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如果遇到自己喜欢的人就要牢牢抓住。”这是离开白云镇前,我娘告诉我的。

虽然,我不知道自己究竟喜不喜欢公孙冽,但是当我第一眼看到这个男人的时候,我心中就有一种想要牢牢抓住他的感觉。为了这种感觉,我愿意冒险一试。

可是,我还真琢磨不透洛云秋到底在想什么。明明说好了要带我去见公孙冽,却迟迟不动身,带着我观花赏月,好不悠闲。

最后,我终于不耐烦了。

“喂,你到底带不带我去啊?我可没闲工夫在这里陪你!”

“你没见我正忙着嘛?”洛云秋头也不抬的应了句。

忙你个头啊!明明是嫌莲子羹太苦,拿着竹签把莲子里头的苦心全都挑出来,比女人还麻烦,谁找了这种男人,甭说这辈子,下辈子都遭殃!

正想着,全神贯注低着头的洛云秋忽然抬起头,吓得我急忙收回鬼脸。

“你急什么?”他慢慢悠悠地说。

“谁说我急了?”我白了他一眼,有些心虚。

他也不在意,只道:“就算我挑好了,也不能就这样把你带过去呀!”

“我怎样?”我低头看了看自己,挺好的呀,两个胳膊两条腿都在呢。

可他皱起了眉头,看着我直摇头:嘴里还念念有词:“不行,不行……”

“有什么不行的?”我现在这样子,回白云镇,保证能把镇子里的男人都迷死呢!

“什么都不行!”

太过分了,竟然无视我的美貌!我瞪了他一眼:“那是你不会欣赏。”

“你先别生气。”洛云秋微笑着,“你可知道公孙冽是什么人?”

“这还用问?未来的武林盟主呗!”

“非也,非也。”洛云秋直摇头,“公孙冽是御风山庄的主人,你可知道‘御风山庄’这四个字在江湖上意味着什么吗?”

我摇头。

“意味至高无上地权威。”洛云秋的表情忽然变得严肃起来,“自从二十年前,御风山庄的前任庄主公孙书凭着一手弑魂刀独闯‘天魔宫’,消灭天魔四大护法,并杀死了天魔宫主魔星之后,御风山庄就代替少林、武当成了整个江湖的中心。十几年来,有无数自诩武功盖世的江湖人士费劲千辛万苦上御风山庄,就是为了能挑战御风山庄的弑魂刀,但是十几年来从来没有一个人战胜过。对江湖来说,御风山庄就是一个神话,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净土,谁敢不服御风山庄就是与整个武林为敌。”

听洛云秋说完这席话,我暗暗吃惊,原以为公孙冽只是未来的武林盟主而已,没想到他身后竟然背负着这么大的一个山庄,比当小霸王还闹心,怪不得他一副冰冷的模样,换了我也肯定高兴不起来。

我问:“御风山庄那么厉害,可是为什么那天在酒楼上,那些人好像不太尊重御风山庄呢?”

“那是因为,就在三年前,御风山庄庄主公孙书忽然去世,由于事出突然,江湖对他的死因一直多有传言,甚至有说他是因为练魔功走火入魔而死。为此,有些心怀不轨地江湖人士就在江湖上蓄意挑起事端,想动摇御风山庄的地位。但是御风山庄毕竟统领了武林整整二十年,并不是那么容易就被击垮的。这次武林大会就是由御风山庄主持,而御风山庄现在的主人公孙冽依然是竞争武林盟主最热门的人选。明白吗?”

“明白。”我点点头,“但是……”

“我都说得这么明白了,还有什么好但是的?”洛云秋略有不悦。

我说:“但是你说了这么多,也没有解释,为什么我这样不行呢?”

洛云秋的嘴角抽搐了一下,声音提高了几分,“你笨不笨啦?我说这么多就是为了告诉你,御风山庄是这么大的山庄,公孙冽是御风山庄的主人,什么样的美女没见过?就凭你现在这个男不男女不女的样子,连脸都没洗干净,你就想去见公孙冽?人家不把你当成要饭的踢出来已经很不错了。”

我“切”了一声,“说半天你就是要我打扮一下嘛,直说不就行了?废话那么多,跟个女人似的!”

洛云秋白着一张脸,老半天才憋出几个字来:“你懂个屁!”

我是不懂,不过打扮我还是会的,不就是穿件漂亮衣服,学我娘在脸上涂涂抹抹嘛!谁不会?

果然,等我打扮完,外头的人都被我的美貌震惊了,特别是洛云秋长大了嘴巴,瞪着眼手指颤抖着指着我:“你你你……”

“救命啊!”

然后,刚才还站在那里的人全都跑光了,一个都没剩。唉!没见识就是没见识,见个美女都激动成那样,要是见了我娘,还不指不定都成啥样了呢!

在见识过我的美貌之后,洛云秋决定以最快的速度,带我去见公孙冽。

我说:“你不要急嘛,我还可以化得再美一点。”

洛云秋一听,忙摇头:“你已经够美了,别再浪费那些胭脂水粉了。”

说来说去,还不是心疼他那点胭脂水粉,我说:“这可不行,我不化得美一点,小冽要是没注意到我,可怎么办?”

“你放心,我以人格保证,以你现在的美貌,他一定会注意到你的!”

他既然都这么的说了,“好吧。”我点点头,“那我们走吧。”

我以为,以洛云秋的财力物力,出个门好歹也得八抬大轿吧,可出了门就一辆破驴车。

我说:“你不用这么小气吧?好歹也拉匹马来呀。”

“你不知道,现在买一匹马能买三头驴,反正都能拉车,不如买驴子,价格便宜吃得少。”

果然是个做生意的,算盘有够精!

“再说了,你知道这城里有多少姑娘做梦都想见一眼公孙冽吗?要是知道我带你去,还不妒忌死?为了你和我的人身安全,我们还是低调一点的好。”

低调就低调呗,可也不用低调到到了御风山庄,还要低调地翻墙进去吧?

被洛云秋用轻功带着进御风山庄之后,我真得很想再吐他一身。刚酝酿着呢,他早就跳得老远了,得意地看着我,“你放心,我不会在一个坑里摔倒两次的。”

再次证明:生意人,精得很!

我懒得跟他计较,说:“你说要带我来见小冽,人呢?”

“人一会儿就到。”

我环顾了一下四周,此时我正站在一个荷花池旁,时值初秋,荷花已经谢完了,只剩下大片大片的荷叶盖在池子上。沿着荷花池,种着不少树木,透过茂密的树冠,隐约能看见一间阁楼。

我正想问洛云秋,小冽是不是就住在那里面呢,转过头,立马傻眼了。

哪里还有洛云秋的影子?空荡荡的花园里,只在刚才洛云秋站着的地方掉了一把扇子。

妈了个巴子的,死娘娘腔竟然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