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八百风流(下)

两个时辰后,我在客栈的卧房里醒来,一睁眼,只觉得天旋地转,浑身打着摆子,鼻涕直淌到了下巴,整个脑袋昏昏沉沉的,半梦半醒只见,只听唐叔的声音在床头响起:“怎么样,我就说吧,三针下去,管保醒过来!”

我搓了一把脸,撑着床板子,坐在身来,抬眼一扫,只见屋子里坐满了人,齐刷刷的拿眼睛瞄着我,鲁绛挺着肚子,在眉姐的搀扶下走了过来,拎起床上的大棉被裹在了我的身上,窗户底下支着小炭火炉子,陆龟年坐这个小板凳,在看着煎药,梁战在和我的大舅哥鲁胥喝酒。

看到我幽幽转型,鲁胥放下了酒杯,扭过头来,笑着说道:

“好妹夫,火力够壮的啊,大冬天的跳秦淮河,这玩儿的是哪出啊?五洋捉鳖啊?”

鲁胥当年在长白山伤了肺叶,病了很久,这几年,多亏了唐叔妙手灰尘,将他的肺病治了个七七八八,鲁绛和我成亲之后,多次想将公输家家主的位子让给他大哥,可惜鲁胥不知道抽了什么邪风,摆出一副宁死不从的架子,为了堵住鲁绛的口,这厮直接留书出走,离开了青衣巷,跑去南洋跑船去了,没过几年,便成立了四五家商贸公司,专做船运买卖,富得流油,鲁胥早年受了情伤,立誓不再娶妻,更无子嗣,心头就这么一个妹妹,每次回来,我这大舅哥都大包小裹的给鲁绛带宝贝,什么金银珠玉,珊瑚玛瑙没有重样儿的,海外的奇珍异宝,奇花异草,但凡是值钱的,隔三差五的就往鲁绛这倒腾。每次到客栈来,见了鲁绛就掉眼泪,说自己这妹妹跟了我这个穷鬼吃尽了苦头,好好的大小姐不当,跑到这么个破落客栈里做什么老板娘,话里话外的挖苦我没本事,人又穷,我虽然心里郁闷,却又无力反驳,谁让客栈这几年打我接手以来,生意就急转直下,接的买卖哪趟不是出生入死,赚的钱却连买米的钱的不够,这些年大江南北都在打仗,那物价是一天一涨,要不是鲁绛接济着我们几个,怕是客栈这些人连稀粥都喝不上。

有道是:拿人手软,吃人嘴短。反正不是外人,让人讥讽挖苦几句,又掉不了一块肉,此刻听见鲁胥损我,我也不吱声,索性将大棉被往脑袋上一罩,脖子一缩,好似个缩头乌龟,抽抽鼻涕泡,权当听不讲。

鲁胥见了我这窝囊样,气不打一处来,拍桌子站了起来,指着我鼻子唠叨道:

“你瞅瞅你这个熊样儿的,也不知道我妹妹看上你哪了……”

瞧见鲁胥要开骂,我连忙打断,急忙问道:

“哎呦,大舅哥,这么巧,你怎么到秦淮河上去了?对了唐叔,我不是让你雇一艘快船在一旁接应么?我都快淹死在水里了,你雇的快船呢?”

唐叔嗫嚅了一下嘴唇,尴尬的说道:“这不是么?鲁胥的轮船没救你上来么?”

我楞了一下,舔了舔嘴唇,不解的问道:“你雇的大轮船?还是他们家船?”

唐叔一撇嘴,皱着眉头说道:“你给那点儿钱,雇条渔船都费劲,我哪给你弄快船去啊!我寻思着……咱们客栈和公输家,这都……都属于实在亲戚,这不有老板娘这层关系么,反正这钱也不够雇别人儿的,那……苍梧道人诡计多端,万一你有个闪失咋办?我就去找你大舅哥借……借了艘船,正好赶上他从南洋刚回来,你看这多好,事也办了……多多少少的还省了不少钱,省点儿是点儿么,对吧!”

我羞的涨红了脸,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鲁胥冷声一哼,给了我一个白眼儿,从上衣兜里摸出了一卷钞票,手腕一甩,扔给了陆龟年,朗声说道:

“陆家兄弟,劳您跑一趟,把海富楼的厨房班子都叫过来,这几天排好了菜,就在这客栈里把酒席摆上,我妹子嘴刁身子重,走不得远路,让他们好生伺候好了吃食儿,回头我还有赏!”

陆龟年接过那卷钞票,炉子上的药也不管了,嘴巴都咧到耳朵根子后面去了,直接推开窗子,跃了出去。

陆龟年刚蹿出去,敏贝勒便推门走了进来,后面还跟着他那四条长毛大狗。

“哎呦,兄弟,你可醒了,我还以为你这要去了呢!”

鲁绛闻言,狠狠的在敏贝勒胳膊上拧了一把,敏贝勒哈哈一笑,也不生气,我看着敏贝勒这四条大狗,张口问道:

“敏贝勒,你这是什么狗啊?还会潜水?我真是头回见着!”

敏贝勒一屁股坐在床边,笑着说道:“少见多怪了不是!我这四条狗是西洋弄来的宝贝,乃是花了重金从匈牙利国高来的种犬,这种匈牙利牧羊犬的祖先是西藏獒犬,由马扎尔族人由俄国带到了匈牙利,前肢直,骨量充足,肌肉发达。脚趾紧密、圆拱。脚垫坚实,有弹性,据我所知,这种狗是这世界上唯一能够潜水的狗,怎么样?厉害吧!”

我打了一个喷嚏,冲敏贝勒挑了一下拇指。

鲁胥脱下外衣,罩在了鲁绛的肩膀上,搬了个凳子,做到了我的旁边,沉声说道:

“这段时间发生的事儿,唐叔都和我说了,这苍梧道人出身楚巫,背后更有天师会撑腰,你和他们硬抗,怕是难有胜算啊,要我说,你就不该去赴那妖道的约!”

我长叹了一口气,打了一个冷战,徐徐说道:

“线索太少,我必须见到苍梧道人,才能捕捉到更多的蛛丝马迹!”

鲁胥沉吟了一阵,低声问道:“你说……那楚巫的祝术当真如此神奇么?”

我笑了笑,伸出手指指着自己的眼睛,笑着说道:

“我这双三眼,在江湖上是不是也传扬的很是神奇?”

鲁胥点了点头,张口说道:“江湖传闻,白猿张家的三眼乃是以阳寿为代价,与鬼神交换所得,一双三眼能勘破幻术、视夜如昼、过目不忘!”

我取过床头的纸笔,在白纸本子上画了一只眼球,又画了一个脑袋,沉声说道:

“1909 年,有个名叫约辅森的洋人创造了一个英文名词叫做:gene,译成汉语就是:基因二字,这个约辅森将基因作为遗传的一个单位,很多亲子之间的很多性状存在的相似性,表明性状可以从亲代传递给子代,这种现象,洋人叫做遗传,比如某些样貌、体态、甚至很多疾病,都在父子家族之间传承,而我们张家的三眼,就是其中一种,所以,我们的张家眼睛只是单纯的基因遗传,和鬼神无关。至于这双眼睛的种种神异,我们也可以从西医解剖的学问上得到答案,医学表明,人之所能够看到东西,是因为眼睛能够捕捉物体反射的光线,透过角膜、晶状体的折射,在视网膜上成像,形成光线刺激。再由视神经传到大脑中枢,此时我们就可以看见物体。而物体的变化就是运动,越高明的幻术,变化的就会越快,快到让你的大脑中枢无法跟上变化,从而反应不过来,而张家的瞳术自幼练脑练心,通过气血的催动,使大脑中枢爆发短时间内的高速亢奋,加快中枢的运转,从而加快神经的反应速度,变幻再快的幻术,在张家的眼里都是慢动作,这就是张家能够看破幻术的原理,眼睛是长在脑子上的,催动气血使的大脑中枢短时间内保持高爆发的亢奋,这种违反经络规律的法门用的多了,带来的弊端就是会使你的大脑常年处于频繁的充血状态,之所以我的瞳术发动时,会双目赤红,就是因为眼底的血管充血过度,开始鼓胀爆开的缘故,用的多了,大脑早晚出毛病,所以张家男丁多短命。至于过目不忘,这和眼睛没有关系,纯粹是脑力训练的结果,而视夜如昼,就更好解释了,人的瞳孔是会变大和缩小的,强光下,瞳孔缩小,保护眼睛不受伤害,同时可以看的更清楚。反之,弱光下,瞳孔放大,放的越大,夜视的能力就越强,十岁之前,我这双眼睛从未见过天日,每天用秘药清洗,十岁以后,我才在我爸的指导下,慢慢的去尝试接触阳光,用特殊的技巧调节瞳孔的伸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