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危机四伏
每天吃的时候没什么感觉,只觉得好吃,但也不会太特别,毕竟天天吃,早就习惯了。
一旦离开之后吃到了长穗宫的饭,才发现长锦宫的手艺真是一绝。
他以为是长穗宫的伙食不太好,当时也没有在意,等出了宫,赚了钱,有花不完的银子,无论哪个酒楼都可以随便进,随便点,吃遍了京城的美食,依旧没找到记忆里的味道。
明明就是很简单的一道菜,将鱼煎到两面金黄,没什么特别的,为什么会那么好吃呢?
他捅了捅余欢,“你吃过没有?”
余欢懒得理他,眼一闭,心安理得在他背上闭目养神。
“你肯定没吃过对不对?”明生哈哈大笑,“你这个臭脾气,谁受得了你啊?”
想跟余欢交好,首先得耐下寂寞和尴尬,否则你这边涛涛流水一般,他那边可能会眼都不睁,十分气人了。
“余欢哥哥好像不喜欢吃鱼。”古扉给他正名,“有一次我端了鱼出去,又原样塞了回来,后来我就没塞过了。”
明生点头,“我就知道,这家伙死板的很。”
三人边走边聊,很快到了长锦宫,余欢有钥匙,古扉也有,打开门,先找了一套衣裳让余欢换上,然后老实躺在床上等治疗。
古扉去拿药,他因为经常受伤,花溪什么都备了一点,其实最重要的还是井水,古扉自己也有那么点经验,擦伤抹什么药,伤风喝什么药,不过他不爱用那些,无论得什么病,受什么伤,都用井水。
这次也不例外,井水拿了好几瓶,其它的就拿了金疮药,还是很久之前买的,瓶口上落了灰。
古扉擦了擦,将药瓶子一股脑抱在怀里,然后放在床上,“用井水清洗一遍,然后再上金疮药。”
其实原先在空间里泡了大半个时辰,伤口已经不流血的,但是出来之后被雨淋到,加上走路,又有血渗出来。
余欢的伤重,先给余欢处理,明生让他也把身上擦擦,然后趴在床上,有什么事喊一声便是。
他是三个里面唯一一个完好的,因为对房间不熟悉,古扉的药瓶也没有贴字,先前才会让古扉自己拿,现在药和纱布到齐,明生熟练的清洗,倒上药粉,包扎,一气呵成。
余欢有些意外的看着他。
“你们在成长,难道我就没有吗?”明生拍了余欢屁股一下,示意他包好了就让开,别占位子,余欢挪了挪,古扉自动补了缺位,“我在宫外救了一些江湖上的剑客,他们经常受伤,以前店小的时候请不起人,都是我给他们包扎的。”
余欢嗤笑一声,“滥好人。”
他经常这样,明生没有在意,只伸出手又打了他屁股一下,“你当初不也因为我滥好人才结交的?”
余欢又往里面挪了挪,躲到他打不着的地方,“不一样,来历不明的人不可信。”
明生特意爬上床,往他屁股上呼了一下,“你也是来历不明的人!”
余欢回头瞧了瞧他,不知道想到什么,没再说话,只懒洋洋地趴下来,闭上眼,脑袋扭到床里。
明生没管他,过来给古扉包扎,衣裳一脱,他整个人倒抽一口凉气。
古扉被他吓到,“怎么了?我伤的很重吗?”
明生有些疑惑,“你就没觉得哪里不对劲吗?”
“啊?”古扉想往后看,但是伤在背后,死角的地方,瞧不着,“怎么了?”
“伤口从左肩一直到右下腰,你怎么还能活蹦乱跳?”真是奇了怪了。
古扉本来没觉得有什么,生生被他吓得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喂!”明生慌忙接住他往下垂的脑袋,“不是吧?这么不经吓?”
他看了看余欢,又看了看手心里捧着的脑袋,将脑袋往枕头上一搁,讪讪道,“这样也好,缝的时候就没那么疼了。”
这么大的伤口,肯定是要缝的,不缝会有一道撕裂的痕迹,露出白皮下的粉肉,格外瘆人。
“真没想到,这小子还挺能耐。”
方才回来都是他自己走的,药也是他自己拿的,放在架子上,要做大开大合的动作,他竟也没喊一声疼,将来肯定也是个铁铮铮的汉子。
明生坐下来,去拿针线,估摸着从来没受过这么大的伤,屋里没有准备缝伤口的羊肠线,用羊肠线缝的伤口不用拆,它会与皮肉融入一体,普通的针线要拆。
不仅如此,还要用开水烫一下,否则伤口会感染。
明生去后厨抱来一个小炉子,炉子里烧水,下面烧炭,东西都有,俨然一副安静过日子的模样。
长锦宫一直便给他一种人间烟火的温馨感,所以即便他出了宫,也依旧留恋这个地方,太有家的感觉。
以前在门外,抱着羡慕的心态,毕竟不是自己的,他后来还想过在别的废弃宫殿也寻个差不多的地方,种上菜,烧上菜,像过家家一样。
但是总有照虎画猫的心态,因为总也学不像,还是这边更令人向往。
而且吧,别看这些菜啊花啊开的茂盛,实际上照顾起来很麻烦,隔一段时间不浇水不拔草,再过来看,属于菜的没多少,倒是属于草的,大片大片都是。
菜争不过草,被草抢去了营养。
“余欢,你看有没有过日子的感觉?”明生边生炭,边问。
余欢扭过头看来。
几乎接触不到炭火的人第一次烧,被溅起的火星子吓了一跳,坐的离远了一些。
别说,火一升,屋里不仅暖了起来,还照亮了四周,叫他看出来处处生活过的痕迹。
确实有好好过日子的感觉,“嗯。”
他这声‘嗯’等于认同,明生兴致起来了一些,“还记得我们在杂役处时说过的话吗?”
“将来出了宫,就买一套这样的房子,不需要太大,一个前院,一个后院,后院有厨房,可以晒衣裳,前院养些花花草草,哦,还要有只猫,再来两个伺候的人,那日子简直不要太美满。”
余欢脑海里跟着勾勒出画面。
“这样的日子谁不喜欢?”
所有人都喜欢,他也一样,不过他更偏爱一个人住,旁边可以是明生,对面是古扉,有空就出去玩一玩,没空在家练剑。
可能会有两个特别爱热闹,话还很多的人缠着他,叫他不得安宁,但是很奇怪,竟也不烦。
“我现在已经有了,在京城,前面通街面,后面是个幽静的小花园,再然后才是住的地方,想吃东西出门就能买到,想安静睡觉就睡后头,一点也不会吵。”
明生捡了根棍子,捅了捅炉下的火,透气才能烧得更旺。
“我知道你的想法,想住我旁边是不是?不过旁边已经有人住了,人家贼有钱的,不会卖宅子,你和古扉就凑合凑合在我那住吧。我那个府邸特别大,有两三个小院子,够我们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