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暧昧不清
女人购物时,总会意外地买到不在计划之内的衣服,无论是因为价格,还是因为款式。虽然你可能会欣赏各种款式,但最能引起你注意的,往往总是那一款。而男人,有时候非常像衣服。
周六沈安若与贺秋雁又去逛街。她们俩购物风格很不相同,贺秋雁总要一家家店面统统排雷般地筛过才罢休,沈安若跟在她后面,常常刚迈进门口,贺秋雁已经转出来,“走。”安若苦不堪言,深感陪贺小姐逛街一回,跟做一次长跑测试差不多。
安若比贺秋雁好打发多了,她通常只逛那几家常去的店,衣服又常一买一堆,足够穿一季。对于这一点,贺秋雁同样看不惯,“安若,我真受不了你,你不多逛几家店,怎知什么衣服最适合你?”又时不时地训她,“喂,快把那件衣服放下,跟你现在身上穿的这件除了颜色不一样,还有什么别的区别啊?”还有这样,“不要再拿灰色和咖啡色的了,你满衣柜都是这两种颜色也不嫌烦。粉红色吧,今年就流行这种白痴小女生的颜色。装嫩须趁早,老了没机会。”
沈安若常常诧异,她们俩审美、性格这么不同,怎么竟成为这城市里能够互相取暖、互相安慰的朋友呢?
贺秋雁又盯着沈安若的鞋,“你上回不是说这双鞋爬山时弄坏了,还心疼了半天。这不是很好嘛,跟新的似的。”
“我把那双扔了,重新买了双一模一样的。”
“噗!”正在喝奶茶的贺秋雁将奶茶喷了出来,“神经病啊你。”
“就是喜欢那种款式啊,没办法。”沈安若无所谓地答,然后想起了什么,在原地怔了一会儿。
午餐时安若接到了程少臣的来电,她稍稍心虚地看贺秋雁一眼,走到安静处将电话接通。
“晚上有空没?帮我去应付一个宴会吧。”程少臣的声音淡淡的,就好像他们上周才刚约会过一样,其实除了几天前在慈善拍卖晚宴上遇见过,他们已经快两个月没联络了。
“我从没见过大场面,最是怯场,你打算带我出去丢你的脸吗?”
程少臣分明是在电话那头无声地笑,“你前几天陪着你家倪董那次,不是装得挺像的吗?”
“你又不是我老板。”他不提倒还好,她又想起了当时他那副在腹中暗笑的表情。
“就当帮我个忙。要不我付你报酬好不好?你权当加一回班。”
“你的美丽女同事呢?你把加班费付给她好了。”
“她们没空。”
挂了电话,沈安若暗自磨牙。明明不想去的,怎么最后还是中了招?她只好自我安慰,程少臣坐在一个公认的难搞大公司里最难搞的其中一个职位之上,必然是谈判专家,纯真善良的她又怎么会是对手,输了不丢人。况且她发现,在程少臣缺席的日子里,她虽然生活照旧,却也乏味了不少。她不想与程少臣就此绝交,偶尔顺应一下他的要求,也算维持友谊的外交手段。还好贺秋雁并没有多问,只是神色诡异地观察了她好一阵子。
程少臣准时来接她。因为被告知不用提前准备,她乐得轻松,穿了松松垮垮、颜色暗淡的夏装就跑了出来。程少臣上下打量了她一眼,撇了下嘴,没说话。
车子七转八拐地进了很窄的小巷,那里是老城区,一扇扇朱红色或天蓝色油漆剥落的大门,瞬间穿越回数十年前的旧时光里。
沈安若忍不住开口问:“这是哪里?我从没来过。”
程少臣瞥她一眼,神秘兮兮道:“你真不知道?这是本城红灯区的高级地段。”
沈安若细细观察几眼,“嗯,这位置,这房子,收费应该蛮高的吧。”她觉得诡异,“你带我来这里做什么?莫非想把我卖了?”
“你看起来身上没几两肉吧?大概卖不了几块钱。”
“谁说的?拆了卖也能让你小赚一笔。现在器官黑市货源很紧缺。”
程少臣露出极深的酒窝,“还是你聪明,我之前怎么没想到这个呢?”
“我们这是要去参观吗?里面的小姐是否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有男小姐吗?”
“男小姐是什么玩意?哎,我开车呢,别扯我衣服。”
他将车停在稍稍宽敞的院落门前,带她走进旧式庭院,穿过层层石阶弄堂,就快转晕时,突见一个男扮女装的家伙立在她半米外,吓了她一跳。那人明明五官立体又英俊,偏偏涂了一脸烟熏妆,还穿了波西米亚风的长裙,见着程少臣就捏着嗓子扑上去,“亲爱的,你总算来看人家了。”
沈安若冷出一身的鸡皮疙瘩,结果程少臣躲得更快,迅速把她推到前面,“帮忙把这位小姐打扮一下,我们要去李老鸨那个妖婆那里。”
“哼,有了新欢就忘记旧爱,你好无情哦,今天全部东西算你十二折。”那男子嗲声嗲气地说。因为他装得太夸张,不觉得娘,倒显得可爱。安若憋着笑,细细打量周围,旧时厅堂,层层幔幔,古朴典雅,又到处摆得琳琅满目,其实应该是一家卖各类稀奇杂货的店,诡异又腐败地开在这种院子里,店主和顾客都不会是正常人。喏,这主人已经充分证明她的推断了。
程少臣到角落里的一排排衣架间去随意翻了翻,便抽出一件衣服来,“这件。”
“这位小姐跟我来。”不知从哪里突然冒出来的年轻女孩子,拿了衣服,向安若做了请的手势。安若诧异地回头看一眼,却见程少臣已坐到一把木椅上,看也不看她,那个怪人嘴里含了一支烟,又要就着这支烟去给程少臣点上。程少臣笑着推了他一把,抢过打火机自己点烟,英俊又妩媚的怪人也笑了。
化妆间里算是极正常的,里面还有两名女孩子,妆容举止也都正常,沈安若这才真正松口气,但细看一眼程少臣挑出的那件衣服,又觉得来气了。那是一件旗袍,白底的暗光软缎,洇着大片晕染的七彩颜色,“你知道吗,霓虹其实是两种事物,外红内紫叫作虹,外紫内红叫作霓……我出生的时候刚刚下过雨,天上有彩虹,所以差点给我取名叫沈霓虹。”她喝多酒去勾搭他的那个晚上,曾经说过这么一番醉话。他的记忆力真是好,得了机会就不忘奚落她一把。安若咬牙切齿,“我可以换一件衣服吗?我穿不惯旗袍。”
“沈小姐的气质古典优雅,最适合旗袍,何况我已经把标签剪掉了。”服务小姐轻声说。
男扮女装的怪人已经踱进来,捏着她的下巴瞅了半天,“底子还可以,有可塑性。”他恢复成正常的声线,十分清朗好听。又扯散她的头发,随便梳几把,上下下下将她打量一番,“挺镇定,见到我没叫也没笑,内修也不错。嗯,基本及格。看来我们家少臣的眼光还是挺正常的。”他指点女孩子们一番又走掉,安若尽量无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