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她又不是外人。”
初蘅瞳孔地震:“!!!”
事态的发展实在是太匪夷所思, 以至于她一时间竟有些没回过神来。
但大眼萌妹的反应却比初蘅迅速多了。
“她又不是外人”——这简简单单的六个字,瞬间叫大眼萌妹先前的猜测得到了验证。
初蘅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她一边挣开压在她肩膀上的那只手, 一边赶紧对着那个大眼萌妹解释道:“不是不是,我不认识——”
原本还梨花带雨、含羞带怯的大眼萌妹,下一刻便极速黑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手中的那杯热气腾腾的咖啡往前一扬, 兜头朝着季褚泼了过去, 然后便哭着跑走了。
个头一米八往上的少年,此刻被不足一米六的女孩用咖啡泼了满头满脸。
一滴都没浪费。
至于初蘅,因为被人强行拽住,离得太近毫无疑问也被殃及, 半边身子都被泼上了咖啡。
黏腻的液体残留在皮肤上, 又迅速蒸发,脖子一侧的皮肤黏糊糊的, 感觉十分糟糕。
初蘅:“……”
她用尽了此生修养——虽然她的修养几近于无,才没有骂出脏话来。
但她还是忍不住想要问一问那个大眼萌妹,这咖啡里到底加了多少糖?!
请问你是喝咖啡还是喝糖水啊?
不知道吃多了糖会变蠢吗?
根据刚才泼咖啡的力道和角度, 显而易见……大眼萌妹大概是将她当成了小三。
她之所以会被当做是小三……是因为面前的这个罪魁祸首。
显而易见,对方刚才揽肩膀的行为是故意为之。
初蘅一言不发地看向面前的少年,语气冰冷:“有病啊?”
少年刚被泼了满头满脸的咖啡,棕褐色的液体顺着少年英气挺拔的五官上一滴滴滑落下来。
寻常人遭遇这样的窘境,难免会有些狼狈, 可季褚的脸上却未见愠色, 他的眼中带了一丝恶作剧得逞的愉快。
面对着初蘅的诘问,他伸手擦了一把脸,眼神依旧很愉快, 语气却是很无辜——
“是啊,刚才那个人是不是有病啊?莫名其妙的。”
因为刚才的一场闹剧,走廊里已经不少同学驻足打量他们俩了。
而两人此刻这副落汤鸡形容,实在是很像奸.情被发现的狗男女。
毫无疑问,此刻初蘅已经预见到了自己下周一便会成为十中和附中话题中心人物的命运。
她虽然并不在意被他人用异样眼光打量,可莫名其妙当了小三是怎么回事?
当下初蘅便一把揪住面前的男生的校服外套,向来波澜不惊的语气里难得带上了几分气急败坏,“你……你去和他们说清楚!”
初蘅口中的“他们”不是别人,正是走廊里正在看热闹的同学们。
对此季褚倒是不以为意,接着初蘅拽他的那一下,他顺势俯身凑近了面前的女孩。
看着年轻男孩蓦然凑近的脸,初蘅没来由地紧张,下意识就闭上了眼睛。
季褚“哧”的一声笑出了声。
他算是看出来了,这就是只小嫩鸡仔,最拿手的就是虚张声势。
下一秒,他凑近女孩的耳边,低声道:“你怕什么?”
大庭广众之下,这两人举止这样亲密,一时之间,在走廊里吃瓜的其他同学都震惊了!
走廊另一头的同学开始窃窃私语——
“天呐,季褚不会真的劈腿了吧?”
“怎么是劈腿?他和孟悦又没确定关系,之前不是传孟悦一直在追他么?”
“可是孟悦刚才泼他们咖啡了呀,不是女朋友能泼咖啡吗?”
此言一出,其他吃瓜群众迅速被说服了。
“那个女生是谁啊?不是我们学校的吧。”
“你不会看她穿的校服吗?”
“原来是附中的啊……哎呀他们附中的人真是绝了,校服黏身上了,到哪儿都能穿校服。”
关于附中的校服,早已成为了全北京中学生圈子中一个心照不宣的笑话。
作为华北地区、甚至是全国最顶尖的中学,附中学子们常年穿着校服——生怕大街上的路人不知道他们是附中的学生。
毕竟附中学子们不仅穿着这身尊贵的红白校服出没在海淀黄庄,还出现在大洋彼岸的哈耶普斯校园、伦敦街头、纽约街头——他们甚至穿着校服出现在南非大草原上。
世界之大,竟没有一个地方能让附中学子舍得脱下身上的校服。
时间一长,全北京的中学生便都开嘲讽说附中的校服上有神秘的封印,黏性极大,只要一穿上就脱不下来了。
这根本就不是校服,而是纹身、是精神图腾。
对于死对头附中的学生,十中的同学主要还是以嘲讽为主的,尤其是当人群中有几个和孟悦要好的同学时——
“也就是比孟悦好看一点吧,可那也是小三啊。”
“而且成绩肯定也没有孟悦好吧,孟悦每次语文和英语都是年级前三的。”
“反正他们学校花活儿最多,谁知道是靠什么进去的?说不定是塞条子的呢。”
孟悦成绩好人又长得漂亮,爸爸是外交官,妈妈是大学教授,也算得上是十中民间公认的校花了,
大家讨论得热火朝天之时,旁边凑过来一个男生,插嘴道——
“那不是初蘅吗……你们不认识她吗?”
说话的男生叫江敬,高二理科实验班的,也是季褚的舍友。
作为国内中学鄙视链顶端的一对冤家,附中和十中之间从来都是水火不容、互相the one的。
十中是历史悠久的西城名校,从来都看不上海淀的中学,也看不上附中到处开分校的掉价行为。
而附中近些年办得风生水起,升学率连年攀高,名气大涨,师生们早已默认附中就是天下第一,自然对前任老大十中一百个看不顺眼。
两个学校的学生之间常年互相diss,既然孟悦是附中的民间校花,因此同学们也自动将孟悦的情敌对标成了附中的校花。
一听江敬这话,大家纷纷将他揪住——
“那就是初蘅啊?原来她长这么漂亮?”
“你怎么认识她的?难道是季褚介绍你们俩认识的?”
“搞什么啊?所以是附中的校花打败了我们的校花咯?”
十中的很多学生之前都听说过这个在许多附中学生心中如同爸爸一般的存在的初蘅——毕竟她每次大考不写作文也能考年级前三十。
一听同学们的议论,江敬回过神来,知道自己说错话了。
他认识蘅姐明明是因为蘅姐是物理竞赛集训班的超级大魔王、没有感情的暴力解题机器,所有人的作业都是参考她的。
前两周她没来上课,大家的课后作业正确率都下降了百分之二十。
现在季褚他搞谁不好,居然来搞他的蘅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