村庄才多少人?叶纤红有种错觉,难道整个村的人都来了?
“呃?这是要被围观了吗?”胡向阳郁闷地叹了一口气。
“这是肯定的啊!”叶纤红笑道。
倒不是她没心没肺,而是她做好了这样的准备,所以心态比较好。
这很容易理解,农村娱乐项目本来就少,任谁听说有这样匪夷所思的事,就发生在自己的村里,都会好奇地过来看热闹。
“紧张吗?”叶纤红探头问弟弟。
“不紧张。”安安信心十足地答道。
再看弟弟旁边的妈妈,她已脸色发白,身体紧绷,紧张得说不出话来。
爸爸比妈妈好一点,可是看他微微抽搐的嘴角,就知道他也担心得不行。
姐弟俩一下子住了口。
也是,她们今天都是配角,别人看一眼就过去了。爸妈才是主角,在场三十岁以上的村里人,应该都见过妈妈,想知道她这些年过得怎么样?嫁了什么人?
就算年纪比较小的,应该也从别人的口里,知道了妈妈当年的事。
这种小村庄里,根本藏不住隐私,从昨天外公出来,他们说不定就已准备好小板凳,坐等看好戏了?
“下车吧。”叶纤红定了定神,从镜子里扫了自己一眼,一切都符合自己的准备,就打开车门,微笑着下车。
胡向阳已先一步下车,站在她旁边。
叶纤红拉开后面的车门,伸手去扶妈妈,叶知书望着女儿的笑脸,也想对她笑一笑,却没有成功。
“妈,你在担心什么?”叶纤红在妈妈耳边悄悄说道。“现在可不比当年了,你娘家人就算再有本本事,比得上你女儿女婿?何况你连爷爷这样的大干部,都见了不少,还怕这些乡亲?”
女儿的话或许有玩笑的成份在,大部分却是事实。
叶知书一激灵,才发现自己真的走入死胡同了。
是啊!自己现在可不比当年了,今天这次回家,说衣锦还乡也不为过。
谁家女儿女婿回家,开着小车子回来,谁家女儿送礼,会送这么高档的东西?村子里又有哪一个,能像自己这样戴金项链金戒指?
这样一想,她的勇气就上来了,扶着女儿的手,从车上下来。
见妈妈勇气恢复,下车后昂首挺胸站在旁边,胸前的金项链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她还故意用手捋了一下头发,让无名指上的金戒指,闪瞎那些看热闹者的眼。
叶纤红暗笑。
忽然想到不管这烟酒,还是妈妈身上的金手饰,都是几个朋友和戴老送的。
忍不住暗暗惭愧,自己虽然重生了,在人情世故方面,还是比较嫩,居然没有考虑到这一点,提前给爸妈买些东西撑场面。
好在他们替自己弥补了这个疏忽。
再看弟弟和爸爸从车上下来,她就没有了刚才的自得。
和胡向阳去车后拿东西,刚打开汽车后盖,把茅台酒和中华烟拿出来,就听见哄的一声,把围观的人惊到了。
叶知书一家开着小轿车回来,这些人早已暗暗羡慕了,毕竟现在的农村,别说是小轿车,就是摩托车也几乎见不到,会开车的要么是大干部,要么是大老板。
难道她家有人做生意?
围观的人开始转变风向,就有人开始夸叶知书命好。
当初被家里赶出家门,灰溜溜地不知去向,没想到重新回来,就像电视里演的,已是麻雀变凤凰了,看他们穿的衣服?戴的首饰?贵气逼人啊!
叶纤红没有理他们,继续往下拿东西,旁边面包车里的舅舅扶着老爷子下了车,先往屋里走去。
难怪他们这么久没下车,看样子是外公晕车了。
表哥停好车,就走过来帮他们提东西,看到那箱茅台酒,眼睛一亮,一把抱起来就往屋里走,脸上的神情带着些得意和炫耀,似乎姑姑一家回来,让他特别有面子。
家里因为姑姑的事,这些年没少听风言风语,他也曾经暗里怪过姑姑,觉得她给家里人丢了脸。
现在这种念头早不知丢去哪里了?
胡向阳和安安手里都提了东西,还是拿不下,又叫郑建国去帮忙。
三人双手都提了东西,才把后备箱的礼物拿完,叶纤红关了门,正要扶妈妈往前走,就看到前面冲出一个中年妇女,朝她们跑过来。
“妹啊——”来人一冲到面前,猛地抱住叶知书,号啕大哭起来。
“你是、二姐?”尽管已基本确定对方的身份,叶知书还是不确定地叫了一声。
“是我啊——”来人再次又哭又叫。
叶知书原本已恢复的情绪,被她一哭,再次起了一层雾。
当初姑娘时,她在家里排行老幺,而这个大伯家的堂姐,排行老二,两人关系一直最好。
那次去找钟修贤,其实也是这个二姐怂恿的,说既然喜欢他,不如跟他生火煮成熟饭,那样男人就跑不了。
二姐当时刚结婚,对男女之事比她懂,她就是信了她的话,才喝了点酒,主动去找人了。
现在想来,如果没有发生这件事,她的命运或许就会不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