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陈王宗隽·雪来香异 第七节 陈王
秦桧见金使以“诏谕江南”为名,猜书中必有要赵构受封册之语,知赵构难以接受,一面与金人计议,请他们改江南为宋,诏谕为国信,一面也婉言暗示赵构,劝其作好准备。但赵构一听便断然拒绝,说:“朕受祖宗二百年基业,为臣民推戴,已逾十年,岂肯受金人封册!且待画疆之后,两国各自守境,互不干涉国事,惟正旦、生辰遣使之外,平时亦不许往来,朕计已定。”
十二月丙子,金诏谕使、尚书右司侍郎张通古与明威将军、签书宣徽院事萧哲抵达临安,称先许归河南地,其余事宜以后再议。赵构命人请他们下榻于左仆射府,一时满城哗然,臣民议论纷纷,赵构便下诏说:“大金遣使前来,止为尽割陕西、河南故地,与我讲和,许还梓宫、母、兄、亲族,馀无须索。虑士民不知,妄有扇惑,尚书省榜谕。”
金使张通古要求赵构亲自出面受书,并向金使下拜行礼,赵构自不肯答应,秦桧等人劝之无效,便为赵构找了个借口,称皇帝正在为徽宗守丧,难行吉礼,改命秦桧代其受书。经赵构同意后,王伦连夜赶去与金使商议,以危言相劝,张通古见坚持下去也未必能达到目的,遂也颔首许可。
张通古还要求百官备礼以迎,于是秦桧命三省、枢密院吏朝服乘马导从至使馆,代赵构行礼接受了国书,然后悄然将国书纳入禁中,其中内容并未宣布。
受国书之后,赵构赐宴禁中,接见张通古与萧哲。二人带了数名侍从一同前来,见了赵构只直身施礼而不下拜,赵构面露不悦之色,秦桧忙让人引他们入座,并笑道:“今日只聊两地风物,莫谈国事。”
金使点头以应,赵构见状亦举杯祝酒,宋金诸臣尽饮一杯后气氛才略显缓和。
席间赵构默默观察金使及其随从,张通古与萧哲的模样以前听王伦讲过,一儒雅一粗犷,与想象中差别不大,而张通古身边所坐之人倒很快引起了他的注意。
那人约三十多岁,高大刚健,鼻高而挺,双目微陷,从侧面看轮廓明晰清朗,皮肤呈浅褐色,是阳光浴过的色调。他并未如其余金人那般剃顶辫发垂肩,而是束头于顶,戴着类似宋式的漆纱幞头,身穿绯色盘领横襴衫,足着乌皮靴。赵构知道金改革官制后亦吸收了宋的冠服制度,大臣公服五品以上服紫,六品七品服绯,八品九品服绿,此人着绯衣,按理说应为六品或七品官员,品级低下,张通古却让他坐在自己身边,殊为怪异。
遂越发留心细看。但见他一举一动皆比别的金人斯文从容,握杯举箸间神态始终疏闲自若,显然受过良好的礼仪教化,且不凡气度非其所着服色所能掩盖,处于众金人中宛如鹤立鸡群。
如此视他良久,那人似有感应,遂侧身朝赵构看来,四目相触,他亦不回避,依然直视赵构,微微一笑,略微欠身以致意,随后以手举杯,似欲祝酒。不料此时张通古亦举杯转身,像是要与那人对饮,未知那人已侧转身来,刹那间两厢手臂突然一撞,两只酒杯便撞落在地。
那人毫不惊慌,仍是从容坐着,倒是张通古匆忙弯腰去拾酒杯,先把那人的酒杯拾起来搁在桌上,并低声向他说了句女真话,似是道歉。
赵构转目一看他们身后的侍女,侍女会意,立即上前为他们换了新的酒杯。张通古便转身向赵构道谢,赵构一笑,问:“未知张侍郎身旁这位先生所司何职?”
张通古道:“他是我此次所带的通事,虽官级仅七品,但难得学识过人,精通汉文,与我甚为投契,故此带他一同赴宴。”
通事即翻译。赵构闻言闲闲再问:“张侍郎精于汉学,博古通今,还有必要带通事贴身随行么?”
张通古一时语塞,他身旁的“通事”倒开口微笑替他解释道:“出使在外,与人议事一字一句都须多加斟酌,带一两名通事是必要的。”
赵构颔首,又对张通古道:“这位通事适才所说之话语音颇准,几与汉人所说无异,可见果有才华学识。而今朕亦对女真话颇感兴趣,晚宴之后,张侍郎可否让通事留下,朕有几个问题需请教他,稍后朕自会命人送他回使馆。”
一听此言,张通古微露难色,不禁转首以视那通事,目光颇有询问之意。而通事也不私下暗示,坦然以汉话对张通古说:“既然江南主亲自出言相邀,我们自然恭敬不如从命。”
张通古遂明确答应了赵构的要求。
宴罢后,赵构命人将通事带到后苑偏殿怡真阁,自己回寝宫福宁殿换了常服再过去。怡真阁正对后苑梅园,园中所植的梅花有绿萼、千叶、玉蕊、檀心等名品,花朵多为净白、淡黄、微绿等素淡的颜色,此时也陆续开了。天际一弯缺月,檐下几列宫灯,园中阁内疏影横斜、暗香浮动,通事负手站于窗前望着月影梅花,若有所思。
赵构入阁,通事转身以迎,却未见礼。赵构走至御座前,一时也未落座,两人之间有约一丈余的距离。便这样站立着,两厢都沉默,目光相击,都不退让。
须臾,有侍女奉茶进来,见两人都未坐下,不知是否该依旧布茶,呆立在门边,神色甚为踟躇。
赵构这才侧目一看通事身边的椅子,淡淡道:“请坐,陈王阁下。”
“‘九哥’不愧为‘九哥’。”通事朗然一笑:“不错,我是大金陈王完颜宗隽。”
昔日汴京皇族宗室宫眷常称赵构为“九哥”,赵构亦闻他们被虏北上后在金国提起自己仍常用这词,但此刻心知宗隽意不尽于此,听来倍感刺耳。
然而右侧唇角仍微微向上一牵,赵构吐出两字:“久仰。”
宗隽笑容意味深长,应道:“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