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格蕾丝:我永远不会是主角。

比起当初仅仅制作大半年就被仓促搬上舞台的《好色之徒》。

这一次的学生作品《迷梦》其实耗时更长, 前后足足用了快一年的时间。

但遗憾的是,时间依然不能弥补剧团本身的业余性。

哪怕大家都很努力,可主职毕竟是学生, 没办法面面俱到,所以, 最终呈现在观众们面前的依然是一个极为简陋的舞台。

没有什么专门的布景和精致道具, 仅仅放了一张写字台和一把椅子,旁边还有一张非常朴素的木床, 上面零散地摆放着一些毛绒玩具和粉色的床单, 这样就算是代表一间少女卧室。

接着, 特意雇佣的一位灯光师开始摆弄起了灯光,用相对柔和的光芒照亮这些道具,同时, 让舞台上的其它地方还保持着一片黑暗。

如果换做平时那些挑剔、刁钻的观众,看到这么简单的一幕,大概立刻会有些失望了。

可由于这一天的观众绝大多数都是学生, 还有学生们的亲朋好友们,所以, 大家不仅没有露出什么失望的情绪, 反而包容、捧场地给出一阵阵的掌声。

在这种鼓励的掌声中,格蕾丝大小姐深吸一口气, 出现在了舞台上。

她面无表情地抱着一个大纸盒子走到写字台前,叹了一口气后, 将盒子放在了写字台上。

当初在排练这一幕的时候, 大小姐是极不满意这个普通出场的。

然而,现在……

以她业余的心态而言,在这种紧张又害怕的时刻。

这一幕场景竟然阴差阳错地变成了一个最容易、最令她放松的开端了。

“亲, 亲爱的查理!”

格蕾丝的少女嗓音带着点儿紧张的颤音,轻轻地回荡在整座剧院的大厅中。

她的眼睛望着未知的一点儿,仿佛在自言自语一般,甜美地倾诉着:“你知道吗?我在这样的深夜里,悄悄地同你讲话,完全是出于我对你的爱意。但也正是这份爱意,让我辗转反侧、无法入眠。亲爱的,你知道吗?我爱你,你一直都是我的偶像,我的阳光,我的骄傲,我的快乐,我的上帝!说不清,道不明,我越想越是爱你,我想得到你……”

倾诉着倾诉着,音乐就响了起来。

格蕾丝唱了一首近几年很流行的歌曲叫《我想得到你》,这首歌曲是引用,但原唱歌手在音乐版权协会注册版权时,曾填写过默认授权的标准化款项,以此来降低沟通成本,也就是说,只要提前交一笔钱就能随便翻唱。

阿尔选择这首歌来作为开场。

一来,是照顾格蕾丝相对普通的唱功;二来,是用熟悉的歌曲,让观众们相对有代入感。

果然,这熟悉首歌一出现……

观众席中好些学生都小声地跟着唱了起来。

而与此同时,剧场内的观众们还不由得随着歌声笑了起来。

“一个少女的暗恋啊!”

绝大多数受邀而来,并没有提前了解这出剧到底讲什么的观众不由得放松地倚靠在了椅子里。

他们自以为猜到了剧情。

所以,已经愉悦且气定神闲地等着一场‘也许无聊,但可能也算很可爱的’少男少女小恋情故事了;

而少数几个看了海报的观众,望着这一幕,却纷纷露出了疑惑的表情。

在他们看来,这一个平淡开场和海报上的“手捧人头”可不怎么相匹配。

但不管怎么说,在一出戏的前十五分钟里,观众们的耐心还是能维持的。

在这段时间,他们会选择看下去,直到……彻底入迷,沉浸其中,或者,再也看不下去地立刻离场,绝没有第三种选择。

格蕾丝唱完了那首流行歌曲后,就继续在舞台上倾吐爱意。

她真的把台词背得很熟,明显看得出是下过狠功夫的。

但让人难过的是,在某些领域中,仅仅靠努力和兴趣,并不能带给人足够的回报。

尽管她认真、用力,可这段台词依旧被她读得半点儿波折都没有,明明是那么炽热、疯狂、病态的爱意,却被她念得平平淡淡。

其中,这段台词中还设有一个相对搞笑又古怪的比喻:“我对你的爱就像是老猴子深深地爱着小猴子,要时刻不离地紧紧搂抱在怀中……”

然而,当她把这句话念出来时,观众席仅仅是零星地传出几声笑。

而这还很可能是贝斯特他们努力的结果。

特意来给学生捧场的汤姆柯蒂斯先生不禁微微蹙眉。

画家罗伯特忙在旁边低声提醒:“别这么严肃呀,我的朋友,那只是个业余的学生。”

柯蒂斯先生没说话。

显然,以他的认真程度而言,仅仅用‘业余’来作为理由是不够的。

这时候,

格蕾丝又一次在舞台上叹息了起来:“查理,查理,我真想见见你。”

按照阿尔的意思是,这里其实应该表现得痴汉一些。

但无奈的是,这位大小姐很努力地去试了,可情感似乎仅仅只能外放到这个程度了。

“真的吗?”一个男声突兀地插了起来。

与此同时,一段极为轻快的钢琴声也响了起来……

作为男主角的兰迪潇潇洒洒地走上了舞台。

他身上穿着一件染血的白衬衫(象征已死的鬼魂身份)可并不吓人,只是存在感强烈得要命,在出场的一瞬间就毫不犹豫地掠夺走所有观众们的目光。而当他迈开长腿,伴着音乐,极有韵律地一步步走向舞台中央时,那种超强的自信便从步伐中明明白白地渗透出来。

那一刻,阿尔清清楚楚地听到前排的一个女士惊呼出声:“天!这个男演员真的还是学生吗?现在的学生都这么……说真的,我不介意和他单独处上一个或半个小时的。”

“……这都什么鬼?”

阿尔忍不住地在心里嘀咕。

一旁的马特却不禁哈哈一笑,似乎还挺为儿子自豪的。

他甚至没忍住地小声和阿尔炫耀和表功着:“看见没?这全是我的功劳啊!兰迪三岁的时候,我就抱着他上舞台了。所以,这小子是名副其实的舞台之子,舞台才是他真正的家!以前还什么死活不乐意,瞧瞧,有比他更适合舞台的人吗?”

“三岁?”

阿尔无语地问:“问题是,他才三岁,你把他抱上去能做什么啊?”

“哈哈,能做得可多了!你不知道,他小时候可好玩,那么小就会跟着调子走了,我唱一句,他哭一声,我们爷俩搭配得可好了!唯一的一次失误,大概是他骑我脖子上,可能水喝多,突然尿了……呃,抱歉,你当没听见。”

马特回忆着‘美好‘的曾经,却又不小心暴露儿子黑历史,忙转开话题:“我有一首叫《For me》的单曲,改天你有机会可以听听,里头哇哇的大哭背景音是拿兰迪录的。”