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妖孽商业奇才
走到门口,叶纤红又停住了脚步,想了想,回到自己房间,拿了一罐奶粉和一袋麦乳精,装在一个袋子,才重新出去。
朱亚婷望了她手里的东西一眼,有心想说去自己家,不用带东西。
又怕叶纤红计划去自家后,顺便回一趟郑家村,东西是拿回家的,那自己这样说,就不好意思了。
来到楼下,上了车,一起往平原村开去。
这时候国道上的车子非常少,车子很快就到了朱亚婷家的门口。
车子在一个宽大的院子里停了下来。
因为家里有两个儿子,朱亚婷的父亲去村里批地基时,就批到了四间。
可是家里没那么多钱,老大的年纪又等不起了,于是他们先造了两间两楼,一家五口一起住在那里。
剩下的两间地基,就空在那里,现在成了菜地,种了些蔬菜瓜果。
朱亚婷的家人刚吃完午饭,正在收拾桌子,听到外面有动静,就走到屋前观看,见一辆轿车开进自家院子,连忙从屋里迎出来,想看看是谁来了。
“爸,妈——”朱亚婷打开车门,对着前面的一对中年男女叫了一声。
看到叶纤红熄了火,从车上下来,连忙替他们介绍:“这就是我跟你们说过的朋友,叶纤红。”
“叔叔,阿姨,你们好。”叶纤红微笑着叫了一声,随手从后面的座位里拿出袋子,关上车门,拎着往前面走。
“你好,你好。”听说她就是那个让女儿赚钱的小姑娘,夫妻有些激动,“外面热,快进屋里坐。”
见她手里还提出东西,就埋怨道:“来了就行了,带东西干什么?”
塑料袋里半透明的,里面的奶粉和麦乳精,一眼就能看到。
上门还带着这样高档的礼品,两人有些受宠若惊。
“第一次上门探望你们,应该的。”叶纤红笑着说了一句。
进屋后,随手把袋子放在一边的矮几上,就看到饭桌旁边的椅子上,坐着一个年轻人,理着精神的小平头,因为长时间不晒太阳,皮肤有些苍白,身子也有些虚胖,应该是缺少锻炼。
不过整个人打理得干干净净的,透着种书生的儒雅。
只是椅子背后,靠着一根拐杖,提醒别人他的腿脚不好,无法正常行走。
“小红,他就是我的小舅。”见叶纤红注意在望着自己的小舅,朱亚婷连忙替他们介绍道。
“乔先生你好。”叶纤红走到他面前,自然地伸出手。“我叫叶纤红,是亚婷的好朋友,听说你想找工作,就过来看看你——”
从第一眼看到对方,叶纤红几乎就认定,面前这个人就是前世那个叱咤商界的乔昌智。
虽然身体有了残疾,但是他的眼神却没有悲观和自卑,反而非常冷静和沉着,给人一种智者在冷眼观察这个世界的错觉。
只有这样心性的人,才能在机会来临时,一下子崛起吧!
“你好。”乔昌智望了叶纤红一眼,有些意外,但还是礼貌地伸手跟叶纤红握了一下,平静地回答了一句。“恕我不能全礼了。”
从外甥女嘴里知道叶纤红的事迹后,他对她的经历非常感兴趣,在知道她收下外甥女,要她担任工作室的助理时,一时心血来潮,叫外甥找叶纤红,帮自己也介绍一个工作。
一个跟外甥女差不多背景的女孩子,居然在短短几个月时间里,就能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个女孩子身上肯定有其它人不具备的能力和坚持,至少也是一个目的性非常明确的女孩子。
因为自己的原因,姐姐家没有一点积蓄,现在更要用外甥女的彩礼钱,来给大外甥准备婚事,这让他非常内疚。
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一刻,渴望自己成功,帮这个家庭改变现状。
如果自己能知道叶纤红的成功原因,那就好了,就算不能照抄她的成功模式,至少给自己自己一个参考。
谁知道见了面,对方没有一点职场精英的气质,倒像是一个随和的邻家女孩,甚至于她的身体,比自己想像的还要单薄和年轻。
就是这样的一个小女人,很快就有了一家美容店,一家工厂,还给家里造了一栋别墅?
他感觉有点不可思议。
“你客气了。”叶纤红随手拖过一把椅子,在他旁边坐下来。
“来,喝杯茶。”朱亚婷的母亲泡了一杯茶端过来。
家里好久没有这样的客人过来了,朱妈妈找了点自家做的好茶叶,亲自泡了端过来。
“谢谢阿姨。”叶纤红对着她笑了笑。
以前听朱亚婷说,朱妈妈为了儿子的婚事,要女儿早点嫁人,就为了得到一点彩礼钱。叶纤红一直以为她是个相对刻薄、重男轻女的粗鲁女人,没想到见了面,却是一个跟自己妈妈差不多的和善女人。
也对,她能把乔昌智接过来,像儿子一样不嫌不弃地照顾这么多年,肯定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女人,怎么可能是个坏女人呢?
“应该是我谢谢你。”朱妈妈笑得很真诚。“我家亚婷胆子小,耳根子软,又没什么朋友,在虞城一直拜托你照应。”
女儿的情况,做妈的哪里会不清楚?只是家里穷,拿不出东西道谢,所以也不好意思叫女儿带朋友回家。
“哪里。”叶纤红哪里敢答应。“我们是朋友,相互照顾是应该的。”
突然发觉乔昌智姐弟,比自己想像的还要聪明,这样的人,想忽悠进自己的公司,应该不容易啊!
叶纤红觉得自己来时,有点过份乐观了。
“对了,乔先生的腿伤是怎么引起的?”在知道他是越战老兵后,叶纤红猜测他不会介意说这件事,毕竟对军人来说,伤痕就是他们的军功章。
“十年前打仗时受的伤。”乔昌智望了叶纤红一眼,见她神情专注地望着自己,就有些意外,以前也有不少女孩子问自己这个问题,但是都抱着八卦的心思问的,哪里像她,是真的想知道来历。
“能具体说说吗?”叶纤红又问。
两人现在还不熟,她也不知道如何找话题,才能打开他的心扉,聊他的英雄往事,应该相对容易些吧?
“当然可以。”乔昌智轻轻扯了扯嘴角,露出一点淡淡的弧度。“那一天傍晚,我们连守在老山前线的一个山头,敌人冲上来的时候,扔过来一颗手榴弹。我见机不妙,一脚往外踢去,不料半空中爆炸了,我躲避不及,有弹片打在了我的小腿了——”
他说的轻巧,实际的情形当然没那么简单。
当时他们伏地战壕里,几个战友都在伸手可及的地方,如果手榴弹爆炸,他们四五个人可能全部被炸死,所以他这样做,等于是救下了几个人。
因伤退伍后,这几个战友依然跟他保持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