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格拉黛丝·奥默罗德在这里
格拉黛丝·奥默罗德又不是傻子。她知道自己怎么了。她很清楚自己是病了,疾病正在攻击她的大脑,不只是一阵阵地健忘,或是注意力无法集中那么简单。有些时候,她过得还容易些,知道她自己生病了,而她对此无能为力。还有些时候,她怀揣希望,觉得总有一天,他们能找到治疗办法。可眼下他们就连普通的感冒都治不好,不是吗?格拉黛丝经常用她的笔记本电脑上谷歌网查她的病情,她看了所有关于蛋白质的文章,还有什么斑块和纤维缠结。纤维缠结这个词听起来还不算太糟糕,像是在她小时候,她的头发都缠结在一起,母亲就用力地把缠结的头发梳开。缠结这个词不错,很好地形容了她脑袋里乱糟糟的状态。她觉得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他们的大脑就如同一条直线,最初的记忆就像是火车轨道一样,消失在了远方。对于像格拉黛丝这样的人,这条线却缠结在一起,纠缠不清。四十年前的一件事会变得非常清晰,就像是一枚新硬币那么闪亮,而早上发生的事却显得那么模糊和遥远。斑块就好像名人家里的蓝色标志。格拉黛丝·奥默罗德的心智能力住在这里,1946年—2015年。
就是在那个时候,她百分之百确定自己得了病。那是2015年。也就是两年前。在2015年之前,疾病就像是电影里的坏蛋,穿着黑色斗篷,用修长的手指捻着大胡子,悄悄接近她,却一直藏而不露,可突然有一天,它向她扑过来,她便开始记不住她早餐吃了什么,即便她才刚刷完盘子。她明白她的情况只会越来越糟。从某种程度上而言,她几乎盼望着有一天她可以完全活在记忆中,直到最后一刻。她一向都不是教徒,不信那些空话,虽然她母亲在她小时候每个星期日早晨都拉她去教堂。她不得不承认,最近她变得有些两面讨好……她漫不经心地责怪人们,让他们不要亵渎上帝。这么做只是为了安全起见。然而,有时候,她很想知道,沉浸在美好的回忆中,是不是就跟身在天堂差不多。因为比尔就在美好的回忆中,而不是在威根公墓那冰冷的坟墓中。他活在她的记忆中。他就在那里等着她。
但她知道她不能走,不是永远都不能走,只是暂时还不行。她必须等达伦回家来。她承诺会照顾小艾莉和詹姆斯,直到他回来继续照顾他们。他真是个蠢货,竟然会惹上那样的麻烦。至于朱莉,那真是太遗憾了。提醒你,有人说过,他们两个过不长。她儿子达伦是个不切实际的人,而朱莉又太过脚踏实地。有句老话怎么说来着?异性相吸。前几天那个智力竞赛节目里说的答案是什么?看来她必须去谷歌上查一查了。阴什么?好像是两个蝌蚪一样的东西。阴什么来着?还是那个大胡子喜剧演员?格拉黛丝记得他在电视上好像穿了香蕉靴子。一想到这里,她不由自主地笑了出来。跟着,她低头看看摊在床单上的信封,她咬着下嘴唇,再也笑不出来了。
非宣传品
格拉黛丝试探性地用拇指指甲划开一个粘了胶水的信封口盖,把里面的信倒了出来。信上是红字。她皱皱眉,闭上眼睛。不光有信,还有电话。她在一个星期前就把电话线从墙上拔了下来,而两个孩子似乎并没有注意到。他们只顾着玩手机。格拉黛丝睁开一只眼,“强制迁出”四个字就像是粉鲑一样映入眼帘。她把信纸翻过来,不再看那几个字。但伤害已经造成。粉鲑一样的字扭动着钻进她的脑海,与斑块和纤维缠结纠缠在一起。
“比尔,”格拉黛丝说,“我该怎么办?”
亲爱的阿鲁斯王子:
你好吗?希望你的所有麻烦很快就能解决。你知道的,我自己眼下也遇到了很多问题。自从你第一次和我联系,说你遇到了困难,好像已经过了很久,老实说,我觉得解决你的那些问题,用不了太长时间。你现在可能无法一次性把四百万美元都汇给我,但你能不能先汇给我一部分?比如五千英镑?最好是英镑。你有我的账户信息。请代我向你美丽的王妃问好。
格拉黛丝·奥默罗德(太太)
现而今的孩子有个问题,那就是他们觉得老年人都很没用,什么都做不了。而且,他们八成认为任何超过二十岁的人都属于“老人”行列,就好像格拉黛丝觉得五十来岁的人都是“小姑娘”或是“小伙子”。当然了,格拉黛丝还是个小姑娘的时候可跟现在的孩子不一样。要尊重老年人。这主要是因为如果他们一巴掌打在你的后脑勺上,是不会有人去叫社工或是埃丝特·兰森[13]的。而且还不只如此。格拉黛丝的父亲在缅甸打过仗,她母亲在比奇希尔的一家军需厂打工。就算是孩子,也要对此表示尊重。但就连这些也会变得暗淡无光。格拉黛丝那代人都是能忍就忍。她闭上眼睛,那是1972年的五一银行休业日,正好是个周末。达伦才刚出生不久,格拉黛丝和比尔的姐姐温妮步行五英里去了比克肖村,去看摇滚音乐节上的嬉皮士。音乐节上的主角是电视上说的那个男人,那人已经死了,他生前留着怪里怪气的大胡子,一只手大一只手小,老是喜欢恶作剧。不过那都是很久以后的事了。格拉黛丝在1972年时从没听说过他,不过有几个乐队倒是很招她喜欢。他们在星期六和星期日演出;到了星期日,感恩而死乐队会一连演出五个小时,但她们不能看完才走,毕竟达伦还太小。他们推着婴儿车穿过田野,十分费力。婴儿车都湿透了,雨水不断地向下流。活像是一片泥塘。她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被淋成了落汤鸡。比尔觉得她就是个糊涂蛋。而他整个周末都在亨氏食品公司工作。他从员工商店带回来一袋子有凹痕的汤罐头。她坐在电暖炉前,虽然当时是五一劳动节,他们还是开了三根供热电阻丝。他给她做了一大碗鸡肉炖蘑菇。
“你这个小傻瓜。”说着,他用茶巾一角擦掉她的眼镜上的水蒸气,“你还把达伦带去了。要是发生意外可怎么办?”
“嬉皮士又不会吃小孩。”格拉黛丝一边说一边用勺子舀汤喝,“他们可爱极了。有个小伙子穿着蓝布牛仔裤,戴着大礼帽,硬要把毒品塞给我和你姐姐温妮。”
比尔什么都没说,只是盯着电暖炉的橙色火光:“你是不是宁愿嫁给一个那样的人?他们多刺激,总比在亨氏食品公司上夜班的比尔·奥默罗德有意思,他太无聊了。”
格拉黛丝故作思考状:“也许吧。但我可说不好我会真喜欢和一个穿牛仔裤的家伙星期四去看芭蕾舞。再说了,无聊的比尔·奥默罗德,奇想乐队昨天唱得好:你真的把我迷住了。现在,趁着达伦睡着了,快来吻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