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知青回城7
水煎包的生意火了。
起先是海城手表厂的员工以及周围的居民,在水煎包的名声传出去后,其他地方的人也闻名赶来。
往往简西还没到,他固定摆摊的位置就已经让人围地水泄不通。
很多人一买就是一二十个,帮来不及排队的工友买,帮家里的长辈孩子捎带水煎包作为早餐,更有那些贪图便利的,一次性多买一些,等到要吃的时候,再放锅里煎煮片刻,味道虽然比不上刚出炉的水煎包美味,却也胜过自己做的绝大多数食物。
在水煎包的生意被带火后,简西又捎带了另外两种吃食,绿豆汤和酸梅汤。
这会儿天气还比较炎热,光是吃热腾腾的水煎包,难免增加燥热,败坏胃口,加上水煎包虽然有个水字,毕竟也是面食,吃多了嘴干,要是能有些汤汤水水的佐着,胃口也能好上不少。
这年头绿豆也是紧俏品,因此简西做的绿豆汤并不是十分粘稠的,好在他有足够的时间和耐心,在煮绿豆汤时会及时撇掉上浮的绿豆壳,使得绿豆汤口感沙滑,没有渣滓的感觉。
在绿豆汤晾凉期间,他还会往里面加一些薄荷汁,使得绿豆汤的口感更加清凉。
每天下午,简西都会熬煮两大锅绿豆汤和酸梅汤,等到太阳下山后,再将两锅汤水放到井里湃着,等到第二天一早从水井里取出时,两锅汤水就像是被冰镇过一般,喝起来冰凉爽口又解腻。
盛汤的杯子是简西特地从造纸厂定做的,一只后世一次性杯子大小的纸杯成本也就六厘,绿豆汤一杯四分钱,酸梅汤一杯三分钱。
天气炎热的时候,再也没有比绿豆汤和酸梅汤更解暑的东西了。
尤其是坐在工厂车间里的工人,在炎热不通风的工作环境下,要是能喝一口沁凉的酸甜汤水,整个人的精神都被唤醒了。
绿豆汤的成本比较高,加上绿豆比较难得,因此每天供应的绿豆汤量都低于酸梅汤,且不同绿豆汤只能用纸杯子装,简西允许顾客自带搪瓷杯或是军用的水壶盛装酸梅汤,如果自带杯子,能够盛装的分量远比简西自己提供的纸杯来的大。
这也挑动了一部分人爱占小便宜的心理,自酸梅汤和绿豆汤开始供应以来,酸梅汤的销量就直线攀升。
有不少老主顾习惯在早上的时候点一杯绿豆汤佐着水煎包吃,然后再用自己的水壶灌走一壶酸梅汤,什么时候渴了,就喝一口酸甜回甘的酸梅汤,那滋味,可比白开水强多了。
甚至很多人没办法天天吃水煎包喝绿豆汤,就干脆买三分钱的酸梅汤,简西卖的酸梅汤比他们自己做的好吃,价格也划算,到后来,简西每天都得多煮一锅酸梅汤,可即便这样,等到后面,依旧会有人想买一杯尝尝味道,却只看到光洁如新的空锅子。
这类的汤汤水水,卖的就是薄利多销,因此别看简西卖的都是这么些不打眼的东西,半个月下来,在合计自己的小私库的时候,居然已经达到了513.47这个惊人的数字。
这是什么样的可怕概念,79年,绝大多数工人的工资也就四五六十左右,刚开始工作的工人工资更少,月收入能过三位数的,不是研究院就是七八级的高级工,简西只是一个做早餐买卖的,半个月下来,利润却已经比得上一般工人大半年的收入了。
怪不得说八九十年代是遍地捡钱的年代,现在虽然还是79年,却已经显露出了这个苗头,简西的运气更好,这个时候也不是人人都有胆子做个体户的,他的竞争少,即便现在他的生意红火是有目共睹的,手表厂外头和他一块摆摊的依旧只有梅花糕摊主一人。
无奈,这个时代的思想主流就是这样,个体户的身份是让人看不起的,即便挣得再多,也不如工厂的学徒工受人尊重。
至于那些同样心思活泛的,更担心政策朝令夕改,生怕自己做了小买卖后,政策回到了几年前那样,将个体户打成资本主义,到时候不仅自己得被批斗改造,家人的政治成分上也凭白多了污点。
因此简西虽然赚了不少钱,可明面上真的没有多少人羡慕他,至于那些旁敲侧击向他打听收入的,则被简西用食材成本高,美味的秘诀是因为里面添加了许多昂贵香料,实际并没有赚太多钱等借口搪塞了过去。
在意识到存款已经突破五百后,简西去火车站买了一张从海市到他支乡城市的火车票,然后就忙活起了他需要带回去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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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喏,瞧我说对了吧,离她家那个上次来信可都过去大半个月了,结果呢,人没看见,就连信也没了。”
白天酷暑难耐,许多惯会偷懒耍滑的女人趁着没人监管,以喝水的名义躲到了树荫底下,看着正在田里劳作的蓝秀小声议论道。
“就是说啊,看那信写的多腻歪啊,什么想念她和娃儿,你们说要是心里真的有她们娘俩,就算再难,写封信的时间总有吧,我看啊,或许真叫巧嘴说对了,她男人在城里又有新婆娘了,之所以特地送了封信回来,只是为了把人安抚住,省的蓝秀带着闺女跑去海市找人,搅黄了他的婚事。”
“我觉得对头,简西他爹娘不是工人吗,听说他俩哥俩嫂也是有工作的,天呢,那么多工人,一个月得搂回家多少钱呢,恐怕粮仓都堆满了,胡吃海塞都造不完呢,哪回像简西说的那样,家里小的都转不开身,连他这个小儿子回去了都养不了。”
这会儿乡下对于城里人尤其工人的印象还停留在工资高,福利好,压根没想过,原来工人的生活也有那么多的困难麻烦。
简西在信里头描述的家里房子小,人多住不开的实情,在这些人眼里,都是瞎编出来唬蓝秀这个傻子的。
“秀儿,你看我把谁带来了。”
田埂边上站着两个人,一个是大家都认识的习青青,今天她穿了一身藏蓝色带碎花的衬衫,下身是灰黑色的九分裤,这是习青青前年做的衣裳,上面没有一个补丁,除了进城采办以及走亲访友的重要日子,习青青都舍不得从箱底把它拿出来见一丝光,生怕阳光灼热一些把那漂亮的颜色给晒褪了。
她身边站着一个矮小粗壮的男人,个子只比一米五出头的习青青高上半个头,撑死也就一米六一六二的样子,对方的年纪也不小了,额头三道深刻的抬头纹,皮肤粗糙黝黑,咧嘴笑的时候,一口黄黑带着烟垢的牙齿格外瞩目。
这个看上去四十奔五的男人有些陌生,习青青带着这么一个陌生男人来找蓝秀,一下子勾起了大伙儿的好奇心。
“勇哥,你看,那就是我妹子蓝秀,这些天一直下地干活,所以皮子晒地黑了些,但我妹子的五官还是标致的,就算晒黑了,那也是个黑里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