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家纺子品牌
第二天在公司的时候,接到谢建奇打来的电话。
“叶小姐,我们在沪市已经接了一百多万的业务,很多高档商场,都愿意卖我们的产品。”他在那边得意地说道。“不过有不少商家向我提意见,希望我们的产品能更丰富一些,别都是这种大红色的结婚用喜被——”
对人口达几百万的大城市来说,每年都有无数对新人结婚,喜被的市场确实很大。
但是沪市作为最发达的城市,随着这几年普通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条件提高,也想换更高级的床上用品。
有的人接受不了这种大红色,希望买颜色素雅一点的,只要面料同样舒适,那销量肯定会更高。
“这个没问题。”叶纤红一口应下来。“你告诉他们,我们已经在开发新款式,下周就能拿样品给他们看。”
当初家纺公司成立时,就计划做最全面的家纺产品,只不过刚成立没多久,诗诗姐就回家养胎了,自己又没有插手这边的事,所以耽搁了。
就连品牌方面,除了纤诗这个名字之外,还打算另用红思这个牌子。
其实当初弄错了,应该把结婚喜被,用红思这个牌子,毕竟带着红字,听起来更喜庆。
而普通家常用的,用纤诗这个牌子,比较文雅一点。
不过没所谓,等公司发展到一定阶段,肯定会另外推出新的品牌。
就像步步高公司,另外取了OPPO和VIVO这两个比较国际化的英文名字,作为手机的品牌,最后家喻户晓。
她们的家纺产品,想做到全国同行前几名,肯定也得请专业人士,重新包装一下。
“太好了。”谢建奇一听,兴奋地叫道:“那我能再接一百万的订单——”
照行业里的提成比例,单是这两百万的业务,他最少也可以提成六万块钱,都能买一套跟王茂琳一样面积的房子了。
“那今年家纺公司,真的成一匹黑马了。”叶纤红笑道。
挂了电话后,她走到隔壁乔昌智的办公室。
乔昌智此时正在跟赵时琛商量电机厂的事,看到叶纤红进来,站了起来。
赵时琛也跟着站起来,叫了声:“叶小姐。”
“不好意思,打断你们了。”叶纤红朝两人点点头,在旁边的椅子上坐下来。“谢建奇刚才给我打电话,说已经在沪市接了一百万业务。另外如果有适合普通人使用的床上用品,还能再接一百万业务。”
“这么多?”乔昌智惊骇地叫起来。
仅仅出差一次,就能拿到数量这么大的业务,那如果多跑几次,不是要上千万了?
还真的像叶小姐说的那样,那边可能会百倍于虞城本地的销售金额。
“我也觉得意外。”叶纤红笑了笑。“接下来我会拿出几款适合普通人的床上用品,你尽快协调一下工厂,安排人采购面料并打样出来,交给谢建奇继续去谈业务。”
因为时间比较急,所以提前跟他说一下,好让他有时间安排。
“没问题。”乔昌智一口答应下来。
叶纤红回到办公室,拿出纸笔,开始考虑设计什么样的款式。
其实床上用品,不管是几件套,面料很容易重复,款式上也差不多,唯一能做出特色的,是刺绣图案和印花花样。
叶纤红仔细思考着前世几大品牌各自的特色,寻找突破口。
富安娜最大的特色,就是以原创花形作为主打,也就是说,它大多数床上用品,都印了各种各样的花,非常艳丽。
考虑到七八十年代,农村家家户户的被子和枕套,都是用花鸟为图案,想来大家更喜欢简洁的花纹,所以这种风格不适合这个时代。
还是用简洁的线条和抽象的花纹为主打吧!这个容易给人高雅的感觉,相信更受这个时代喜欢。
于是他画了十几种几何图形,又画了一些比较卡通的造型,比如以前潮牌服饰上用过的脚印、羽毛等,再在旁边写上几种比较适合的底色。
绿色和紫色,有助于安神,能使人精神放松,舒缓情绪。
浅橘黄色、天蓝色和粉红色使人感到精神振奋,心情愉快,充满希望。
青色有助于产生睡意。
乳白色、象牙色、白色、原木色,这些颜色与人的视觉神经最适合。
那就先用这几种颜色吧!
把这份资料交给乔昌智,见没什么紧急的事需要办了,叶纤红离开公司。
回家的路上,意外碰到一个熟人,是老妈的知青好友钟修贤。
原本她想避过去,不料他正好转头望过来,两人视线对上,她不得不叫了一声:“钟叔叔——”
“小红,好久没见了。”钟修贤的态度跟以前一样,依然很和蔼。
“是啊!”叶纤红找借口。“最近比较忙,都没时间联系你。”
她选择避开他,除了不想揭开妈妈当年的真相,免得她接受不了之外。
另一个原因是,自己跟妈妈长得非常像,他当初又一门心思恋着妈妈,万一他对自己亲近,是因为这个原因,那就难以接受了。
所以最好的办法,是尽量不要跟他接触。
“没关系。”钟修贤依然很绅士。“我的鞋厂已经建好了,就在开发区,你有空的话,可以过来看看——”
因为叶家的误会,特别是叶知书和她的父亲,一直以为他跟叶纤红接触,是想认回这个女儿,让他哭笑不得。
所以他也不想跟叶纤红过多接触,免得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他来这边,毕竟是来赚钱的,不是来惹事的。
但是当面碰到了,又不能装作不认识,那样太没礼貌了。
“好的,有机会我一定会去。”叶纤红客套道。
正要转身离开,忽然看到一辆摩托车,猛地从一条岔路口冲出来,对着钟修贤撞过去,似乎不像是意外。
叶纤红身子一扭,已跃到钟修贤旁边,真气运到脚上,直直朝摩托车蹬过去。
只听一声刺耳的摩擦声,飞速过来的摩托车被叶纤红的脚,硬生生地停要面前,骑手因为惯性,从车上飞了出去。
好在边上是一个花坛,所以就算狗趴式倒在地上,松软的泥土帮他卸掉了大部分力量,所以让他安全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