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母亲死后,伍仟曾想过离开这里。他生于此,长于此,出去混过十年,然后回来了,即使再出去一次,即使这次永远不再回来,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亲人都不在了,又没有朋友,去哪儿不是活着。
但他终究没有走,而是选择深居简出,与世人保持距离。避免抛头露面的理由有很多,最重要的一点是,他是个罪犯。在南方的某个医院附近,伍仟偷走了一对从农村来大城市看病的父子的几万块救命钱,然后开始亡命天涯。
在全国各地流窜了几个月之后,他内心极度煎熬,疲惫不堪。终于,他下定决心,一路往北,风餐露宿,靠着一双腿走到了寒城冷镇,回到了T小区里的老家。他告诉垂垂老矣的母亲,自己厌倦了在外漂泊的日子,只想回家竭心尽力地侍奉老母,踏踏实实地安度余生。
伍母并没有因为儿子的回归而感到半点高兴,相反,她根本不相信什么“侍奉老母”一类的鬼话,并坚定地认为伍仟肯定在外面犯了什么事,才躲回来的,就像当年一样——十年前,正是伍仟恶劣的偷盗行为,把伍仟的父亲给活活气死。她恨透了这个混球儿,恨不得他死在外面了才好,死得远远的,眼不见为净。
因此,伍仟回来这段日子里,她一直在偷偷寻找证据,儿子犯罪的证据,打算一旦发现,立即报警,把他关进监狱,免得在外面害人。
然而很遗憾,没多久,她就死了,胃癌晚期。在她死后,伍仟把她的骨灰随意撒在郊外的小河里,而且以废纸的价格卖掉了她一辈子积攒下的知识财富——满屋子的书。要不是手续烦琐,伍仟担心太过招摇被警方盯上,说不定这套房子也会被他卖掉。
伍仟很快花光了抢来的钱以及母亲留下的少许积蓄,再次陷入穷困的境地。贫穷使人发疯,再说伍仟本来就是一条疯狗。隐藏了很长时间的兽性又隐隐发作了。他每天站在阳台上,俯视楼下不断经过的行人,如同巨鹰观察一个个新鲜的猎物,伺机而动。
就在这时,发生了一件改变他命运的事情。
那是他第一次出门捕食。在小区里,借助夜色的掩护,他尾随一名女子进了单元楼,然后在她打开门的瞬间从背后扑了上去。那女子在倒地的瞬间按开了电灯。
四目相对。伍仟顿时兽性大发,将她按倒在地,企图实施强暴。出乎意料的是,那女人几乎没有反抗,只是默默流泪,并且在事后将他紧紧抱住,用身体的温柔包容了这个四十多岁的男人。那一刻,伍仟嗜血的兽性消失了,从未体验过的爱怜使他像只孱弱的小兽一样蜷缩起来,浑身瑟瑟发抖。那种久违的丧家犬似的卑微感笼罩下来,他竟懦弱地哭了。
伍仟被彻底征服了,就像野马找到了主人。当他了解到菲菲其实是名妓女后,不仅没有任何嫌弃,反而深表同情。他认为自己和她是同一类人,是这个世界的弃儿,毫无希望地活着。这种认知在他看来就是爱情,而且是他的初恋。
从那以后,他几乎每天都要去她家,与她疯狂做爱,体验生命的洗礼和升华。他变得不一样了,并立志要把她从泥潭里解救出来,带她离开这里。
也就是这时候,伍仟发誓要干票大的。要是以前,他想都不敢想去抢劫珠宝店。他认为,是爱给了他信心和勇气。为了可能存在的幸福未来,必须放手一搏。
没想到的是,他竟然一搏就成功了。那天,他带着一把从黑市买来的银色手枪闯进了市中心的珠宝店,在没有受过任何训练也没有提前做任何准备的情况下,极为敏捷地抢劫成功,并顺利驾车逃脱(那辆二手桑塔纳是他花光所有钱的原因之一,不到一万块,毛病多得吓人,但他特别喜欢)。事后,他对自己所表现出来的“专业性”感到吃惊。平时,他无非喜欢看一些犯罪电影,电影教给他的只有一点:冷静。
他办到了。在外面躲避了两个月之后,他带着一大包珠宝回到家,兴冲冲地跑去找菲菲,却恰逢她不在家。失望的他在回家的路上意外得到了一个消息。他“死”了。
暖气锅炉房里发现了一具男性尸体,警察在现场找到了一张身份证,竟然是他的。这张身份证在不久前莫名丢失了,没想到居然会出现在这里。一种不祥的预感占据了他的头脑,于是他决定先躲起来。他匆忙回到家,把枪和珠宝藏好,然后就匆匆出了门。在电梯口,他遇到了邻居华镜,刻意压低了帽檐。
来到地下车库,他发现自己的汽车竟然不见了。他意识到有人盯上自己了。保险起见,他在车库里挨到了天黑,借着夜色的掩饰去了菲菲的家。他无家可归了,如果这世界上只剩一个人会收留自己,那必定是菲菲。然而到了菲菲家,他再次被震惊了。菲菲,那个他深爱着的女人被人掐断了脖子,全身赤裸被捆绑在暖气管上。
楼下隐约有警笛声。来不及擦干眼泪,他再次逃亡。
就这样,他在外面躲藏了三天。这三天,他四处游荡,最后在一处废弃的工地找到一个简易棚,住了下来。在寒冷的冬夜,这种流浪狗似的生活令他感到绝望。然而,他始终没有远离T小区。他要找到是谁在针对自己,是谁杀死了爱人菲菲。他要把这个罪人揪出来,扒他的皮,挫他的骨,为菲菲献祭。
那天,一张纸团突然从简易棚的窗口扔了进来,上面写着:要想知道真相,去修车厂。他知道是哪家修车厂——因为桑塔纳的问题,他常常去的那家。
刚到门口,他就看见一个警察从里面出来,立即意识到上当了,拔腿就跑。很快,他就甩掉了追击——显然工棚是不能再回去了,此地再无容身之所。
第二天,他决定离开冷镇,再次亡命天涯。没想到竟发现满大街都是特警,根本出不去。在一个街角,他被喊“站住”,除了跑别无选择。
可警察实在太多了。不论他从哪个方向逃,都被截断了前进的路线。终于,在一堵高墙前面,他被包围了。
当几十把枪对准自己的时刻,他感觉厌倦极了,厌倦了漫天飞舞的大雪,厌倦了无休无止地逃亡,厌倦了以这样的方式苟活在世上。
恍惚间,他发现眼前的一切逐渐模糊了,如同笼罩在迷雾当中。一阵风吹过来,雾气散开,菲菲一身素衣,微笑着站在对面,向他伸出了手臂。他明白了,那是爱人在召唤自己,只要一伸手,就能被拉过去。
他把插在上衣口袋的手掌撑直,顶起衣服,假装有枪的样子。
他听到哗啦啦子弹上膛的声响。
他微微一笑。突然,猛地从口袋里抽出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