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上(第2/2页)
“而李晴母亲这两点都占据了,她把钱一分不剩都转给了别人,然后和自己丈夫李明发一起搬离了原来住的小区,心甘情愿住到一个没人住的垃圾场附近,并且切断了家里所有的电话和通讯工具。给人一种感觉,她就是想和过去一刀两断,而就在她卖房的那一年,李晴离开了家。”
“根据这个疑点,我们找到了季风,起先,他并不愿意提起这个事,情绪还有些莫名的反感,后来在我们做了思想工作后,他才说出这笔款项是当年的一笔主动赔款。”
“赔款?”胡局愣了。
姜宇点头:“确切点说,是对他儿子的死做出的一笔私下赔款。七年前,季风的儿子季俊伟在一起意外事件中死了,李晴就是当时现场的人之一,虽然说这起事件是以意外定性,但是李晴的母亲丁阿妹在知道这件事以后,却第一时间就把自己的房子卖了,然后就发生了女儿离家这件事。”
“我打断一下,”李晓伟伸手示意,接着补充道,“起先,我们都是认为李晴在她父亲病重住院的同时选择离家出走,是为了逃避责任,这是因为孩子的叛逆,所以导致后来母亲丁阿妹在听了女儿死讯之后,以种种借口拒绝认领尸体。但是后来我想,女儿都死了,还这么怨恨,原因没这么简单,李晴当年的离家出走很有可能是丁阿妹的主意,当地派出所提供的资料可以推断出李晴离家出走时候的年龄是未成年,大约在16岁左右,丁阿妹在这紧要关头送走她的原因很有可能是想保护她,至于申领身份证,则是为了外出独自生活方便,而未成年人是领不到身份证的。现在这种为了自己的孩子奉献出一切的父母并不少见。尤其是在子女未成年的前提之下,父母更是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是唯一能替孩子打扫残局的人。”
“后来在解冻的法院未成年人法庭档案中,我们确实查询到李晴已经三进三出工读学校,并且从小就有小偷小摸的习惯,初一开始就不怎么愿意去学校上学了。在她12岁的时候,曾经发生过一起特殊的意外事件。”
“又是意外事件?”从平板上抬起头,网监大队的尚敏一脸困惑。
李晓伟苦笑:“是的。而正是因为这起意外事件,直接导致了李晴在当地的名声并不好,可以说是成了‘异类’。”说着,他拿出几张图片逐一放到投影机上,“这是我根据法院档案中的记录所找到的同样的楼层相片,李晴家以前住的老房子就是这种公用阳台的样式,也就是说一层楼面有六户人家,她们家住在四楼,事件发生在1987年的10月份,国庆节过后的第一天上学,住在李晴家同楼层的赵老师的女儿带着孩子从老家农村过来探亲,因为忙于家务和照料生病的母亲,就让自己才只有三岁的儿子阿宝独自一人在楼道里玩耍,期间,她也曾经因为不放心而查看过几次孩子,显示很正常,尤其是最后一次,当她亲眼看到儿子阿宝正在和同一楼层李明发家的女儿李晴一起玩耍时,就更放心了。因为两家都很熟悉了。这样的情况持续到晚上六点,赵老师的女儿却怎么也找不到自己的孩子了,她找遍了整个楼层,小区内外都找了,期间,李晴也很热心地帮助阿宝母亲寻找过孩子,为此,阿宝母亲一家都很感动。直到第二天早上,阿宝的尸体被清洁工人发现了,就在楼下半人高的花坛草丛里,因为周围茅草太高,所以没有被及时发现。孩子的死因是高坠。至于死亡时间,经过警方勘查后发现,就是失踪当晚的五点到八点之间,坠楼的楼层就是四楼。联想到最后一个看到死者还活着的人,可能就是李晴。但是面对警方的询问,李晴却一口否认,说自己很早就回家吃晚饭了,那时候阿宝还是一个人在楼道里玩耍的。但是从警方的现场纪录报告上来看,栏杆是封闭式的,高140公分,三岁的阿宝是翻越栏杆坠楼,而阿宝当时的身高还未满一米一,也就是说阿宝哪怕是垫着脚尖都不可能翻越栏杆自己坠楼身亡。楼道里也没有发现可以让他垫脚的小板凳,退一步说,即使有小板凳,只凭借他自身的力气,也是完全不可能翻越过去的。而事发处的栏杆外围上也发现了两枚李晴的指纹,这和她所说的根本没有接触那个地方的口供有误,所以,警方定性为疑似过失致人死亡。”
说到这儿,会议室里的气氛安静的有点让人担心,虽然李晓伟还并没有说出案件的真正凶手是谁,其实大家心里早就已经有了明确的答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