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二更)
符微月打来电话的时候, 初蘅刚在微信里掷完骰子。
因为初蘅并不喜欢在无用的事情上耗费太多精力,所以在绝大多数时候,在决定“今天晚上吃什么”或是“明天穿什么出门”这类事情上, 她绝不浪费脑细胞去想,而是通过掷骰子这样的方式来决定。
刚才她在手机上掷了两个骰子。
单数外卖复数堂食, 第一个骰子扔出来是5。
今晚她要吃外卖。
第二个骰子扔出来是4。
所以初蘅打开了手机上的外卖软件, 直接点开软件推荐给她的第四家外卖。
初蘅觉得大多数时候算法都比人可靠——起码系统推荐的东西比她身边的各色奇葩推荐的东西好吃多了。
就在她正要下单的时候,符微月的电话打来了。
符微月大学是国内念的, 大学毕业后又去了英国读硕士,因为是独生女,所以在英国工作了两年之后,最终她还是回了国内, 目前正在互联网公司享受996福报。
她知道初蘅休假回北京了,无奈前几天公司的一个新产品上线, 她每天忙到凌晨一点下班, 今天总算是提前下班了——这会儿才八点不到。
接到她的电话, 初蘅摇摇头,“想和你吃顿饭我等了一个星期……今晚你请客。”
“我请客我请客!”符微月笑眯眯的, “我也一个星期没见男朋友了呢,但今天还是先来见蘅蘅哦!”
对于她的这个说法,初蘅才不领情, “你男朋友能和我比吗?”
狗男人自然是不能和符微月从高中起到现在的第一好的好朋友蘅蘅相比,但如果变成老公的话……分量也许就能和蘅蘅持平了吧?
因此当两人在餐厅碰头后, 符微月便将这个消息含羞带怯的告诉了初蘅。
“噗——”初蘅差点将口中的饮料喷出来。
好半晌,她才回过神来:“你要结婚?”
当年高中毕业后, 初蘅去了牛津念本科。
她用三年时间修完了本科课程, 又花了三年时间拿到了博士学位, 之后便直接回国进研究所工作了。
这些年来她的性子依旧是一如既往的孤僻,除了高中时要好的那几个同学和工作时认识的同事们之外,她的社交圈子几乎没有拓展过。
埋首在学海之中,高中毕业后的十年岁月对于初蘅而言,似乎只是时间的简单重复而已。
这些年来,她仍同高中时一样过着苦行僧般的生活,每晚雷打不动地看书学习,最放松的娱乐方式便是去逛博物馆。
直到这会儿,听闻符微月要结婚的消息,初蘅终于意识到一件事:
也许并不是宋引那个狗东西神经过敏所以天天催婚,而是她真的到了结婚的年纪……不然为什么以前要好的那几个同学纷纷都在准备结婚。
不过初蘅只纠结了五秒钟,便释然了:
那么多人到了该死的年纪都还没死,为什么她到了该结婚的年纪就一定要结婚?
不结,死也不结。
符微月的男朋友是她的硕士师兄,比她高两级,如今也在互联网公司工作,级别比她高一级。
看完男方的照片,初蘅将手机还给符微月,“也就那样嘛。”
当然,她的确是觉得大部分男人都配不上符微月,包括自家那个蠢哥哥。
听见初蘅这样说,符微月也不生气,依旧是笑眯眯的:“师兄的确不算很帅啦,但人真的很好……我看蘅蘅就是个大颜控!”
说到这里,符微月又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她悄悄压低了声音,问:“你的那个事情……还顺利吧?”
初蘅知道符微月问的是甩掉那个姓倪的工具人的事情。
她点点头,“解决了。”
符微月“吃吃”的笑,笑完了她又突然好奇道:“那要是……他通过了你的考验呢?你会选他吗?”
初蘅毫不犹豫:“那就再换个嫩模。”
从一开始,她便没有考虑过倪舟。
两人第一次见面,倪舟便是一副为爱痴狂、非她不娶的架势……谁能扛得住啊。
符微月若有所思道:“其实说真的,倪舟长得还是挺帅的。”
初蘅面无表情道:“油头粉面。”
符微月一愣,然后又笑出了声,“我看蘅蘅的审美是在高中的时候被养刁了吧。”
她指的是季褚。
当然,符微月并不知道当年季褚家出的那些事情,她只知道当初十中的著名学渣季褚经过短短一个寒假,突然就改头换面开始努力学习了——也许是被他爸打了一顿后突然开窍了。
他不光努力学习了,还拿到了MIT的offer,最后出去读书甚至都没花家里的半分钱。
想起自己在高一的那个寒假过后,便再也没在她们学校见过十中的大帅比,符微月便有些遗憾,“他开始努力学习了之后也不来追蘅蘅了呢。”
话题一转,符微月问初蘅:“你还记不记得孟悦?就是我们当时在贴吧里看到的,十中人都说她是大帅比女朋友的那个孟悦。”
“孟悦”这个名字,立刻勾起了初蘅尘封的记忆。
不知为何,她心头突然涌起一股很陌生的感觉——她也说不上来是什么情绪,但……她就是不舒服,很不舒服。
不过符微月并未察觉到初蘅的情绪——毕竟她们都已经高中毕业十年了,十几岁时候的那些事情全都可以当作笑谈来回忆,更何况哪怕是十年前,蘅蘅知道大帅比和孟悦在一起时,也没有任何反应,更别说是十年后了。
因此下一刻,符微月便拿起了自己的手机,点开了一个微博主页给她看——
“喏,这个账号就是孟悦的。”
高中毕业之后,孟悦去了香港念书,前几年凭借着几支标题为“X大学姐的高效学习方法”、“X大学姐教你轻松背单词”、“X大学姐亲身分享如何克服拖延症”的视频,然后靠着名校光环在互联网上迅速走红,现在专职做博主。
初蘅看了一眼那个账户主页,上面显示已经有八十万粉丝了。
符微月兴致勃勃地指给她看,“你看她第一条微博,这个J是不是就是季褚啊?”
初蘅将那个主页里的第一条微博从头到尾读了一遍——
“J当时是我们高中篮球校队的队长,长得很高很帅,但是不喜欢说话,和女生也很少接触,就是大家现在说的那种钢铁直男。每次他们篮球队训练完,其他男生都会喝女生给他们准备的水,但他就从来不喝。那个时候我们都猜他是不是不喜欢女生……直到我和他谈恋爱,这个传闻才被打破。
可惜的是我那个时候太任性了……我后来才知道,原来人年轻的时候不能遇到太好的人,因为年纪太小就不懂得珍惜,会错过很爱你的人。”
初蘅:“……”
她将手机还给符微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