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9章 番外二 婚礼夜话(二)

男人的鹰钩鼻把一对内眼角撑得很开, 亮出诡异的异瞳, 他眉眼距离很近,薄嘴唇, 即便是灯光暧昧处, 也能看出分明的骨骼, 上面只附着一层薄薄的皮肉,是那种带着点狠辣阴沉意味的英俊。

旁边给他捶腿的女人很有眼色地递上了一杯水, 他就把烟头丢在水杯里, 听见火星湮灭时发出“沙沙”的轻响。

一个声音突兀地打破静谧:“我上次跟你说的事,你觉得怎么样, 独眼鹰?”

原来墙角还有个一身灰袍的人, 站在暗处, 把自己裹得密不透风,乍一看,像个影子。

独眼鹰朝女人招招手,从自己食指上褪下一枚戒指,那戒指上镶嵌着一块尺寸可观的宝石,深蓝近黑,灯光下闪着深沉如星空的光:“星砂石的,小费,拿去改一改尺寸,戴着玩吧。”

“星砂石”是一种来自第三星系的稀有矿产,自从联盟政府垄断开采权后,市价一路放飞,现在是一克拉五万九千第八星际币,女人脸上浮起诚恳的惊喜,立刻探身给了他一个深吻:“一个真心实意的吻,免费赠送,老板,谢谢您的小费。”

说完,她很轻盈地退出了房间,带上门,把空间留给了独眼鹰和他的客人。

这里是凯莱星上著名的“悬浮夜总会”,围着首都星一圈一圈地转,从窗口往下望去,要是没有云层遮蔽,能看见凯莱星全貌——大片的海洋包裹着陆地,陆地上有万家灯火,身边莺歌燕语、纸醉金迷,让人恍惚间有种不是人间的错觉。

独眼鹰曾经是这销金窟里的常客,不料十年前正在寻欢作乐时,被姓林的王八蛋突然闯进来搅局,从此有了心理阴影,干脆把悬浮夜总会买了下来,自己当了老板。老板有被迫害妄想症,每次驾到,周围都得围着三四架机甲做保安,把好好的夜总会弄得像个太空碉堡,生意也大不如前。

好在军火贩子雄踞凯莱,胸无大志,也不差钱。

女人一出去,灰袍就急不可耐地上前一步:“这次沃托和白银要塞翻脸,看来是动了真格的,不管最后是沃托把林静恒拿下,还是林静恒举兵造反,肯定都要乱起来了。别人不知道,咱们这些经常往黑市上跑的人心里能没数吗?域外可还有人盯着联盟这口肥肉呢!咱们与其随波逐流,等着在乱世里当夹心柿饼,不如自己干点什么。”

“干什么?”独眼鹰哼哼唧唧地伸了个长长的懒腰,把后背拉长了一尺,眼睛半睁不睁的,像个饱食终日的大猫,他磨磨蹭蹭地爬起来,端起醒酒器闻了闻,倒了半杯问客人,“凯莱星自酿的,来点尝尝不?”

“你有武装,我有人。”灰袍说,“咱们可以把当年自由联盟军里的老兄弟们凑在一起……”

“打麻将还是踢足球?”独眼鹰见他不接酒杯,就自己喝了,“聚众淫乱我可不去啊,儿子都一把年纪了,丢不起这张老脸。”

“独眼鹰,我在跟你说正经的!你……”灰袍无奈,他这话没说完,个人终端里闪过一个推送,灰袍扫了一眼,刚开始没在意,正打算关掉后继续跟独眼鹰推销他的军阀计划,突然意识到了什么,猛地把视线扎进了个人终端,难以置信地骂了句娘。

独眼鹰含着一口酒在嘴里来回漱,莫名其妙地看着他。

“白银要塞林静恒回沃托途中遇刺,”灰袍人抬起头,“……确认身亡!”

独眼鹰结结实实地愣在原地,好一会,他“咕嘟”一声,咽下了那口酒。

烈酒如刀,顺着他的肺腑一路往上滚,火烧火燎地烫着嗓子。

独眼鹰回到凯莱星地面上的时候,中央区已经是后半夜了,他没惊动家人,自己偷偷摸进了陆必行的“实验室”。

陆必行实验室自觉挺秘密,其实独眼鹰只是不爱去。整个凯莱星都是他的地盘,地上长的草都是他的眼线,陆必行那小子在偷偷改装自己代步工具、准备离家出走这事,独眼鹰早就知道,一直憋着没说——打算在凯莱星大气层外把这小子截下来,给他个功败垂成的惊喜,让他知道凯莱星上谁是爸爸。

空无一人的实验室里,独眼鹰找了一把椅子坐下,点了根烟。

不到一个小时,那个人确认遇刺的消息已经在网上传得铺天盖地,一时间什么声音都有,又是沃托反面发紧急声明,又是白银十卫哗变,人们惶惶地七嘴八舌,看来是假不了了。

独眼鹰静坐了一会,起身走到实验室最里面的储物间,打开以后差点被里面堆满的杂物砸了脚——他们家少爷就这点最像少爷,从来不知道收纳整理,什么东西都乱塞,独眼鹰“啧”了一声,叼着烟,慢腾腾地弯下腰,把杂物草草归拢了一下,然后在杂物最底层,找到了一本旧图册。

当代纸质书已经很少了,这本图册严格来说不能叫“书”,它是凯莱星上某个破败的博物馆发的纪念本,印刷精美,但卖不出去,也就是当年刚刚获准出家门,看什么都新鲜的小陆必行才肯当这个冤大头。

陆必行买回来翻了两遍就失去了兴趣,丢在杂货堆里,图册上已经落了一层灰,独眼鹰席地而坐,借着头顶一簇柔和的灯光,打开了它。

图册里列满了联盟上上下下的名将,有资格没资格的都露了脸,可是从头翻到尾,却都没有他想看到的那个人,他们像抹去了什么污点一样,把他的存在、荣光一并消除。

陆信到底犯了什么罪,独眼鹰不知道,知道了也无能为力。

今天晚上那个灰袍不是第一个来找他的,阴沟里也有想要浮到水面上、顺波涛兴风作浪的人。他们想借着“重组自由联盟军、守护第八星系”的大旗,像当年背叛凯莱亲王一样,背叛联盟、自立门户,在乱世里搏一席之地。

可是他独眼鹰不想,他不到两百岁,已经身心俱疲,只有在烈酒和女人面前,偶尔还能兴起几分年华犹在的错觉。

有时候喝多了酒,他心里会升起卑鄙的沾沾自喜,逢人吹嘘自己年轻时跟着陆信打海盗的丰功伟绩,跟人家说,卖几年命,换来大半辈子的荣华富贵和呼风唤雨,值。

而酒过三巡,牛皮吹尽,他抱着马桶呕吐的时候,就又会突然陷入到无法言说的寂寞里。

因为他自己知道,当年跟着陆信,真的不是为了所谓富贵和权力。

但……那又是为了什么呢?

这话不能说,说了显得他愤世嫉俗、天真愚蠢。

“一个愤世嫉俗、对一切失望的中年男子”,这他妈是什么形象?太可怜了。

可怜的东西,都是要给人笑话的,不如当个精明市侩的投机者,让人酸溜溜地夸一句“你算赶上了好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