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大舅没有给出特别好的建议,倒是青川自己说了想要摆个小吃摊。他的母亲十分为难,如今日子不好混,街头混混那么多,没个背景势力,这小吃摊实在不好摆。人家白吃白拿都是小事,就怕还有勒索的抢劫的。就算没有勒索抢劫,还有光明正大来收保护费的差佬。
他们这里,出了名的三不管嘛。
高层全是英国人,他们才不关心华人生死,要‘港人治港’,所以指派各种黑色势力团伙压迫华人,层层剥削。还有大财团垄断民生,导致物价只升不降,双职工家庭都很难养活家人。
社会阶层不流动,富人越富,穷人越穷,又没有反垄断法,底层民众在自己子女的身上也看不到希望,没有上升的空间。他人的脚底板,就是自己的天花板,何止是心酸?只是人小力单,讲话没有声音,只好这么混着。
“不是我不许,做吃食的生意,手艺总要特别一些,才有人买。你在家煮过的饭,一只手数得着,也就是能吃。你想做这门生意,总得证明一下自己的能力。”青川的母亲借此打消他的主意。
“我可以买些材料做一次,家里三个人有两个人说好,您便让我试试吧。我也不去远的地方,也不去闹市区街头,我早一点去学校门口摆摊,就早上。人家那些混街面的下午才出来闲逛呢,我又是在校门口,真的不行就让他们白吃一顿。”
他这样说,他母亲也不好拒绝,男孩子想要出来闯,家里不好太打磨人的意志。
青川就去买了材料,一些面粉,猪肉和韭菜,他用家里平底锅煎了一锅饺子,焦脆的饺子底,坚韧有嚼劲的饺子皮,鲜嫩的馅儿,组在一起恰到好处,吃了一个想吃一锅。
两个弟弟妹妹吃得头也不抬,用实际行动证明他们哥哥的手艺,连隔壁街坊邻居都嗅着味来了。
“顾家嫂子,我看阿生喏,做这个生意要得。”隔壁的阿婆操着带浓重乡音的本地话,赞不绝口。
物价高,吃的东西贵,街坊邻居也不多吃,每个人就吃了一个,上面有三种酱,醋、番茄酱和醋拌的酸甜酱、辣酱,大家各有喜好,但没有一个说不好吃。
青川抬头看着她,她心知孩子主意定了,只好点点头。
她给了青川五百块钱,这就是本钱了。她扫一个月的地也就一百多块钱,加上各种小费快两百。现在是七十年代初,几毛钱就能吃一顿,五百块不少了。家里就靠着这点收入维持生活,要不是房子是买的,光是房租都给不起,更别提养孩子。因此也没什么积蓄,有时候还要厚着脸皮求大哥接济,遭嫂子白眼。
青川去旧货市场淘了一个二手小吃车,好好修补过,勉强也能用。又买了一个大的平底铁锅和其他零碎,从此便做起了早餐车的买卖。
他摆摊的地方就在河对面的文博小学,那边的学生大都来自小康家庭。家里大富大贵的,一般不吃街边摊,没钱的也不吃,所以要选中层人家就读的学校,孩子手里多少有些零钱。像是原身,因为贫穷,上的是附近一个教会学校,就几乎没有吃过街边摊,兜里没钱。
其实中学的孩子还要更有钱,不过考虑到原主这小身板经不起摧残,还是选了小学。
再好的学校都有校霸,这边又没有扫黑除恶的活动,帮派林立,官匪一气,很多中学生就混了社会,青川不怕打架,就烦打了小的来了老的没完没了。加上如今学校有留级制度,很多混混都成年了还在中学混着,说是学生,其实差不多就是社会人。
对中学生没办法,面对小学生,他总还有点身高优势和年龄优势。
青川摆摊种类没个定,除了白粥是固定的,别的都换来换去。今儿煎饺,明儿铁板炒面炒年糕,后天又换成糯米煎。不过味道都很不错,不过小半月就收拢了文博小学的学生们胃口,连这边的老师都要买两份做早餐。
他要价不高,通常一块就够大人吃饱,孩子更省一些。因为出摊早,基本九点之前收摊,也很少遇上闹事的。但是因为已经在那里摆摊,保护费还是要交,有固定的费额,青川只当自己给了地租,只能是算了。
青川早上摆摊,中午去买了第二日的材料,往往下午就没什么事。也不出去找别的同龄人玩,自己在家拿着笔写稿子。他母亲在一个娱乐会所做保洁员,对大儿子没有别的要求,不闹事就行,所以随便他写了寄报社。反正邮费也不废多少。
其实她心里没有半点期待,没听说自己大儿子文笔特别好,但嘴上还是很鼓励自己的孩子。
有时候嘴碎的街坊笑话青川一个高中没考上的辍学小子还学人写稿子,都让她骂回去了。别看她在孩子面前很温柔,细声细气的,骂起人也是中气十足,一口气十五分钟不换气儿,没有一句骂词重复,很有街面泼妇精髓。
也是,她年纪轻轻的就能把家守住,就不是软弱人。
青川原来写过很多侦探,现在他改了,他写恐怖。
他仔细研究过原版剧情的设定,这个世界的鬼怪是臆想怪物,纯精神能量体。一般就是古代各种神鬼故事,还有都市怪谈之类的,之前没有,流传得广了,人类意念加持,它就出现了,传播相信的人没了,它又消失了。
所以这么多日子,哪怕他特意的跑到刚死了人的家里,也没有看到多少灵魂,就算偶尔有,也都十分虚弱,很快就消失。
系统说,这类游荡的鬼魂属于一个种类‘游魂’,数量再多也没用,只算一种。
倒是有着各种校园传说的学校里发现了不少其他种类,但也可以概括为‘厕鬼’、‘寝鬼’。因为这些鬼没有很具体的设定,背景介绍特别笼统,行为方式相似,归为一类。
就像是他逮住的‘艳鬼’,凡是吸人精血的女鬼,都属于这一类。
比较糟心的事情就来了,这种鬼怪杀不死。
他用鸡血绳困住的艳鬼,太阳暴晒、火烤、油炸、电、泼黑狗血、撒盐……全部有效,就是死不了,当时虚弱成了纸片片,很快会自行恢复。
他后来一调查走访,原来本地确实有那么一个艳鬼传说。传说里艳鬼有名有姓,曾经吸干过多少人都有记录,很多人还真信,不是当故事看的。这些人就源源不断的把意念传送过来,让她怎么也死不了。
若是传说被人破解,大家都知道是假的,或许她就不存在了。除非设计制作这个谣言的人还活着。
在剧情里,主角因为传播校园恐怖谣言亲手创造了一个怪物。这个怪物本能追逐创造了它的人,主角花费心思破除了谣言,论理鬼怪要消失了,但它还是好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